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围绕着这个基本问题,哲学界曾有过一场大讨论。直到今天,学者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仍不尽相同。但是,在那些表面上水火相向的观点背后,往往有一种令人深省的共通之处,即对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这个命题的理解是相近的:第一,都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即精神与物质的关系。第二,都在直接性的意义上理解同一性。甚至在今天,仍然有不少同志如此认为。鉴此,对以往的一些争论问题作点认真的反思,有着非常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 理论思维是历史的产物。如果不了解来龙去脉,便难以真实了解一个范畴和命题的含义。所以,有必要先谈谈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的由来。 从历史上看,古希腊的巴门尼德说过类似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话。按辛普里丘的记载,巴门尼德曾说过:“作为思想和思想对象是同一件事情。如果没有思想表达于其中的存在的东西,你便不会找到思想。”为此,黑格尔曾高度评价了巴门尼德:哲学史开始于爱利亚学派,或确切点说,开始于巴曼尼德斯的哲学。因为巴曼尼德斯认为“绝对”为“有”,他说:“惟‘有’在,‘无’不在”。这须看成是哲学的真正开始点,因为哲学一般是思维着的认识活动,而在这里第一次抓住了纯思维,并且以纯思维本身作为认识的对象。(《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版,第191页)但是,黑格尔的解释显然更多地是他自己的思想。因为巴门尼德的思想还没有真正超出感性直观的水平,当然还不可能有黑格尔那样高度抽象的纯思维的概念。事实上,我们现在所说的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命题,仅仅始之于黑格尔。现在的问题是在于:为什么黑格尔会提出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命题? 这就要作一点简单的历史回顾。 大家知道,西方古代哲学偏重于本体论的研究。古代人所了解的本体,即现象背后的完全独立自主的原始载体。当然,不同哲学家的具体理解不尽相同;甚至同一个哲学家在不同的地方,说法也不尽相同。例如亚里士多德,他不仅在不同阶段上看法不同,就在同一本《形而上学》中看法也不同。他在《形而上学》第五卷第八章中说:“实体具有两方面的意义,或者作为不用述说他物的终载体;或者是作为可分离的这个而存在,每一事物的形状或形式更具有这种性质。”(1017[b]24—26)而且他在全书中更多地倾向于认为形式即本体,所谓形式即规定一个事物所以是这个事物的性质(即所谓是其所是)。不过,这里所谓的“性质”并不像现在我们在直观中所了解的那样,是依附于载体的某种特征与功能,而是独立自存的某物(“作为可分离的这个而存在”);它不依于别物(具体事物),而是别物(具体事物)依存于它(即由它规定)。显然这种独立自存的本体是超经验的。近代唯理论者在继承古代本体论思想时,也是这样了解的。例如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便曾经说过:哲学如一棵大树,形而上学是树根,物理学是树干,机械学、伦理学、医学是树枝。 这种以研究本体为主要内容的形而上学,在近代遭到了严厉的批判。随着近代实验科学的兴起,经验论的思潮不仅在科学界得到了广泛的支持,而且也被弗兰西斯·培根和约翰·洛克等人搬到了哲学中来,形成了强大的反形而上学思潮。在他们看来,所谓本体(或实体)是超经验的,无法把握的;科学只应该研究经验能够把握得到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如果把某种经验无法把握得到的东西当作科学研究的对象,那是反科学的神学的道路。所以培根在《新工具》中说,与其说形而上学在探索真理,勿宁说它堵死了认识真理的道路。 这种反形而上学思潮到了18世纪上半叶便走进了死胡同,其突出表现即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贝克莱在其代表作《人类知识原理》中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结论:“存在就是被感知。”这岂不就是说,不被感知便不存在了?因而引起了唯物主义者的极大愤慨。法国哲学家狄德罗说,得出这种结论,是人类智慧的耻辱。所以,他把贝克莱式的主观唯心主义者比喻为发了疯的钢琴,似乎不要人去扣击它的键盘,它自己就能演奏。在这种批判中,他提出了大家熟悉的著名结论:思想是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大脑的属性。不过,他仍然认为,这尚不足以驳倒主观唯心主义。 正是在这种困惑中,大卫·休谟发现了人类认识活动中的一个悖论。他说:如果人的认识全部来源于经验,那末,要问在经验以外还有没有某种不依赖于经验而独立存在的东西,便只能请教于经验。但是经验在这里沉默了,而且它也不得不沉默。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是休谟对哲学思想发展史作出的不朽贡献。因为休谟提出的困难决不仅仅是针对经验论的,而且是针对一般认识论的。这只要把休谟的话略加改变,便能看出:既然我们是通过自己的认识而知道外部世界的存在的,那末,如果我们断言外部世界先于我们的认识而独立存在,那就承认了一种先于认识的认识,就是先验主义独断论;如果我们满足于“通过认识才知道外部世界的存在”,那就等于陷入了“存在就是被感知”式的主观唯心主义。这一矛盾,也正是当时唯心主义者和唯物主义者主要分歧之所在。唯物主义认为,外部世界的独立存在,是认识活动的前提;唯心主义者则认为,外部世界的独立存在是认识的结论。 康德领悟到了休谟所提出的问题的实质:如果根本否定了形而上学,就会使认识陷入自我封闭的困境;不过,如旧形而上学似的先验地断言外部世界独立于我们的认识而存在也不行。所以,他决心建立一种新的形而上学,使之能与认识论的结论统一起来。为此,他认为要根本改变以往的思路,即由客体到主体的思路。他说,以往人们总是从客体出发,即以客体为轴心,让主体围绕客体来旋转;他要像天文学中的哥白尼似的,在哲学上也来一个颠倒,以主体为轴心,让客体围绕主体来旋转。如何来实现这一革命性的转变,而又不陷入贝克莱主义,关键在于修改在唯物主义经验论和唯心主义唯理论的斗争中形成的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康德实际上认识到了,认识者之所以叫认识者,认识对象之所以叫认识对象,都不可能先于认识活动。它们各自的现实规定性,只可能在认识活动过程中获得。当然,这种规定性也不仅仅是认识活动的结果,它应该有某种不依个人主观愿望为转移的普遍必然性。为此,他把物质与精神的对立,修改成了物自体与纯形式的对立,即把原来各自的规定性明确的对立,修改成了没有任何经验实在性的纯逻辑的两极。不过,这没有任何经验实在性的两极一旦结合起来,相互作用,两者便都获得了经验实在性。所以,他说,认识得以成立的条件,也就是认识对象得以成立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