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评价活动中的主体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新汉,上海财经大学思想理论教学部主任、教授。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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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文将社会群体作为社会评价活动的主体,探讨了这一主体基于自身的需要、利益、意志所具有的自觉能动性的本质特征,并进而分析了其能动性的两方面表现:推动社会评价活动;选择评价标准、整合价值信息、形成价值判断、外化为实践活动。文章并论述了社会群体在评价活动中体现主体作用的两种形式:无机的形式与有机的形式。

      社会评价活动研究是评价活动研究的深入。本文以社会群体为评价主体来界定社会评价活动。对社会评价活动主体的分析,就成为社会评价论的逻辑起点。

      一、社会评价活动及其主体的规定

      评价活动是主体对于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价值关系的认识活动。社会与评价活动联结在一起,就构成社会评价活动。对于社会评价活动一般有两种理解:一是把社会作为评价活动的客体,即指以社会为客体的评价活动,也就是评价社会或对社会的评价。这种含义上的社会评价研究,强调社会客体区别于非社会客体的差异性及其对评价活动和评价方法的影响和作用。二是把社会作为评价活动的主体,即指以社会为主体的评价活动,也就是从社会出发,来评价一切与社会有价值关系的现象。这种含义上的社会评价研究,强调社会主体区别于个体主体的差异性,及其对评价活动和评价方法的影响和作用。

      这两种含义上的社会评价活动及其研究,反映着社会评价活动的复杂性和多维性,也象征着社会评价研究的不同侧重点和不同思路,它们相互补充,使社会评价研究更趋完整。当然,对于一定的研究者来说,每次研究最好主要从一个方面来展开思路,以保持逻辑和体例的统一。基于这种考虑,本文主要在第二种含义上来理解和运用社会评价活动的概念,致力于探索在评价活动中社会作为主体何以可能及其特点。

      为了理解以社会为主体的评价活动,有必要对社会先作些相关的社会学上的分析。

      社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社会指人类生活共同体即人类社会,近代社会学家孔德、斯宾塞都在这一意义上使用社会一词。马克思和恩格斯有时也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社会一词。恩格斯在谈到劳动在人和人类形成过程中起决定作用时指出:“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而产生新的因素——社会。”[①a]马克思认为社会是历史的产物,“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是“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①b]。这里所提及的社会,都是与自然界相对应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广义的社会指人群共同体。我国宋朝就有“八月秋社……市学先生预敛诸先生钱作社会”[②b]的记载。这里的“社会”就是指一些志趣相同者结合的团体。马克思曾强调过:“社会,即联合起来的单个人”[③b],这种联合不是单个人的机械相加,而是“表示这些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因此,马克思又说:“社会——不管其形态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④b]。社会就是在一个相对的范围内彼此发生联系和关系的人群共同体,从这一角度来理解,社会是可大可小的。广义的社会可以把狭义的社会包括在内,即人群共同体包括人类生活共同体,人类社会就是范围最大的人群共同体。本文所研究的作为主体的社会是广义上的社会,即人群共同体,也称为社会群体。

      并不是任意集中在一起的众多个人都可以称为社会群体。人群集合在一起成为社会群体,一般需要以下三个要素:第一,共同活动。众多个人共同活动的前提是个人的独立活动,个人总是以某一方面的独立活动能力,成为社会群体的成员。众多个人共同活动的对象是外界的人或事,共同活动使一群人与另外的人们区别开来,就会出现一群人在其他人们中的界限。第二,相互作用。这里的相互作用有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沟通的工具是符号,在众多个人的沟通中会形成沟通网络与渠道,网络越牢固,渠道越畅通,沟通越可能有效;其次,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操作,即一个人的活动引起其他人的相应活动,其中以相互肯定的活动(如响应、酬答)为主,以相互否定的活动(如骂架与打架)为次。第三,时间的持续。一群人要成为一个社会群体,必须存在反复的共同活动和相互作用,通过时间的持续,这种共同活动和相互作用可以表现出相对的稳定性,形成过程,社会群体也就形成并表现出来。

      二、社会群体作为评价主体的根据

      主体范畴在西方哲学史上经历了一个演化过程。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把主体理解为某些特性、状态和作用的承担者即实体。中世纪后期,经院哲学中的唯名论则把主体理解为单一的实际存在着的东西。从笛卡尔开始,随着西方近代哲学研究的重点从本体论转向认识论,主体作为认识论范畴成为哲学研究的焦点。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命题,突出强调思维主体的意义,从“我思”出发,肯定了主体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康德明确地把认识者的先验自我作为主体,在认识活动中,主体通过感性时空直觉和知性因果等范畴的“先天形式”,对物自体刺激感官使人获得的零碎的“感性资料”予以整理、综合,形成认识内容的现象。康德强调主体在整理、综合过程中的能动性,认为主体像一炉火,销熔和并吞一切“感性资料”。黑格尔认为,主体的特质“便是我们称作‘理念’的东西”[⑤b],绝对理念是能动的主体,它把自己外化为客体,又通过“理性本能的两种不同运动”——是“理论认识活动”,二是“意志的或理念的实践活动”,使主体与客体达到统一。黑格尔还在《精神现象学》中描述了实体不断增强能动性而向主体转化的辩证过程,并直截了当地指出,“主体在本质上就是具有能动性的实体”[⑥b]。强调主体的能动性,这是黑格尔对主体分析的重要贡献。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继承了黑格尔关于主体能动性的思想,并把这种能动性放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马克思指出,“主体是人”[①c],而“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②c];同时,更重要的是,人“通过实践创造了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因而“使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③c]。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为主体的最重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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