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0-0585(2012)10-1749-15 修订日期:2012-04-04 1 引言 科学发展水平的高度取决于科学基础理论的发展和探索工作的强化程度[1],基础理论的研究是地理学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内容。从当前的态势看,地理学基础理论的薄弱已成为国内外地理学家的共识[2,3],但争论却持续不断。近半个世纪以来,地理学理论争论此起彼伏,例外论之争、计量革命、理论革命等,几乎同时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而持续至今,近来又兴起了地理学第一定律(Tobler's First Law of Geography,简称TFL)之争。该定律由美国地理学家沃尔多·托布勒(Waldo Tobler)在1969年举行的国际地理联合会数量方法专业委员会议上提出,后来发表在《经济地理》(Economic Geography)杂志上:Everything is related to everything else,but near things are more related than distant things(任何事物都与其他事物相联系,但邻近的事物比较远事物联系更为紧密)[4]。 TFL之争已超出了托布勒最初的地理学第一定律的涵义,托布勒本人就承认,在争论面前他不得不去重新思考TFL的适宜性,这是他始料未及的[5]。更有意义的是在这场争论中,有意无意地关联到早期的例外论之争、计量革命和理论革命等,并且在争论上关注着地理学最近的理论建设焦点:研究维度、尺度及其转换和时间地理学。 争论往往是继承与扬弃并举的,对传统的审视与综合往往是地理学的创新之道[6,7]①。同时,争论往往也反映着地理学思想和方法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实质上正如地理本身的多样性一样,既是合理的,也是有益的[8]。这种继承与扬弃和多样有益性已在TFL争论中初步反映出来,也是拙文论述TFL及其争论对地理学理论建设启示的基础。 拙文强调爱德华·苏贾(Edward Soja)所主张的建构性评论,以激发关注此问题的学者间的对话[9],注意考察TFL之争与早期争论的关系,着重关注这场争论在当前地理学理论建设中的意义。 2 TFL争论的源起及其背景 2.1 TFL争论的原因 TFL争论者均认为,TFL之争是随着地理信息系统(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和地理信息科学(GISscience:Geographic Information Science)的发展而产生的,不仅托布勒本人承认他在华盛顿大学时就受计算机制图,尤其是他的同学威廉·邦格(William Bunge)②制图学研究的影响,皮特·古尔德(Peter Gould)也曾认为托布勒在制图学上提出的TFL是当代制图学者必须注意的[10],实际上,托布勒确实是在华盛顿大学期间受计量革命和理论革命的影响,尤其是GIS的发展使他能够运用统计分析和计算机制图模拟底特律人口增长,发现了人口分布在输出图上呈现集聚性[5]。古德柴尔德(M F Goodchild)认为,TFL引起讨论是因为它在GIS设计中以多种方式被应用,包括所有空间插值法和空间重复取样法,而GIS表示方法有效性还依赖于地表的平缓变化[11]。隋殿志(Daniel sui)还注意到TFL在20世纪70~80年代未受到重视,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GIS的发展才引起讨论,他将其称为TFL的“重新发现”[12],李小文等也认为20世纪70年代正是计算机和遥感刚进入地理学并使之从传统的文科转为理科这场革命的前夜[13]。 这场争论在2003年美国地理学家协会(AAG:Association of American Geographers)年会上达到目前的顶峰,已远远超出了GIS的影响这一范围,更多地关注地理学中的定律问题、TFL的合理性问题和TFL的修正发展问题。涉及的视角不仅是科学的,而且有哲学的和社会的。从其争论中可以看出:在科学方面主要是地理事物在空间分布上的集聚性,而GIS和GISscience则是空间相关性发现的有力工具和表达方法;在哲学方面,争论双方主要是从科学哲学角度说明TFL作为定律的合理性;而在社会方面,争论双方主要是从科学社会学的角度论证TFL从产生到被接受过程中的社会因素影响,尤其是当代地理学体制对TFL接受的影响。在这些争论中,早期地理学中的例外论之争、计量革命、理论革命等都被有意无意地涉及。从争论的焦点上看,TFL之争只是“旧瓶装新酒”③罢了。 2.2 否定论者及其背景的分析 2003年美国地理学家协会年会专门成立了一个分会讨论TFL,围绕着TFL尤其是地理学中的定律问题的讨论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观点。否定论者主要是特雷弗·巴恩斯(Trevor Barnes),他集中于地理世界的多样性和TFL提出的个人背景两个角度来分析TFL[14]。隋殿志的总结说,巴恩斯从科学哲学角度分析地理世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从而否认作为普遍性的TFL的存在[12],但实际上,巴恩斯的分析还有科学社会学的视角。 在科学哲学角度上,巴恩斯认为人类行为充满着不确定性、异质性和偶然性,并不能用定律去描述;因此,TFL既不是真理也不是定律,只是地理学的一句箴言,因为定律必然是普遍性的、逻辑性的和必然性的,而TFL是这样一种命题:前半部分是形而上学的,后半部分是相对性的[14]。 在中国也有类似以上从科学哲学角度论证地理学定律的情况。1988年,楚义芳提出地理学的四个基本公理:集群公理、势能扩散公理、距离衰减公理和序动公理[15]。时隔两年,王铮等逐条批驳了以上公理,认为其建立有悖常识,集群公理显然可以在常识中找到例外,如“逆城市化”是普遍现象,因而尽管集群现象存在,“集群公理”也不能作为公理;而“势能扩散公理”中的“势能”要完全不同于物理势能,不然“势能扩散”有悖于物理事实等。这样,不仅个别公理不成立,公理体系就更不能成立了[16]。而且,王铮等主张公理体系不适合于地理学,而经验假设则是绝对必要的。可见他们否认地理学定律或公理的理由与巴恩斯同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