我们提出的三个概念(乌托邦精神、人、哲学)通常被认为是没有相互关联的。但本文将表明,它们是紧密相关的,三者间贯穿着共同的本质或基本精神。 乌托邦精神的人学价值意蕴 “乌托邦”一词的历史由来与历史含义,可以说众所周知,它所指向的是“任何理想而臻于完美境界的地方和国家”〔1〕, “它既指个人自身的和谐,又指持久和平,需求的充分满足,愉快的劳动……等等,而乌托邦思想家则是面对一片荒野却看到了乐园的人。”〔2〕 翻开人类文化史,人类对“乌托邦”的追求与设计源远流长。但是,对于“乌托邦”这一独特的历史文化现象,人们的态度却是很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概括而言,人们的态度不外乎以下三种: (1)日常意识与实证主义态度。 日常意识安居于自在自发的日常世界而天然具有排斥理性反思的倾向。在其视野里,“乌托邦”等于不切实际,难以实现的幻想,思想家梦寐以求的新世界是徒劳的空想、甚至是病态的猜测和胡言乱语,而其人则是无事生非的捣乱者,是不可理喻的异端与激进分子。实证主义态度断言只有每个人所触与所见的经验事实是真,因而拒斥一切具有“幻想”色彩的存在,“乌托邦”是无法用实证方法与经验手段加以证实和检验的,因而它遵循的是早已被科学抛弃了的过时思维方式。 (2)政治学与社会学的态度。 这种态度立足于政治学或社会学的立场,把“乌托邦”作为一种政治或社会现象加以研究。这种态度充满了矛盾与暖昧,一方面,它看到了“乌托邦”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创造性,另一方面又认为它具有虚妄性和无效性;一方面它认为“乌托邦”表现了人们努力追求“福国乐土”的崇高,另一方面又代表着寻找“乌有之乡”的徒劳;一方面它承认大多数“乌托邦”表达了各个时代最深切的希望,另一方面又认为它在历史上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而且,乌托邦理想与它指导的社会实践总是南辕北辙,它在现实中常易“成为一种教条,以其科学主义和理想主义使人类受苦”〔3〕,所以, “‘乌托邦’一词既用来指人类希望的顶峰,又可以用来指人类愚蠢的顶峰。”〔4〕 (3 )第三种态度我们可以称之为人学价值论的态度或文化价值论的态度。它不再如前二者一样,把注意力集中于“乌托邦”的具体形式结构、历史内涵、细微设计等之上,而是把它视为一种精神象征、一种文化符号,它认为“乌托邦”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其意义决不限于那些具体细节与形式设计,真正重要的乃是贯穿其中的“乌托邦精神”,具体的形式设计不过是这种精神的外在载体,而“乌托邦精神”已经远远超出了外在的形式而具有了人学和价值学的意蕴。这才是一切乌托邦的灵魂,也是它最根本、最富有魅力的地方。 以上概括了对于“乌托邦”的三种基本态度。当我们把本章题为“乌托邦精神:人与哲学的根本精神”时,实际就已表明:我们认同于第三种态度。日常意识与实证主义态度以及社会学、政治学的态度在其狭隘的领域固然有一定合理性,然而由于其肯定性思维的固有局限,它们无法看到“乌托邦”追求中的价值内涵,而如果立足于人学与文化价值论的立场,将会发现,正是被它们斥为“虚幻”与“不切实际”之处,恰恰显露了一种“人性的真实”和“价值的真实”。而这,正是“乌托邦”理想中最激动人心与引人入胜的地方。 我们认为,在最一般的意义上,乌托邦精神至少具有如下基本规定: (1 )乌托邦精神就是立足于当下可感境界又超越当下现存状况的对真善美价值理想的不懈追求精神。它的重大使命不在于对未来世界作出面面俱到的细节上的设计与规划,而在于克服人的自然惰性和对现实事实的消极默认,为人和社会走向新境界提供新的可能性。它启示人们不要放弃这样一种希望——去寻找一个先前不曾有过的世界,在那里“最有可能找到正义”,因此,乌托邦精神总是涉及人之为人、社会之为社会的最基本的原则和律令的追问,所要探究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可能性,即“人的价值”这一根本性的大问题。 (2)与上紧密相关,乌托邦精神意味着, 它总是一种批判性的向度,为可感的现存世界悬设一个普遍性的价值尺度,它以其超越当下观点的立场和超越当下有限之物的应然状态,审视人和社会的现状并提醒人们回头检视其目的的合理性与行动的意义和根据,“乌托邦精神就是由这样的事实确定的,即它是远方来的一种暗示的形式,它本质上是对现实的批判”(伽达默尔),在此意义上,乌托邦精神实质上属于一种否定性、反思性的话语,正如哈贝马斯所言,它永远停留于正常话语的外围,超越和独立于权力、货币等具体利益的操纵,以其独特的价值立场实现对人的存在的批判。在此过程中,乌托邦精神向每一时代的人们展开了一个充满希望的空间并提供着坚定的价值归宿,人们向它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通达这一归宿的“桥梁”和“路”,人类就是这样一步步走向自我解放与自我发展的。 (3)最后,必须强调, 真正的乌托邦精神决不是本质前定的先验概念,对价值理想的追求总是深深地根植于每一时代人们的现实生活世界之中,乌托邦精神的价值意蕴总是在具体的语境中赋予自身现实的、历史的内涵,因此,乌托邦精神就是一种基于现实又超越现实的“内在超越精神”,它要求人们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在现实与理想,在历史的确定性与终极的指向性之间,既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又不断打破这种微妙的平衡”,因而体现为价值原则与历史原则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