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督之殇与商办之伤

——论清末香洲商埠衰落之因由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杰,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韩明章,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广东 广州,510610)。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1909年香洲开办商埠,可誉为广东商界横空出世的大举措,开创了清末全国无税口岸的历史,名震一时。对其经营未及3年便黯然式微,以往论者多从“地势”、“天灾”、“内耗”等因素研探其多元归因,也有学者提出“缺乏政府强有力的支持”而立论,本文认为后一观点有嫌笼统,流于蜻蜓点水,对如何缺乏政府扶持有失系统的阐释。本文强调,新政时期,官方对商业的主导作用仍不容忽视,而政府要员走马轮换、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必要的官督失位、资金缺失官助、外债难以举借等等“合力”形成的“压迫力”,使香洲商埠失去了应有的“引擎”。举凡样态,确实给官督商办模式留下不少的思考空间。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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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2)10-0098-09

      1909年的香洲开埠,无疑是广东商界横空出世的大举动。其创办典礼,粤省政界要员、广州及港澳绅商齐集莅临道贺,盛况空前,及至1911年开创了全国无税口岸的先例,轰动一时。如是大观势头何以在未及3年间步入式微(其“根脉”延至1949年,则不属本文论及之范围)?何以败在风骚于商潮前沿的香山商帮之手?又何以在盛满商机沃土的香山之地夭折于半途?

      本文试图透过清末地方自治与商战救国之大势,结合宣统初年政局、粤省民情以及商埠自身的资本筹集等作一考察,以梳理香洲商埠殇之于“官督”的潜在因由。

      一、香洲商埠生逢“其时”

      论及香洲商埠的衰落,且先观览其20世纪初年出世之背景与“势头”。

      (一)地方自治的呼声日渐高涨

      1900年底,《中国旬报》载文高唱地方自治:“官之治民,不如民之自治,如此则一方自有一方之治法,政治因地则制宜,纲举目张,国内方能渐次条理。”[1]1909年1月18日,《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颁行,许多地方绅商跻身于地方自治运动之中,朝廷此间也钟情于推行地方自治,期望借此达到集权中央、改善吏治与摆脱财政困境三个目标。[2]自是,一场自上而下、由京省至府县的地方自治运动的实践渐次展开。

      广东一域,地处岭南,偏离中央政权重心甚远,而这里近代中西文化交汇最早、商品经济最先孕育,因此,地方自治的呼声比中原腹地愈发高涨。1902年,欧榘甲率先提出“新广东”之倡议。1905年,受日俄战争影响,舆论界掀起了一股地方自治的声浪。一些乡镇也闻风而动,请缨自办乡村自治,“择地建设自治模范村”。[3]

      1907年,广东商人自发成立“粤商自治研究会”,旗帜鲜明地标示“以商业目的组合而成,凡内地工商营业与外洋各埠侨商均在范围之内”为宗旨。接着,又成立由士绅与法政学堂教员等组成的“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申明其趣旨为:“以忠君爱国为首务,以研究宪法为宗旨,上以副朝廷求治之盛心,下以养国民自有之能力,广通音问,交换知识”。①这可以视为粤省初步进行官方主导、有计划训练城镇乡自治研究与实践的尝试。香山县也随之成立地方自治研究所。香洲开埠,正是乘此大势应运而生。

      与地方自治俱盛的是商人自主意识的觉醒。晚清以降,各地自开商埠渐起,与先前被动的条约商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多由官督商办,“以官力提倡”“靠官绅进行”,成为各省的显著特点,香洲商埠作为由商人开辟的自办无税口岸,则属首例,②既是清末地方自治的硕果,又是商战救国思潮“本土”实践的开先。

      (二)地方“商战”实践风气初开

      清朝末年的商战实践多是受郑观应《盛世危言》启发,“习兵战,不如习商战”。[4]《香港华字日报》有载:“二十世纪之天下,一商战之天下也。群雄角逐,智术矜奇,商战惊人,乌有宁日,是故商战胜国事随之则兴,商战败国事随之而危。”[5]传统士大夫谋求自强,兴办实业,与外国商战。“自商战之局开,铸成一优胜劣败之定例,影响遂及于国势。我华商如梦初醒,莫不振刷精神,欲得一善策以谋商界前途之地步,此亦穷变思通之渐也。”[6]欲行商战,则必学习西方商贸之法,“任商人择定地段,报明官署,定限升科。在商人于领垦界内,有便宜整理之全权。在公家于课税之余,有保护利益之实力”,[7]国家设立商埠,地方设立商务局,“上下之情通,官商之势合,利无不兴,害无不革。”[8]政府民间相互力促,官督商办,渐见起色。

      与港澳接壤相邻的香山县,早年受西方商品倾销的冲击最惨烈,由是与洋人商战的意识亦最浓烈,自办商埠则与“商战挽利权”之呼声并起。1908年底,已有香洲开埠之议:“垦荒殖民,振兴商务,实行公益”。[9]1909年4月22日,香洲商埠创办者王诜、伍于政等“不惜巨资经营,缔造将来,聿观厥成,实有厚望”。[10]自葡萄牙租据澳门、英国强占香港以来,清季政府“递年漏卮外溢,言之涕零,即以华侨往返费而言,每年溢出之款,不下数百巨万。查粤民侨居海外经商者,以数百万计,一往一归,无非取道香港,年以十之一出入计之,已数十万人,人以十元消费计之,已失数百万之巨款”,民众热切“振香洲以制港澳”。[11]1911年,朝廷谕令香洲商埠辟为无税口岸,自5月1日起,“所有出入口税概行豁免”,绅商一片喜色。[12]

      先是,王诜、伍于政、戴国安、冯宪章等香山县绅商自筹资金在吉大、山场两乡中间的沙滩环荒地上初辟香洲商埠,“以期振兴商业、利便侨民”。[13]且该埠“前环大海,后枕群山,外接南北洋,内连东西省,车轮轨樯,水路交通,异日商务之胜必操券而待。”[14]所有一切新政归商筹办,官款系护,俟商务既盛,再行设关征税,必可将本息清还,又可“挽回利权”。

      香洲作为地方绅商自筹资金创办的通商口岸,正是基于上述大“势”而顺兴。创办人之所以选择香洲,如其奏折所称有三利:其一,天然良港:“外滨大洋,内接腹地,平原一片,土质坚凝;陆地则近接澳门,水路则直达省港,而且港湾辽阔,可以停泊渔船,河道流通,可以聚集商艇。”[15]其二,侨商故里,可作吸引华侨资本的集散地:“粤省侨商称盛,每挟巨资,倾心内向,习于外洋风土,不耐居住城厢乡镇。闻开埠之议,多喜色相告。若成,来归必众,实可为地方培元气。”[16]其三,商战前沿,便于与外商争利权。开埠贸易初期,“日起有功”,效果一度立竿见影,曾致澳门拱北关全年贸易“颇形退步”。[17]香洲开埠,可谓尽享天时地利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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