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建构与解构

——兼论中国世界中世纪史理论与实践的困境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林海,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世界历史

内容提要:

“中世纪”是现代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萌芽于文艺复兴时期,在17世纪后期正式确立,是古代、中世纪、现代历史三分法的重要环节。在现代语境中,“中世纪”的含义不断变化,由最初的欧洲的局部历史现象变成欧洲的一般历史时代,进而等同于封建社会,最后成为人类社会的必经阶段。但是,“中世纪”等概念在历史学的实践中也存在很大弊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史学界对这些概念进行了广泛的质疑、批判乃至解构,并尝试新的历史分期法。中国史学界也逐渐校正了机械化的苏联模式,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很大改变。但这些变化也带来一些问题,对中国的世界中世纪史学科形成了冲击和挑战。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世界中世纪史又称世界中古史,是世界史学科下的一个分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世界中世纪史教学和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史学工作者而言,世界中世纪史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是毋庸置疑的,似乎无须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也不成问题。不过,仔细分析却未必尽然。20世纪中期以来,国内外史学界在该领域的研究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在“中世纪”的概念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历史三分法等问题上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认识。这些变化正不断冲击着学术界对世界史的传统认识。对中国史学界而言,这种冲击在世界中世纪史领域尤为明显,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其存在的基础乃至合理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史学界一直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世界史体系。目前,新一轮的学科调整在进行中,在这种形势下,对与中世纪有关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不无裨益。中世纪的概念是如何形成的?在近现代的历程中它发生了哪些变化?当代西方史学界和中国史学界的理论与实践如何?这些变化对中国中世纪史教学和研究的影响如何?有关这些问题尚未引起中国史学界的关注。本文在借鉴中西史学界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历史分期问题,主要从宏观的角度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不当之处,恳祈方家指正!

      一、“中世纪”的建构

      新中国的世界中世纪史是在借鉴西方的基础上仿照苏联的模式形成的;而苏联的概念又是在西方的基础上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而来的。因此,要充分了解中世纪史学科的现状及问题,就有必要从“中世纪”概念的学术史谈起。

      中世纪又称中古,拉丁文一般作medium aevum,①本意为中间阶段,后来一般专指欧洲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后到15世纪末前后的这段历史。文艺复兴前,欧洲并没有统一的历史分期法,当时流行的一些分期理论大都是根据圣经的一些论断演绎出来的,如六个时代论、帝国更替理论及各种三时代论等。②现代意义上的“中世纪”概念萌发于文艺复兴时代,一般认为意大利早期著名人文主义者彼得拉克(1304-1374)是主要的奠基者。他把罗马皈依基督教之前的历史称为古代,将皈依后直到他那个时代称为近代,并把这段历史概括为野蛮与黑暗。他还认为,虽然自己所处的时代仍然延续了衰退,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更好的时期。③这种对历史的新看法被后来的知识分子继承和发展,成为现代认识的基础。到16世纪,将历史分为古代、中世纪、现代的做法逐渐多起来,如布鲁尼(1369-1444)在其《佛罗伦萨人民史》中就采用了三分法;比翁多(1388-1463)则首次在《罗马帝国衰败以来的历史时代》中用中世纪这个词来表示410-1442年的历史,正式使用了这个术语。

      17世纪后半期,现代意义上的中世纪概念正式确立。真正把这段历史概念化的是德国人克里斯托弗·凯勒(1638-1707)。他将欧洲历史分为古代、中世纪、现代三个阶段,并以此为编纂历史教科书的指导思想。从1675年到1690年,他先后编写了古代、中世纪、现代三部历史,还撰有《分为古代、中古、新时代的通史》一书,这可算作史学史意义上“中世纪”一词的正式概念化。凯勒的历史分期法在西方学术界广为流传,并成为公认的标准。④随着西方殖民霸权在世界范围的确立,这种历史分期观念也逐渐流传开来。19世纪末以来,随着中国学习西方和日本,知识界逐渐熟悉了这种对西方历史的分期法,并加以使用。

      在现代欧洲史学范畴内,“中世纪”是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欧洲的历史,尤其是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到文艺复兴期间的原罗马帝国地区的历史,在区域上则侧重于古典文化曾经比较发达的地区。不过,随着史学研究的深入和三分法的流传,中世纪一词的内涵发生了显著变化。首先,中世纪所涵盖的地域由西欧、南欧扩大为整个欧洲,中世纪史也变成欧洲历史的一个阶段,成为一个独特的有机整体。其次,中世纪逐渐与封建社会画上了等号。从18世纪起,西方学术界对东西方社会形态发展遵循共同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入。在很多学者看来,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的欧洲社会就是封建社会,从时间段上看,其历程大致与中世纪一致。因此,中世纪在欧洲又常被作为封建社会的代名词。这种做法随着唯物史观的发展逐渐扩大起来。

      将中世纪与封建社会等同并普遍化,这种做法在苏联的历史理论和实践中达到了顶峰,并集中体现在苏联科学院组织编写的多卷本《世界通史》(第3—4卷为中世纪史)中,其主要特征就是社会的五种生产方式演进理论。《世界通史》认为,“历史过程是社会经济结构有规律的更替……所谓中世纪就是封建生产方式在亚洲和欧洲大多数国家和非洲许多国家占有统治地位的那个阶段。中世纪是全世界规模的生产方式和封建社会关系产生、发展和衰落的时期”;“从年代上来说,中世纪就是古代史和近代史之间,亦即由奴隶制社会的崩溃起到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为止的一段时间”。⑤这个阶段的上限在3—7世纪,下限则在17世纪中叶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土地的封建主所有制是中世纪封建社会的基础。……土地的封建主所有制与独立的小农经济相结合,这是封建经济的特征。……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和由这种依附所产生的超经济的强制手段,就是封建制度的典型特征。”“封建生产方式所固有的对抗性矛盾使封建社会变成尖锐的阶级冲突和不断斗争。”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