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中国近代乡村经济史研究述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罗衍军(1977-),男,山东郓城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山东 济南 250100,聊城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经济史、社会史研究,山东 聊城 252059

原文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30年来,学术界在中国近代乡村经济史研究领域蓬勃发展,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些颇具新意的学术观点。主要表现在区域划分及其研究方法、乡村自然经济解体与乡村经济生活、乡村土地占有关系、乡村农业发展等方面,相关研究注重多学科方法的综合运用,日益呈现出近代乡村经济演变的真实面貌。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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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13)01-0176-07

      在近代乡村经济史研究方面,20世纪前半期学界曾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总体而言,1949年前的乡村经济史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深入系统的学术性论著还较为欠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世纪80年代以前,近代乡村经济史研究进展不大,多是一些经济资料汇编,对乡村经济的深入阐述尚不多见。特别是“文革”时期,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几近空白。1980年以来,乡村经济史的研究开始蓬勃发展起来。除一批区域经济资料陆续出版外,各省区通史或断代史、特别是近代史的研究著作陆续出版,一批总论性和专门性的近代经济史论著陆续面世,尤其是有关近代乡村经济史的论文大量刊发,呈群山峰起之势,不断将这一研究推向深入。

      一、“区域”划分及其研究内容和方法

      1980年以来,学界对近代乡村经济的演化轨迹进行了深入考察。从事于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应该怎样选择要研究的区域,各经济区域应如何划分,研究内容需涉及哪些内容?李金铮撰文对以上问题作了清晰的解答,他认为对经济区域的选择,主要受四种因素的制约:此区域是一个内在联系紧密的社会经济综合体;此区域要体现时代特色;研究者对该区域的当代社会经济有较为充分的认识;有丰富可信的史料作保证。对于经济区域的划分,他认为从自然生态环境、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及政治环境等因素出发,将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相同或相似的区域作为进行研究的经济区域。在较大的区域内,又可分出相对较小的区域。同时,要重视区域间的比较研究,不能就区域论区域。[1]张建民指出,社会经济史的区域研究不能停止于就区域论区域,但必须从全面、深入研究某一区域出发。有别于以官方或社会精英话语为中心的传统意义上的文献,民间文献的搜集、利用,可以弥补以往“大历史”、“宏观叙事”类研究中普通民众声音缺失、对基层社会如何运行不甚了然等不足。民间文献与传统文献、官方文献相互补充、参证,才可能获得对社会经济史相对真实、完整的理解。[2]

      二、近代乡村自然经济解体与乡村经济生活

      对于外来资本主义经济与中国传统自然经济二者的关系,传统观点多认为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的扩张,对中国传统自然经济造成了强烈冲击,中国乡村自然经济因难以抵挡外来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的猛烈冲击而日益解体。

      1980年以来,学者通过对乡村经济演进的深入考察,对近代乡村“自然经济解体说”提出质疑。陈钧通过对近代湖北自然经济解体进程的考察,揭示外来资本主义对湖北自然经济影响的不平衡性,有的地区受到外来冲击较大,有的相对较小,有的地区则没有受到外来资本主义影响,仍保持着传统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20世纪30年代的湖北农村,从整体上看仍处于以农耕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封闭性经济状态。[3]秦晖通过对清初至民国时期关中农村经济状况的深入探究,质疑近代中国“自然经济解体”说的普适性。他认为关中地区地权的分散化和租佃率较低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清代关中存在着自然经济化的趋势,其“商品经济”大多并非真正近代意义上的商品经济,而属于“卖炭翁”型的“商品经济”甚至“自给而不足”的“前自然经济”类型,近代关中经济的演化趋势并非自然经济解体化而是相对自然经济化趋势的加深。[4]

      近代乡村社会的经济生活状况,是近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学界在这一问题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并提出了一些颇具启示性的观点。何一民通过考察晚清四川人口与耕地的发展状况,认为由于人口增长和耕地增长比例失调,给人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土地兼并使部分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而无论是继续留在土地上的农民,还是离开土地的农民,他们的生活水平都较过去下降,加之超经济的沉重剥削和频繁的自然灾害,晚清四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水平十分低下。[5]张玮通过阐述“边缘地区”晋西北农村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家庭生活,认为革命与日本入侵使传统的小农生产和生活状态发生变化,农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呈下降走势,中共对整个经济资源的动员与整个社会结构的重新整合,对“地主阶层”施加了巨大的冲击,其经济地位与生活水平被极大弱化。[6]小田考察了近代江南庙会与农家经济生活的关系,认为近代以来江南农民在庙市上的交易行为,是他们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时所作出的艰难抉择,庙会这种原始短期的地方市场,对农民经济生活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危害。[7]王加华对近代江南农民生产与乡村经济的互动关系进行了阐述,指出基于农事周期的考虑,近代江南农村男女劳动力呈现出一种季节性分工与协作的模式:农忙期间,大田劳作主要由男子承担,女子间或性参加;农闲期间的手工业生产则主要是女子承担,男子处于一种相对次要的地位。一年之中,男女劳动力投入呈耦合态势,共同维持着家庭经济的正常运转。[8]

      三、近代乡村土地占有关系

      在论及近代乡村土地占有状况的演变时,传统观点多认为在近代中国乡村,土地愈益集中,与之相应,失地的农民越来越多。如有学者认为1927年前的近代安徽乡村,封建土地占有关系仍在继续,突出表现为土地的集中化有增无已;[9]有人认为鸦片战争后阶级分化和土地集中过程较战前更加激化、剧烈。[10]有学者认为,近代乡村同时存在着土地占有的集中和分散现象,论述侧重点在于土地的集中和土地占有制度的不合理性。朱玉湘通过对近代中国土地占有状况的考察,认为中国近代土地占有关系存在着区域不平衡性,南方水耕地区比北方旱作区土地占有更集中,在一些地区土地集中的同时,另一些地区土地趋于分散化。他侧重指出近代中国土地占有的不合理性,认为土地的集中并不是自由买卖的结果,而是土地占有者以借债和租地为诱饵,乘人之危压价收买、讹诈骗取、依仗权势等强取豪夺的结果。[11]

      近年来,学者逐渐重视运用地方档案和实地调研方法,考察中国近代乡村土地占有状况,更多描述和阐释了土地占有分散化现象。史志宏通过分析民国时期河北省清苑县4个村庄的统计资料,指出华北平原的土地在各阶层之间相对分散化,地、富土地占有比重的下降幅度与中农占有土地的上升幅度大致相当,呈现乡村社会土地占有“两头下降,中间上升”的现象。[12]张佩国考察了清代至民国初年山东农村土地占有权分配的演变,指出此一时期山东农村的土地占有格局基本上呈现了由集中到分散的总体趋势。[13]罗衍军分析了民国时期华北乡村的土地占有状况,认为与以前相较并没有明显的集中化趋势,而是趋于相对分散,乡村土地资源的主要拥有者为处于中间阶层的中农,并从灾荒对乡村上层土地扩张的制约、乡村上层的分家析产、匪乱对富裕者的冲击、传统伦理道德对乡村社会的影响等方面对之进行阐释。[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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