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人生 人的本质 塑造新型本质 提 要 探索人的本质最重要的现实要求,就是为了塑造人的本质。作为人的本质塑造前提的社会关系具有不可选择性与可选择性相统一的基本属性。因此,能动地塑造人的本质,关键是要以社会实践为基础,以适应和改造两种基本途径,将社会关系能动地转化或内化为个人的本质,以培养和造就具有新型本质的一代新人。 人的本质问题是研究人生问题的重要理论基础。探索人的本质,不仅是为了正确地解释和把握人的本质,更重要的是要能动地塑造和实现人的本质。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 〕人的本质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或反映,因而具有可塑性。以往理论界对人的本质理论探讨较多,而对人的本质的塑造则探索得不够。本文着重就后者试作探讨。 一、社会关系的两重属性 人的本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形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关系的基本属性是能动地塑造和实现人的本质的前提。社会关系具有两重属性:即具有不可选择性,又具有选择性,它是可选择性和不可选择性的统一。 社会关系的不可选择性,是指社会关系是一种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还在我们有能力对他们起决定性影响以前,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开始确立了。 ”〔2〕每个人来到世间的时候,就面对着一种既成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是前人和他人为他所准备好了的,他只能接受这种既成的社会关系,受到这种社会关系的决定和制约,只能在这种社会关系下开始自己的生存和完善,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关系,就象我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出身一样。社会关系作为一种客观实在,又有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这种客观规律也是不能任意选择或违背的。社会关系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就是,社会关系要适合生产关系的发展,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3 〕人们只能遵循这种客观规律形成和发展自己的社会关系,而不能违背这种客观规律幻想和企求自身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社会关系的可选择性,是说人们在社会关系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而是可以通过自己的活动影响社会关系的存在和发展,改变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和人的本质发展需要的社会关系,选择和发展适应社会生产力和人的本质发展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固然是一种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这种客观实在有其存在、发展的规律性,但是这种客观实在及其规律性是能够被人们所认识的。依据对客观规律性认识,并以这种认识指导和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人们就能改变和调整客观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这种可改变性、可调整性,也就是表明它又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这种可选择性反映了人主观意志的作用,但不是人的自由意志任意选择或改变的结果。相反,人的主观意志要正确反映社会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客观条件及其发展的客观趋势,才能正确指导人们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也才能影响社会关系的存在、发展和变化。因此,社会关系的这种可改变性和可选择性,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活动,而是以正确认识和掌握一定的客观规律性为前提的。社会关系的改变和选择,不仅要以人们对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为前提,要以人们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为基础,而且要以社会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历史条件为基础。只有当生产力在其发展过程中创造了改变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客观需要和历史条件时,人们才能适应这种需要适时地改变和调整社会关系,使社会关系发展到新的历史水平,并使人的本质得到新的发展和升华。正如马克思所说:“孩子的发展能力取决于父母的发展,存在于现存社会关系中的一切缺陷是历史地产生的,同样也要通过历史的发展才能消除。”〔4〕 社会关系作为可选择性和不可选择性的统一,实际上反映了社会领域里自由和必然的相互关系。社会关系的不可选择性,反映了社会关系具有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性,这是一种必然。社会关系的可选择性,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是可以被人们所认识的,社会关系也是可以通过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加以改变的,这就是一种自由。毛泽东指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世界的改造。”〔5 〕人们在尚未认识社会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之前,不自觉地、盲目地接受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支配,这时是没有自由的。当人们认识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并能利用这一客观规律为改变和发展社会关系、改变和发展人的本质的目的服务时,这时人们就有了一定的自由。所以,社会的可选择性(自由)是以社会关系的不可选择性(必然)为前提的,而社会关系的不可选择性(必然),也可以转化为可选择性(自由)。社会关系的这种不可选择性向可选择性的转化、必然向自由的转化,是以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因为人们有了对社会关系发展规律的认识以后,还只是具有了对社会关系作出选择和改变的可能,还只是具有了主观上选择和改变社会关系的自由。只有进一步以这种对规律性的认识来指导改变社会的实践活动,才能达到改变和调整社会的目的和效果,才能把对社会关系作出选择和改变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恩格斯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6 〕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是为了付诸社会实践,以改造和发展社会关系,塑造人的新型本质,并且只有通过这种实践才能检验和推动对社会和人的本质发展的规律性的认识,进而反过来继续推动改造社会关系和塑造人的本质的实践活动,促进必然和自由在新的层次上的转化。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史。因此,坚持社会关系是可选择性和不可选择的统一,就是坚持了自由和必然的统一,这就是不仅坚持了唯物论,而且坚持了辩证法,就同社会关系发展和人的本质塑造问题上的唯意志论和形而上学划清了界限。 二、人的本质的能动创造 人的本质既然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塑造人的本质,关键是人们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将社会关系能动地转化为个人的本质,实现这种转化,具有两种基本的途径和方式:适应和改造,即对社会关系的适应和对社会关系的改造。人们面对着既成的社会关系,不论个人愿意与否,都得先接受它,适应它,在适应的过程中进一步认识它,然后再根据社会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坚持和发展其积极的方面,限制和改造其消极的方面,并在适应和改造既成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发展和完善人自身的本质。所以,先适应、后改造,注意适应先进的社会关系或社会关系中的先进方面,努力改造落后的社会关系或社会关系中的落后方面,是形成和发展人的本质的必由之路。这种对社会关系的适应和改造,不是被动地适应和任意地改造,而是一个根据社会发展规律能动地适应和改造社会关系的过程,从而也是能动地创造或塑造人的本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