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思潮作为社会意识一个层次的构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肖锦全 广东省东莞理工学院

原文出处:
现代哲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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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社会思潮是区别于社会心理与思想体系的社会意识现象,可以把它构想为社会意识系统的一个层次。

      目前,社会意识从反映层次上大都被划分为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社会意识形式)两个层次。事实上,有些社会意识现象是不能完全归结为社会心理或思想体系的,它们有着相对独立的意义。我认为,社会思潮就属于这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意识现象,可以把它构想为社会意识系统的一个层次。

      一、社会意识结构层次研究轨迹已露端倪

      科学的社会意识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他们用唯物史观正确地阐明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以及社会意识的历史作用;同时对社会意识的构成也有论及。他们经常谈到人们的“愿望”、“激情”、“幻想”、“动机”、以及“人们头脑中模糊的东西”等反映社会存在较低级的意识和“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等经过思想家加工的、系统的远离经济基础的高级的社会意识。但由于为了驳斥改变意识就等于改革现存的东西的错误,澄清在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关系上的混乱,以及批判庸俗唯物主义者的“唯经济决定论”的需要,马恩对社会意识的结构和层次没有作更深入的探讨。

      马恩之后,普列汉诺夫对社会意识理论作出了重大贡献。1895年,他在《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中正式将社会意识区分为“社会心理”与“思想体系”两种基本形式,并着力研究社会心理,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意识理论。但是,普列汉诺夫的社会心理概念是相当广泛的。据统计,他共使用了十几种不同的称呼。当他把这一概念同思想体系相对应时,一般是将社会心理视为社会意识的低级形式;但当他说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时,即指社会意识的一般(李澄《论普列汉诺夫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学说的贡献》,载《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7年第1期)。相对于思想体系而言,社会心理在普列汉诺夫的表述中有过:“一定时间、一定国家的一定社会阶级的主要情感和思想状况”、“一个阶级的意向和趣味”、“风尚潮流”、“民族情感”、“流行情趣”等。可见,普列汉诺夫的社会心理概念是不严格的。同时,他只承认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两种社会意识的形式和层次,并把有些难以归属于社会心理的社会意识也纳入社会心理范畴。这就很难说明社会心理如何上升为思想体系,思想体系又如何作用于社会心理,留下了一个疑团。

      然而,普列汉诺夫的贡献是巨大的。他的贡献不仅在于把社会意识划分为两个层次,而且还为后人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启示。这就是:社会是复杂的有机体,反映它的社会结构理论不是简单的。对于复杂的社会现实,要分析社会结构的各个部分,要了解各个部分的各种因素和层次,并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能透彻地了解社会,从而获得规律性的认识。沿着这种启示,我国学者对社会意识理论作了进一步的探索,取得了进展。这其中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对社会心理的研究。学者们力图揭示社会心理的结构层次及其在唯物史观中的地位和价值。比如有人研究社会心理的立体网络结构,认为社会心理是人们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中起指导作用的日常意识,即特定的时代、民族、阶级、职业阶层、广大群众中间普遍流行的没有经过职业思想家加工整理的精神状况。人们的感觉、感情、情绪、需要、动机、理想、愿望、要求、风俗习惯、社会思潮、审美情趣等构成社会心理要素的总和。其中感觉为社会心理的逻辑起点,然后才是感情和情绪,继之上升为需要、动机、愿望、要求等。以上这些要素动态地积聚为社会思潮,积淀为风俗习惯,升华为审美情趣(参见顾春明《论社会心理的结构、特征及其实践作用》,载《辽宁大学学报》,1986年第5期,总第81期)。

      当然,社会心理还可以从多侧面,多角度地去研究。但可以肯定地说,我国学者将社会心理划分为一些比较清晰的类型和层次结构是有重要意义的:一方面避免了普列汉诺夫有时将社会心理与思想体系交替使用的混乱现象,使社会心理的规定更为明确,揭示了社会意识范畴的丰富性;另一方面,社会心理的多层次性,为我们考察社会意识结构提供了某种图景。既然社会心理的多层次连同思想体系一起构成了社会意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链条,社会心理的每一个层次就是社会意识链中的一个环节。因此,当我国学者将社会思潮看成是社会心理的一个层次时,已经显露出社会思潮是社会意识链中的一个环节的端倪。进而我们提出构想:社会思潮是社会意识系统的一个层次。

      二、社会思潮及主要特点的审视

      对社会意识结构层次研究轨迹的追踪可以得到一种构想,而这种构想的成立则需要进一步证明。我们将对社会思潮及主要特点进行分析,提供它作为社会意识系统一个层次的合理性依据。

      从我们接触到的材料看,人们对社会思潮的理解有这么几种:

      第一,社会心理论。这种观点认为社会思潮是社会心理的现实运动形式,是社会集团或群体心理趋向的汇集。我国一些社会心理的研究者大都把社会思潮作为社会心理的一个构成要素;前苏联Н·И·德里亚赫洛夫主编的《历史唯物主义范畴》一书也认为在社会心理中可以划分出若干社会心理的构成要素,其中就有“思潮”,它同社会感觉一起被视为各个集团的心理状态(见《历史唯物主义范畴》(苏)Н·И·德里亚赫洛夫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第217页)。我们认为,社会上某些心理倾向的汇集如不包含什么深刻的思想内容,是不能称为社会思潮的。

      第二,理论形态论。社会思潮还常常被视为在某种领域内流行和传播的理论。如人们在介绍当代西方哲学、社会学等学术理论时往往冠以哲学思潮、社会学思潮等。其实,这种在学术领域内传播的理论,仍是系统化的形态,有其独特的结构和体系,也不一定获得了广泛的社会意义。一旦某种理论流行开来成为社会思潮,它就不是以完整的理论体系出现,而是转化为一种社会观念和意识。恩格斯在1885年10月8日写的《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一文中曾描述过马克思主义学说成为一种思潮的情形:同盟在1847年到1852年所代表的学说,曾被聪明的庸人带着潮笑的神情看做狂人呓语,看做几个孤单的宗派分子的秘密学说,现在,这个学说在世界一切文明国家里,在西伯利亚矿山的囚徒中,在加利福尼亚的采金工人中,拥有无数的信徒。由是观之,一种社会思潮不等于思想理论本身,它蕴含着一定是思想理论并在广大群众中广泛流行,形成一定的社会心理趋向。列宁也曾指出,生产关系的体系是为政治法律形式和某些社会思潮所包裹着的社会基础,从而区分了理论形态与社会思潮。因此,社会思潮和一般的理论形态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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