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综合集成法的认识论探讨

——主体性和客观性的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佩华 男,汕头大学讲师,515063 广东省汕头市。

原文出处:
系统辩证学学报

内容提要:

近几年,钱学森等学者提出了处理开放复杂巨系统的科学方法——综合集成法。本文对该方法所蕴涵的科学认识中主体性、客观性及两者关系作了较深入的探讨,并结合考察这些问题在科学史上不同时期的变化,进而概括出科学认识中主体性、客观性及两者关系演进的某些一般规律。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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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科学认识的对象及主体性

      随着现代科学日新月异的迅猛发展,其认识的对象也不断扩大到一些复杂客体,如生物体系统、人脑系统、人体系统、地理系统(包括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这些客体的特点是:子系统种类很多并有层次结构,它们之间的关联关系很复杂,系统又与外界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因而被称作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其中社会系统因为本身已是复杂巨系统的人为子系统,可以称作特殊的或曰“超”复杂巨系统。当这些复杂巨系统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时,不仅传统的以分析为主的还原主义方法不再适用,而且那些在研究简单巨系统(如激光系统)获得很大成功的耗散结构理论和协同学等也难以直接奏效。于是科学家们又纷纷去探索新的研究方法。钱学森等人提出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综合集成方法”,就是在这种探索中获得成功且最具代表性的一种方法。由于研究社会系统过程中主体性与客观性的关系更为复杂和典型,因而,以下我们着重探讨运用综合集成法研究社会系统过程中的有关认识论问题。

      首先,我们来分析认识对象的特点:

      1.社会系统是由千千万万各具个性的人组成的,并且其组织结构十分复杂。单就人的因素就已非常复杂,科学理论和方法都难以作定量描述,更何况由其所构成的更复杂的社会系统,要对它进行全面的定量描述,更加不可能。所以,人们研究社会这样的超复杂巨系统,一般都是根据社会、经济等的实际需要,从某一特定视角、去认识和把握与实际目的密切相关的少数本质性变量的变化规律,从而达到解决现实问题的目的。这说明对社会系统这样复杂巨系统的研究,从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主体目的性或实践指向性,认识是直接服务于实践的。

      2.社会系统成为认识客体时,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本身又是社会(客体)中的一员,这样,认识的主体与客体不再是彼此分离的存在物,两者自相缠绕在一起,主—客间呈现出极其复杂的局面。它们之间也不再是单纯的认知关系,而是显然包含着价值关系等在内的复杂关系。在这里,认识主体的情感、意志、经验和价值观等都将不可避免地带入认识的过程中,影响着认识的结果。

      上述清楚表明:对社会系统这种超复杂巨系统的研究,从开始选择对象、确定视角到研究结果,自始至终都受到主体强烈的目的性等主体性因素的制约。

      其次,从认识活动来说,由于社会系统是人类所遇到的最复杂的系统,仅凭人类的科学理论、方法、物质工具(科研仪器)、理性思维水平和常规的逻辑语言等,是根本无法描述和概括其变化规律的。而综合集成法则“通常是科学理论、经验知识和专家判断力相结合,形成和提出经验性假设(判断、设想或猜想),……经过计算机仿真和计算得到的定量结果,再由专家分析、综合和判断,这里包括了感性的、理性的、经验的、科学的、定性的和定量的知识的综合集成。[1]可见,综合集成法是十分注重发挥专家们的想象、直觉和灵感等非逻辑思维方式这类更具创造性的手段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钱学森就说过,“我特别要强调的是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的重要性:在科学技术领域中,这两种思维是发明创造的动力,没有它们就不会有科学技术的突破。”[2]

      由此看来,运用综合集成法研究社会系统时,主体性表现得十分突出。现在我们再从主体性的两个重要特性,即能动性(创造性)和为我性进一步阐明。

      第一,我们知道,能动性是主体性的集中表现,创造性又是能动性的最高表现。在使用综合集成法时,专家们不仅将属于共性范畴的知识成果、逻辑方法和思维形式等理性因素都发挥出来,而且还将具有个性特征的情感、意志、想象、直觉和灵感等非理性、非逻辑的因素也充分调动起来,并融合于认识过程,甚至作为内容加入到认识结果中,所以,认识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带有个体的印迹。这也是综合集成法比以往科学方法都更富创造性,更加高扬人的主体性之重要体现。

      第二,所谓为我性,就是从主体出发,使客体为主体服务。为我性也就是目的性,即主体进行认识活动的结果能满足主体需要,符合主体利益,或者说具有价值效益。以往许多科学认识都以追求到客观真理性,从而满足科学家的个人精神需要(好奇心、求知欲等)为最终目的。综合集成法则使我们清楚地意识到,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是不可分割地连在一起的,是直接统一的。认识世界就是为了改造世界,为了满足主体的各方面需求,尤其是物质需求(基本需求),从而充实主体现实的本质力量。因此,综合集成法所蕴涵的是能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为我性(目的性)得到完整体现的全面的具有社会现实性和丰富性的完全的主体性。这里我们就称其为“全面的主体性”。

      现在,我们回顾一下近代自然科学的状况。那时,牛顿经典力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一些简单物体,而对于复杂的客体则采取分割、简化、回避等办法。所以,经典力学的研究对象实质上就是简单客体,而且是宏观低速的简单客体。经典力学这种认识对象的简单性又使得其认识活动具有这样的特点:在研究过程中,一般来说认识主体不改变客体,不对客体施加影响,或者施加的影响非常微小,可以忽略不计,即原则上可将认识中的主体因素排除。客体的性状可以不受主体因素的影响而被认识把握。

      那么经典力学中是否存在主体性,又如何表现?众所周知,在近代科学时期,科学家在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不仅大量采用分析、综合、归纳和演绎等逻辑的方法,而且还运用想象、直觉和灵感等非逻辑的形式去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当然是主体能动性、创造性的表现,只是这些主体性的作用都是外在于内容的“催化剂”式的,即主体因素不作为内容加到认识结果中,不影响对客体本身的认识。能动性表现是如此,为我性呢?在早期自然科学中,科学家探索自然奥秘,进行科学研究,常常只为了满足科学家个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等抽象的精神上的某种需要,而很少考虑其成果的实用价值能给人类带来什么利益。这些都反映了近代科学存在着主体性微弱、个人主体发展还不全面等问题。这里我们不妨称其为“外在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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