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践观点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中地位的再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晏清,1938年生。天津,南开大学哲学系教授。邮政编码:300071。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马克思哲学实现的变革实质上是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它旨在主张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对于精神活动的决定作用,并坚持立足于物质实践去说明全部人类生活;马克思哲学作为现代唯物主义,是一种实践的唯物主义,其自然观念是关于人化自然的观念,其社会观念则把社会视为人们在物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交往关系的产物,而且马克思哲学揭示了社会和自然之间不可分割互为中介的关系;马克思哲学通过阐释认识的社会性本质,把认识活动置于整个人类历史活动的视野中考察,使认识论获得了坚实而正确的本体论基础;马克思关于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理论极其深刻地阐明了真、善、美的统一关系,集中体现了现代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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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把握实践观点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中的地位,首先要理解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的变革;而要理解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则必须首先理解哲学活动的本质即哲学的精神。

      哲学作为人类对于自身活动的反思,是一种解决人类活动的自由与必然问题的努力,而自由与必然之关系的最抽象的表达便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自由得以可能的终极根由是人类的精神活动,自由抽象至极即可归结为思维,而与自由对立的必然性抽象至极可归结为思维之外的存在。对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解决,是解决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的理论前提,因而它便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变革的实质是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就是用新的哲学思维方式取代了旧的哲学思维方式。而所谓哲学思维方式,说到底,就是从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一自觉的理论前提出发,从总体上解决自由与必然之关系问题的方式。

      哲学史上对于思维与存在以及自由与必然之关系问题所可能采取的解决方式,可归结为如下几种:将思维归结为存在,将自由归结为必然;将存在归结为思维,将必然归结为自由;把思维和存在、自由和必然判分在两个互不相涉的领域,从而将问题取消;在思维与存在、自由与必然之间相互规定或相互作用的进展过程中解决该问题。前三种方式实际上也就是将人类世界或归结为自然世界,或归结为理想世界,或将其判分为互不相涉的自然世界和理想世界,这都否定了人类世界的内在的予盾性,从而也就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否定了人类世界的实在性。这几种方式都可称之为“空间的”解决方式,即是把人类世界的存在从空间上归结为某种实体存在的方式以求得问题的解决。第四种方式则可称之为“时间的”或历史的解决方式,它是从承认人类世界自身的内在矛盾性出发,在思维与存在、自由与必然对立双方相互规定、相互作用的辩证进展中求得问题的解决的。这后一种解决方式就是辩证法哲学,主要的是黑格尔哲学和马克思哲学。

      黑格尔承认自由与必然的矛盾,主张在对立面的相互规定、相互作用中解决矛盾,把自由理解为一个辩证进展的历史过程,这无疑是哲学史上的一个巨大进步。但是,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里,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都只是绝对精神的异化,自由和必然都只是绝对精神的内在环节。在实质上,他是把人类世界归结为僵化了的理想世界,因而仍是否定了人类世界的实在性,他谈论的自由就不是现实的人的自由,自由与必然的矛盾仍未达到现实的解决。

      论证人类世界的客观实在性,使作为主体的人现实化,唯一的道路就是如实地把人类世界视为人类活动的产物,即把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作为人类世界的真正基础。这就是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诞生的秘密。正是对于人类世界即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的揭示,使马克思实现了具有世界历史性意义的哲学变革。

      2

      在马克思实现哲学变革、走向新哲学的过程中,对于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批判改造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辩证法经历了直观辩证法、反思辩证法、历史主义辩证法等三种基本形态,只有历史主义形态的辩证法才是真正包含发展原则的哲学,如前所述,它是一种以“时间的”即历史的方式解决思维与存在、自由与必然关系问题的哲学。黑格尔就是这种辩证法形态的集大成者,但他是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去建构这种形态的。因此,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改造,就是要把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解救出来,在一种现实的基础上重建历史主义形态的辩证法。

      在马克思看来,辩证法的根据既不在于旧唯物主义所执著的纯粹感性,也不在于唯心主义所执著的纯粹理性,而在于感性的活动即实践。实践在本质上是一种类似于康德哲学意义上的“综合”的活动,但这种活动不是思维借助于诸范畴对于感官材料的观念的综合,而是人借助于物质工具对于外部感性材料的实在的综合。实践的目的与对象(更直接地表现为工具与对象)之间的“一”与“多”、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即是实践活动的最基本的辩证结构;实践活动的丰富的辩证关系均可视为它的展开形式。人类的思维活动与实践活动必然是同构的,思维的辩证结构正是实践的辩证结构的内化。因此,也就应从思维活动与实践活动同构的理论视角,去揭示思维活动的辩证结构即辩证思维的逻辑结构,包括辩证思维的逻辑起点和逻辑进程,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辩证思维的维度(共时性之维与历时性之维)及其关系等等。

      3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就其本来的意义而言,只是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两种对立的方式或进路。但在古代、近代和现代,哲学的主题是不断变化的,哲学基本问题的提出方式和解决方式都随之发生变化,唯物主义(以及唯心主义)也会表现为不同的形态。

      在古代,人类的自我意识尚不清晰,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尚未充分发展起来,因而哲学也就一般地是一种非反省的直接性哲学。古代哲学的主题是本性论,即对于万物存在之本原的探求,哲学思维的注意力尚未指向人类思维自身,而只是从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存在物中寻找一种本原的、不变的、终极的即一般的存在物,以获得对于世界统一性的解释。因此,古代哲学的基本问题便是局限于本体论范围的一般存在与个别存在的关系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两种哲学倾向的区别也就体现在前者设定的一般存在的物是有空间特征的、原则上可感的东西,而后者所设定的一般存在物则是超时空的、原则上不可感的东西。因为古代唯物主义用以解释个别存在的一般存在物是直接设定的,即是说,它只是直接地设定了某种解释世界的原则而未经反思,所以可以把这种唯物主义称之为独断论的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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