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主体自我掌握是指以自我为对象,以防止不合理掌握外部世界活动的实施,避免出现负态效应,确保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为目的的一种具有自我指向性、自我相关、自我涉及特点的特殊掌握。它包括对需要动力结构、价值范导系统、主体能力系统和实践活动的目标和过程的自觉调控等基本环节。通过对需要的厘定、区别、约束、引导和选择,在掌握外部世界活动发动之初就实施自我控制。通过对价值范导系统的自我反思、自我批判、自我转换、自我重构,促使人类掌握外部世界的活动沿着健康的方向前进。通过对主体能力系统的自我控制和自我创造,以防止人所拥有的巨大力量的失控。通过对实践理念的合理建构和活动过程的有效调控,使人类自我掌握最后落到实处。 关键词 自我掌握 需要动力 价值范导 主体能力 实践理念和活动过程 主体自我掌握是指以自我为对象的一种具有自我指向性、自我相关、自我涉及特点的特殊掌握,是对自己需要和行为的自觉调控。应该说,自我掌握的重要性正日益突出地显示出来。人能不能保证不再失去已经掌握的世界领域,能不能在掌握外部世界的动态过程中建立起人与外部世界的协调和谐发展的关系,从而使自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功能圈不断地拓展和扩大,其中有个必要条件就看人能不能合理有效地进行自我掌握。不然,在失去合理控制和掌握的日益强大的人的本质力量作用下,外部世界将越来越脱离人的掌握,人必定会自己毁灭自己赖以生衍繁殖和进化发展的家园,从而丧失生存的权利,失去发展的机会和可能。因此,自我掌握问题在当代已经成为一个事关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大问题。本文试图对自我掌握的基本环节作些分析。 一 人掌握外部世界活动的合理性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作为内驱力的需要的合理性问题。要防止不合理的掌握外部世界活动的实施,避免出现负态效应,首先就必须对需要动力结构进行自我掌握。 对需要动力结构的自我掌握是以对需要的认识为起点的。要知道,人的需要之所以能成为人掌握外部世界活动的现实驱动力,必须借助于自我意识的中介。只有这样,人的内在需要才能从本能、欲望等生理心理层次转换成行为的目的,才构成人的活动的内在动机和激发人的行为的内在动力,并作为内在尺度,作为目的进入人掌握外部世界的活动过程中调控着人的活动方向和过程。但是,我们之所以强调要对需要动力结构进行掌握的目的并不在于,只有通过自我意识,需要才能转换成掌握外部世界活动的内在动力和内在尺度,而在于只有通过自我掌握才能让合理的需要转化为人掌握外部世界活动的内在动力和内在尺度,让不合理的需要在进入主体活动领域之前就被过滤排除掉或抑制住,防止不合理的掌握外部世界活动的发动和实施,从而保证主休在掌握外部世界活动发动之前就实施自我约束自我控制。 大家知道,“人的每一种生活本能都会成为一种需要。”[1]由于人的各种需要并不是完全一致的,有些甚至是彼此对立矛盾的,客观上人们不可能把它们同时转化为掌握外部世界活动的动力机制和内在尺度而对象化出去,客观上也不是任何一种需要都有实现的现实条件和可能性的。所以,对这些彼此矛盾着的各种需要也有一个调节、约束、控制、引导和选择的问题。其调控的根据就看需要合理与否以及合理程度。显然,人的种种需要并不都是有益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人性的需要。有些需要是不合理的、有害的、病态的。如果这些需要作为内驱力和内在尺度进入掌握外部世界的活动领域,必然给人类带来不利的影响甚至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主体必须根据一定的价值规范和评价标准对自己的需要作出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看其是否符合道德尺度和价值规范,是否合乎人类进步发展的历史规律,是否真正有益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这一人类最根本的利益,从而是否值得通过活动获得其满足。在对各种需要的厘定、区别和评价的基础上,人们必须对各种需要分别作出处理。对那些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各种合理需要进行协调,对那些不合理的需要则加以削弱、制止和排除,坚决不让其作为内驱力驱动人们去从事为实现这一不合理需要而进行的掌握外部世界的活动。对于那些合理的需要也要进行自我约束和引导,而不任其自发膨胀。因为即使是合理的需要膨胀到一定程度,超过一定界限也会转化为不合理需要的。 对主体需要动力系统的掌握以对需要的自我意识为起点,中经自我评价最后以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为归结,并以合理需要的培养为新的方向。对需要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并不是什么禁欲主义的作法,而是为了寻求某种“适度”和“合理性”。人的需要能否成为人类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积极力量,而不充当自我毁灭的祸根,关键就看人能否对它进行自觉的调控和掌握。 二 人类在追求生命价值的历史进程中,迫切需要一个总体的社会集合意识对每一个单独的和集合的追求着价值的主体进行调节、规范和引导。价值范导系统正是适应人类追求生命价值的内在需要而产生的。人是感性和理性的矛盾统一体。作为感性的自然存在物,人不可避免地受物质欲望、个人爱好的诱惑,因而决定其行为的原因是感性的欲望与冲动。而这些欲望与冲动并非都有利于人本身的生存和发展这一根本目的。如果不借助于一定范导系统来约束、规范、调控和引导人们的行为,那么,人是不可能自发地限制自己的非理性欲求的无限膨胀,势必处于一种听凭欲望、冲动泛滥和主宰的非理性的癫狂状态,就无法意识到一个和欲望有别的意志,而只有一种动物的意志,因而也就没有不同于自然因果性的行为。正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需要呼唤着价值范导系统的出现,呼唤着某种反映了人类真正的生命需要,反映了人生命本质意义和内在价值的理性规范来作为人们生存斗争和掌握外部世界活动的标尺和人的文化免疫系统、监控系统。价值范导系统作为一个普遍性,在具体历史内涵的形成中,是个人价值追求的社会集合意识,它排除了个人的主观随意性,是历史内涵的客观性的体现,是人类对生命价值追求的理性的结晶,是人对自己内在价值尺度的自我意识。它一经形成和确立就作为一种绝对命令、文化指令、“应当”,规范和引导着人们的行为合乎共同体的价值标准,同时又作为监控系统和“超我”对本我起着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