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省域建设用地开发空间均衡度评价研究

作者简介:
陈逸(1977-),女,江苏江阴人,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利用与规划,E-mail:yichen@nju.edu.cn,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南京大学人文地理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3;黄贤金,教授,E-mail:hxj369@nju.edu.cn,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南京大学人文地理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3;陈志刚,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南京大学人文地理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3;马其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遥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4;张琳,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地理科学

内容提要:

依据空间均衡原理,分析了建设用地开发空间均衡的意义,采用2008年中国各省土地和社会经济数据(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构建了建设用地开发均衡度指数,对各省建设用地空间配置合理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①31个省份中,共计23个省份处于均衡状态,占74.2%。但均衡程度各不相同,良性均衡程度以上的共计15个省份,仅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34.3%;而处于失衡状态的省份虽然仅有8个,却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7.7%,且均衡度大多小于0.3,属于严重失衡。②开发强度和供给能力的对比分析表明,全国有8个省份处于过度开发状态,17个省份开发不足。③建设用地空间配置不仅应考虑到各地经济建设的需要,更应重视开发强度与供给能力之间的协调,尤其应结合中国区域发展政策,将建设用地指标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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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690(2012)12-1424-06

      修订日期2012-07-10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得到优先发展,但是中国区域间差距不断拉大,至20世纪90年代末已经成为世界上地区差距矛盾最为尖锐的少数国家之一[1,2]。人口分布、经济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彼此空间错位,是中国空间结构失衡的主要表现[3,4]。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5],1999-2008年10a间,中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建设用地增长了10.3%,而人口增长了5.6%,建设用地增长的速度大大超过了人口增长速度。其中,仅华东和华南地区的增长规模就占全国的58.78%,而其土地总面积仅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9.09%。《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表明,2010-2020年间,华东和华南地区建设用地增长规模还将占全国的42.76%,建设用地扩张呈现出向东南沿海地区明显聚集的态势,区域差异进一步拉大。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区域均衡发展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区域之间发展的均衡性,可以理解为经济社会活动在空间上的数量均匀分布;另一方面区域内部供给能力与开发—保护之间的均衡性[6]。由于各地区资源禀赋不同,吸引资本、技术、资源(土地)、劳动力等具有市场价值投入要素的能力各不相同,因此,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规模以及强度、方向等都完全不一样。均等的空间格局,在现实中很难实现[7]。建设用地开发行为跟经济发展一样,受到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的影响,存在着显著的区域差异性。自然条件的差异决定着区域之间土地利用方式或者土地利用结构的差别[8,9];经济发展水平左右着区域土地需求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土地利用的效益[10,11];生态环境限制着土地开发的强度和广度[12,13];还有人口、农民的耕作习惯以及各个区域的民族习惯等[14,15]。因此,各个区域建设用地开发的规模、强度也不可能平均分布。根据上述空间均衡的内涵,受限于各地经济开发供给能力和生态保护,理论上各个地区应该有一个经济活动适宜规模和强度。建设用地作为经济活动的载体,也有一个适宜的规模和强度。土地资源持续利用,尤其是建设用地开发空间的合理分配是资源与环境持续性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16]。因此,建设用地的区域均衡配置,应该不仅仅考虑建设用地数量上的空间分配,更应该重视土地开发规模和强度与土地的实际供给能力之间的相协调,这种情况下的建设用地开发才是区域均衡的。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构建建设用地开发空间均衡度指数,评价中国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域建设用地开发规模的合理性。

      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建设用地开发的空间均衡不仅表示建设用地在区域之间的合理配置,也表示在区域内部建设用地开发的强度和土地供给能力之间的关系的合理性。各个地区的开发容量的供给能力以及极限开发容量是有差异的,而影响开发容量的供给能力的差异在于自然、经济、社会禀赋差异。据此,本文采用“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指数”和“建设用地供给能力指数”来评价区域建设用地开发的均衡度。

      1.1 指标选择与量化

      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应该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建设用地开发的规模;二是建设用地开发的效率。为此本文选择了开发广度指数(LB)、人口容量指数(PE)、经济密度指数(EC)和环境承载指数(EV)反映建设用地开发强度(LD)。而供给能力主要取决于区域土地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的数量和其他资源尤其是水资源的保障,因此选择人均耕地(PA)、资源保障指数(RS)和生态安全指数(ES)表征土地供给能力(LS)。

      其中,①开发广度指数:土地开发广度反映了区域建设用地开发的规模,这里用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来表示。②人口容量指数:人口是反映建设用地开发强度的最直接因素。这里用单位建设用地承载的人口来表示。③经济密度指数:单位土地产出水平高,意味着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大。这里用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比重来表示。④环境承载指数:工业化和城市化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大气环境和水体环境的影响。和COD的排放是人类活动对空气和水质环境影响的最直接表征,单位面积排放量越大,给大气和水体环境造成的压力也就越大,开发强度也就越高。这里用单位建设用地二氧化硫排放量和COD排放量来表示。⑤人均耕地指数:农用地数量,尤其是耕地越多,表示区域耕地保护的压力越小,建设用地开发的供给能力就越强。这里采用人均耕地来表示。⑥资源保障指数:反映开发建设所需要的水土等基本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保障程度,这里主要通过水资源数量来表示。⑦生态安全指数:代表生态保护价值或自然环境维持的必要性程度[17],从数据的可获得性考虑,这里采用地均生态服务价值来表示。

      1.2 指数计算模型

      1)无量纲化处理。由于指标数据具有不同的单位量纲,为增强指标数据的可比性,应进行标准化处理。根据指标数据内涵,本文采用级差法进行标准化处理,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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