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的辩证法与辩证法的认识论

——论《实践论》与《矛盾论》的关系

作 者:
沧南 

作者简介:
沧南 湘潭大学哲学系教授 邮编:411105

原文出处:
毛泽东思想论坛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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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论》和《矛盾论》(以下简称“两论”)是毛泽东的两篇重要的哲学代表著作。60年来,我国学者对“两论”作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发表了大量论著。可是,却很少看到有关论述“两论”之间关系的文章。本文拟从这个角度谈点看法,我认为,“两论”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认识论的辩证法与辩证法的认识论的关系。

      《实践论》是一篇认识论著作,也是一篇辩证法著作。

      第一 《实践论》阐明了人类认识的过程,是一个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无限辩证发展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过程中的根本矛盾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实践论》大力说明的就是这个矛盾。认识是在主观和客观的矛盾中产生和发展的,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无限辩证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它呈现如下几种矛盾形式:

      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矛盾

      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性认识而到达理性认识,逐步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而感性认识又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二者相互制约,相互渗透,但又是相互对立的。这个矛盾运动的过程,就是实现认识任务的过程,也就是人们获得真理性认识的过程。

      二、真理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矛盾

      真理就是真理性的认识。它有两大矛盾,一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矛盾,一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矛盾。这里仅就真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矛盾谈点看法。

      哲学教科书从来不讲真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矛盾。似乎一讲真理的主观性,就否认了客观真理,即否认了观念中不以人的意识、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认为,不承认真理的主观性,就像不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一样,一定要导致对真理的否定。主观性是真理的主要属性之一,因为:(一)真理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反映,是一个认识范畴。离开人的认识,就无所谓真理不真理了。(二)真理必须经过思考作用才能形成。这就是说,必须将大量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系统,才能形成真理性的认识。(三)真理性的认识,必须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才能够把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表述、反映出来。

      这三点,既是真理主观性的表现,又是真理具有主观性的原因。

      所谓真理的客观性,就是说,真理性认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识和意志为转移的。承认真理的客观性,是由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所决定的。列宁说:“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承认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是一回事。”[1]列宁说的客观真理,并不是说,真理是可以离开人的思想而独立存在的东西。这里所说的“客观”,意思是说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是客观的;检验真理的手段、途径是客观的;把真理性的知识运用于实际所得的结果是客观的。

      真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同一切事物矛盾的关系一样,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主观性讲的是真理性认识的形式,不是能离开人的思想而独立存在的。客观性讲的是真理性认识的内容,是不以人的意识和意志为转移的。可见,在它们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是对立的。但是,真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又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互为存在的前提。只讲真理的客观性,不讲真理的主观性,就会把经过改造的、观念中的不依赖于主体和人类的客观内容同客观存在等同起来。在真理这个问题上,割裂主观性和客观性的辩证统一,不是走向主观唯心主义,就是走向客观唯心主义。

      三、认识运动完成了和没有完成的矛盾

      人们获得了真理性的认识,抓着了事物的本质,认识运动至此就算完成了吗?毛泽东说:“我们的答复是完成了,又没有完成。”[2]从静态看,是完成了。这就是说,把真理性的认识应用于实践,若是达到了预想的目的,对于这一具体事物或具体过程的认识算是完成了。从动态看,又没有完成。因为任何事物、过程都不会停留在一点上,总是不断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随着事物、过程的变化发展,又要进行新的认识。客观事物的变化发展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这样就出现了认识运动完成了和又没有完成的矛盾。这一矛盾说明了认识是一个无限辩证发展的过程,说明了人们的认识应当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而发展。不然的话,不是认识落后于实际,在行动上表现为右倾保守,就是认识超越于实际,把理想当作现实,在行动上表现为“左”倾冒险。

      四、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矛盾

      《实践论》指出:“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3]。我们不是为认识而认识,认识的目的全在于改造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在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这一矛盾统一体中,改造主观世界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中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才能够使主观世界更好地适用客观世界,从而实现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可是,这些年来改造主观世界已经不大讲了,好像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大家已经完成了改造世界观的任务,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大量事实表明,世界观的改造仍然是一个极端严重的问题。有些人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有些人肆意歪曲攻击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有些人对共产党的领导格格不入,甚至咒骂;有些人百般丑化社会主义,美化资本主义;还有些人伸手向组织要权、要名、要钱,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呢?说到底还是一个世界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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