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是哲学和史学理论必须深入探究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试图立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过程,对此作一番多维度考察。 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提出了合力论,其中有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社会成员分力的方向问题。力有大小,也有方向。社会成员分力的方向决定于个人意志。个人意志则主要决定于当前历史事变对于他的利害关系。他对切身利害的认识又决定阶级本能和历史自觉。在原始社会,部落的统一要求带有浓烈的强制性,而个人的直接生存需要亦在其意志表现中起到基础性的作用。在阶级社会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是阶级的本能。但随着个人的文化、政治、道德等素养的提高,其历史自觉性亦逐渐增强。因此,“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①] 二、分力的大小问题。可以公式表示:f=gmh。f为个人分力,g为时代常数,m为个人才能,h为个人社会地位。个人才能(m)既与天赋素质有关,同时又是个体自觉努力的结果。社会地位(h)的获得当然同个人才能及其实践成果密切相关,但更离不开个人所处的各种客观社会条件,尤其是社会出身和社会关系。个人才能(m)尤其是那些显赫的大人物的才能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往往易于为多数人所夸大,但社会地位(h)的作用却往往容易被人们缩小,甚至轻忽。事实上,一切才能较大的个人,都必须首先将自己的才能施展于争取社会地位的提高上,方能增大个人分力。时代常数(g)在一定的历史时段中,对于各人是不变的。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段,却有显著差异。它决定于某一历史时段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形势。一般而言,社会结构的稳定性较大,而社会形势却可以在较短的社会时段中发生显著变更。所谓时势造英雄,所谓风云际会,便与此密切相关。普列汉诺夫曾经指出:“若是旧制度至今仍然存在,那末现在谁也不会想到前世纪末期法国曾有过一些戏子、排字匠、剃头匠、染匠、律师、小贩和剑术教师,原来是些处于可能状态的军事英才哩。”[②]可见,时代常数(g)在分力公式f=gmh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可惜往往为人们所忽略。 三、集团力问题。这在恩格斯的信中并未论及,但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非常显要。它是从个人分力到社会总合力的中介。中介极为重要。“一切都是互为中介(Vermittelt),连成一体,通过转化而联系的”[③]。任何社会都是由若干种类、层级的社会集团构成的。各个社会成员无不组合在各种社会集团中,无论自觉与不自觉。社会成员的分力,首先合成为各种集团力,然后再形成社会总合力。由于中介作用,总合力的大小与方向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系统的整体性规律表明: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贝塔兰菲指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个有点神秘的说法的意思简单说就是,构成特征不能由孤立的各部分的特征来说明。”[④]某一社会集团的集团力不简单等同于该集团众多单个分力通过平形四边形原理逐一合成的合力。因为这里不仅有量的聚合,而且有一种因结构而产生的新的系统质。《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这里的“形成为阶级”的意思,正是要把无产阶级全体成员的单个分力,形成为无产阶级的集团力。这样就能大大增强阶级力量,以便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此可见,在单个分力与总合力之间引进集团力概念是符合社会历史实际的,也是必要的。 四、总合力的自然性问题。恩格斯将总合力称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⑤]。这有两层涵义。一方面总合力是作为整体的力量而起作用,可以说已隐含着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的意思。另一方面,总合力又是“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便是强调了总合力的自然性。毫无疑问,投入历史事变的个人分力受控于个人意志,因而它是个人自主自觉的结果。但作为总合力产物“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却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⑥]。对于每一个自主自觉的个人意志而言,这个结果显然表现为不受主观意愿所左右的客观过程。而客观历史过程的自然性包含二层涵义:一是同自然过程一样,历史过程独立于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之外;二是自然过程与历史过程“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⑦]。关于社会总合力和历史过程的自然性的观点,正是唯物史观赖以建立的客观基础。 但是,社会历史毕竟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人们所创造的。自然性中毕竟包涵着社会性,自发性中毕竟包涵着自觉性。也就是说,分力包括在合力里面,个人意志的历史作用并不等于零。与此相关,以下四个问题有必要予以探讨: 一、历史的终极目标问题。提出这个问题无疑有被斥为唯心主义的危险,但这个问题是唯物史观的核心问题。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因此,历史的全部运动,既是这种共产主义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即它的经验存在的诞生活动,同时,对它的能思维的意识说来,又是它的被理解到和被认识到的生成运动。”[⑧]这便是马克思对于历史的终极目标问题的解答。据我的理解它包含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一部人类史可以划分成两大阶段:在私有财产消灭以前,历史的过程就表现为对私有制的肯定和否定的过程。在私有财产消灭以后,人类便生活于共产主义不断深化的无限过程之中。第二,共产主义的本质在于解放全人类。人的解放即是“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即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即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所谓进入共产主义,用恩格斯的话来说,便是“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⑨]。但是,人类进入自由王国的程度又是不断深化的。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将与人类共始终,只是矛盾的解决方式在进入共产主义之前与之后有着质的区别。第三,历史的终极目标显然是共产主义,是解放全人类,是“完成了的人道主义”与“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的同一。这个终极目标是一条无限长的射线,方向十分明确,而终点伸向无穷远。如果以上的理解大体上符合马克思主义而又不违背迄今所知的历史过程的内在规律的话,那末可以说,在人类全部历史运动中,可以画出一条斜率为正值的无限射线。这条射线便是历史运动轨迹的中心线,而实际的历史过程即是围绕着它的振幅大小不规则的波线。不管其偏离中心线多远,终归要向中心线复归,两者的关系类似商品的价格与价值。进入共产主义以后,这条历史波线比较规则,且振幅日益变小,与中心线在无穷远处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