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合理性理论是对决策的一种规范性研究。它不是描述人们实际进行着的决策什么样的,而是从认识论的层次上探讨决策应该是什么样的,亦即探讨什么样的决策才是合理的。要做到这一点,就不能不密切关涉决策合理性的标准。本文的要旨是,通过对决策合理性内涵的简略考察,进而探讨决策合理性有些什么标准,以及这诸种标准又是在何种基础上得以统一起来。 一 研究决策合理性的标准,首先就遇到决策合理性的内涵,而要分析决策合理性的内涵,首先要弄清“决策”与“合理性”两词的意蕴。所谓决策,是指为解决面临的问题或为完成某项任务而制定与选择活动方案的过程,它是主体在观念中对未来实践的目标、方法、手段、结果所做的超前设计和决定;所谓合理性,无非是指合乎思维的逻辑性、客体的规律性、主体的目的性、行为的技术性。由于决策本质上是一种认识活动,认识是一个包括认知、评价、决策在内的复杂系统,因而决策合理性本质上也就是认识合理性,我们应将决策合理性的内涵放到认识合理性的框架之内来考察。又由于决策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认知的目标是求真,评价的目标是求利善美,决策的目标是求真利善美的统一,决策处于整个认识活动的最高阶段和最后阶段,因而认识合理性按程度提高的过程大致也有三个阶段:求真的认知合理性,求利善美的评价合理性,求真利善美相统一并将其转化为实践观念的决策合理性。同认知合理性必须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一样,决策合理性也要体现规律与目的两者的统一;和认知合理性主要以合对象合规律为标准、仅以真理为人类认识的唯一的最高的目的、只侧重强调人的认识与对象相符合相一致不同,决策合理性则以合目的为根本标准。在决策合理性中,规律性与目的性尽管也统一起来了,但两者的地位和意义不同:合规律性是决策合理性的前提,合目的性是决策合理性的核心。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决策合理性的内涵即是:决策者在一定约束条件的限度内所做出的选择或决定适合实现指定目标。从认识论层面看,决策合理性是指决策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从价值论层面看,决策合理性是指决策合价值性与合工具性的统一;从人性角度看,决策合理性是指决策合乎人情与合乎理性的统一。 二 所谓决策合理性的标准,简单说来,就是衡量决策是否合理的尺度或准则。上述分析已经向我们表明:决策的目标是求真利善美的统一;决策合理性以合目的为根本标准。显而易见,我们就可以从真、利、善、美的角度,紧扣“目的”这个中心来阐明决策合理性有些什么标准。 1.合可行性即决策合理性的“真”的标准 要判明一项决策是否具有合理性,首先就要考虑该项决策的可行性程度。这是因为,任何一项决策如果缺乏可行性,它就是一纸空文,也就毫无合理性可言。合可行性无疑是决策合理性的一个重要标准。 把握合可行性标准必须界定可行性限域。决策的可行性限域是指决策主体要合理地进行决策所必须切实把握的信息条件、组织条件、物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合理的决策只有建立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在决策认识论意义上,“可行性”可以界定为决策认识成果——实践观念指导自己的主体在诸种约束条件下成功地进行实践的性质。当决策认识成果的内在根据和诸种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时,就表现为可行性。所以,从实质上说,决策的可行性就是决策结果实践的条件性。决策可行性限域所包含的信息条件是指决策需要有完全度、精确度、可信度和及时度的决策信息;组织条件是指决策需要由使用实践力量来实现决策结果的人组成的组织;物质条件是指决策需要包括实践工具、实践设备和设施、实践对象等在内的物质性东西;环境条件是指决策需要作为实践赖以存在和运行的外部条件的总和。这些条件及其相互作用,构成了决策可行性的实在内容。 决策合可行性标准就是决策必须符合可行性限域,也就是决策结果必须符合实践的条件性。它包括:第一,合信息条件性。人们的合理性决策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活动,它不是用不同的物质去构造物质系统,而是用信息去构想决策结果。决策信息是决策结果的原始思维材料。一般说来,正确的决策所运用的决策信息愈充分、准确和适用,所反映的决策内容的合理性就愈充分、明确、稳定,从而其群众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也就愈强,因此掌握和运用完备、准确、适用、及时的决策信息,是合理地进行决策的基础。这就要求决策主体在制定实践观念时,要运用充分、准确、适用、及时的信息。第二,合组织条件性。人们进行合理性决策是为了对现实进行革命性的改造,这就必须凭借人的实践力量。符合理性的实践观念只是获得了动员群众、组织群众进行奋斗的有利前提,而要能够把自己变成客观现实,还需要相当数量的主体作实践的投入和其他组织工作的开展。因此,具有足量的、高素质的实践主体及其结构优化的组织,是成功实施实践方案的保证。这就要求决策主体在制定实践观念时,必须恰如其分地对实践主体组织作出评估,使实践目标和方案适合实践主体组织的接受、承受能力。第三,合物质条件性。人们的合理性决策是旨在指导未来的实践活动,而实践活动实质是主体和客体之间发生的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过程,也即社会掌握的自然力量和没有掌握的自然力量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体以工具为中介,以能量为动力,实现目的对实践活动的指引,使客体按照自己的目的变化。这就要求决策主体在制定实践观念时必须从实际出发,把目的与物质条件有机结合起来,在客观条件的限度内去制定实现目的的观念模型。第四,合环境条件性。人们的合理性决策是为了合理地规范实践活动,而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都与环境保持着密切的关系。毫无疑问,环境对于人类实践有着巨大的制约作用:有利环境对实践起积极作用,不利环境对实践起消极作用。一项决策结果只有在它能够充分发挥有利环境的积极作用、克服或避免不利环境的消极作用时,它才是一个可行的方案。这就要求决策主体在制定实践观念时正确地把握诸种环境条件,充分而巧妙地利用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