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9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398(2012)04-0044-05 1 引言:媒介—空间辩证法①的学科基础 从实体世界和表征世界有所区分的角度,考察城市与媒介的关系之时,可分别在城市学和传播学两个不同领域,对其加以研究;但是,如果将媒介的概念,扩展到超越了作为内容表征(representation)的、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等为代表的大众传媒,乃至以互联网和手机等为代表的新媒体之外的范围时,媒介与城市的辩证关系趋于复杂而有趣。 在正统传播学领域,内容或表征构成学科的基础与核心,传媒或媒体②主要还是指以图文声像等符号工具,表征信息和含义,并向大众传输这一领域,因此,报纸、杂志、图书出版、广播电视和电影等,构成了最典型的大众传媒,互联网的出现及其在计算机、手机等屏幕终端的运用,使得各类以内容和信息服务为主要功能的门户网站、新闻网站、游戏网站、搜索引擎、社交网站、视听网站等等,成为新的承载并传输内容和信息的互动媒体。这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构成的是一个言论空间、舆论空间、内容空间、信息空间,相对于三维物理空间而言,属于无形的、虚拟的认识论空间或认知空间(epistemological space)。它与本体存在的实体空间和物理空间,共同组成两个相互映射的世界,即“表征世界”和“实体世界”。 与正统传播学关注“表征世界”不同,城市学及相关学科,如城市地理学,主要关注地球表面的物理空间、城市空间等实体空间和实体世界,这类物理空间需要人类主体和非人类主体(non-humans)去填充,因此,生物矿产资源、人口及其活动的空间安排,成为城市研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地球表面的物理空间从来都不是虚空的,特别是在城市内部,人类早已建造了、填充了所谓城市规划学科不断探讨、规划、设计和调整的各类功能性空间: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园林绿化用地、居住用地、交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等,构成各类城市景观和城市空间。这些或大或小、充满填充物的城市景观和城市空间,不仅具有实际的使用功能,而且同样承载了信息和含义,表达了城市用地和城市景观背后(不同)人类主体的价值、态度和情感。“新文化地理学”认为,城市景观和城市空间决不是中立的功能性空间[1,2],而是与权力、政治、特别是与人的主体性(subjectivity)(如种族、肤色、民族、政党、性别、性取向、年龄、身体条件等等)密切相关的“文化景观(cultural landscape)”,是人类以大地(或城市空间)为“媒介”的意义表达。在这一点上,城市空间与媒体空间一样,也构成了一个言论空间、内容空间、信息空间、情感空间、态度空间、价值空间、认知空间。城市空间和城市景观也可通过“符号学”分析其“能指”和“所指”,如同新闻传播学对新闻报道进行话语分析、文本分析、内容分析一样。 正统的传播学与正统的地理学或城市科学在相互隔离、分头发展的进程中,逐渐显示出已然出现的交叉点和融合点。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3]使用“表征性空间(representational space)”与“空间的表征(representations of space)”等概念,说明“空间”与“表征”,或“实体世界”与“表征世界”既区别又联系的关系;“表征的空间”指的是富有内涵的表达性或象征性(城市)空间,虽然它以实体空间作为存在本体,但具有超越实体空间使用功能以外的含义,例如,“天安门”既是物理性和地理性的城市空间和地点,更是象征性空间、表达性空间,因此,才会出现戈德史密斯学院(Gold Smith’s College)“学联”所在建筑以“天安门”命名的有趣景观③;而“空间的表征”强调的是对城市(或国家、或区域、或地方、或城市空间)本身的言论与符号表达、表述、表现,偏向于传播学关注的言论和内容,例如,新闻媒体、影视节目、都市文学、形象广告、视觉艺术、表演艺术等等,承载有丰富的内容和信息,这些信息或内容不少是有关特定国家、城市或城市空间的报道、描述、刻画、记录或呈现④,这些表征、表达、表现与表述,构成了“空间的表征”。 列斐伏尔之后,一批关注城市、深受“空间转向”影响的文化研究学者、人文社科学者(包括传播学者),以及深受“文化转向”影响的文化地理学者逐步发展起“媒介与传播的地理学(geographies of media and communication)”[4]。关注媒体和地理(如地点或地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强调媒体对地域现实的反映和建构,以及这类反映和建构能够对地域(如国家、区域、城市或城市空间等)本身产生什么作用,实际上关注的是主观的内容表征与客观的实体空间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也即认识论和本体论之间的关系问题。这类研究显然与传播学领域有关“媒体与社会”的研究,存在显著差别,因为媒体与社会研究主要关注媒体言论与人(或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和传播效果,而不太重视地理或地域本身作为实体空间,所具有的来自于特定区位关系、地理因素、时—空间属性等等,对媒体传播产生的作用,或与媒体传播的交互关系。 总之,逐渐发展起来的交叉学科“媒介与传播的地理学”,为考察媒体—空间辩证法[5],提供了知识基础。但是,如何进一步在城市本身的经验现实中,深入展开媒体与空间辩证关系的研究,仍然是一需要开拓的学术领域,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转型、城市空间重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创意城市的语境之下,有关媒体—空间辩证法的讨论,能否提供具有政策价值和机制洞察的理论见解,构成了本文写作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本文基于作者对当代城市空间和城市景观发展、变化、更新、改造和重组等演化变迁过程的经验观察,思考媒体在城市空间的表现,以及媒体与城市空间的辩证关系,乃至这种关系对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创意城市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