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历史唯物主义,历来都侧重于其客观规律的表述,力求把人类历史当作一种能够以严整科学的方法加以规定和把握的客观运动过程来进行透视和描述。这是自本世纪30年代以来人们较普遍采用的研究视角。这种研究视角,近来人们把它看作“历史辩证法的客观向度”。但是,历史毕竟是人类本身活动的结果,在致力于揭示和探索一向隐没于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深处的客观规律的同时,人们不应该忽视这些规律终究是人的活动的规律,是通过人们为追求和达到自己的自觉意图和理想目的而进行的活动才得以形成并发挥其作用的。因此,客观的历史规律一方面作为人和自然之间以及人和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从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出来的;另一方面这些规律一旦在历史上产生出来并获得固定的形式,便必定会反过来制约和决定着人们的活动。看不到人类历史活动中的规律性和这些规律的客观固定性,片面地夸大历史活动中的人的自由意志的作用,这是所有历史唯心主义者的共同立场。相反,看不到历史规律正是从相互作用着的人们的有意识的活动中产生出来并得到体现的,看不到它们作为历史规律是在历史中产生和变化而并不具有永恒性,这就又会陷入另一种极端,成为历史观上的机械唯物主义者。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中把规律的客观性同主体活动对立起来,往往会犯后一种错误。这种错误我们在过去的、过于简单的科教书式的表述中常常有所发现。 于是就提出一个课题:如何在抵制各种历史唯心主义的“新思潮”的侵蚀的同时,纠正传统研究方法中的缺陷和弊病,以便在新的形势下,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推向前进。为此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研究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活动和客观历史规律之间的辩证法,研究它们在人类历史上互为表里、互为因果,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推进的关系,从历史主体的角度透视人的活动和客观规律的关系的研究取向。 《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是张异宾教授最近出版的一部专著。他之所以采用这个书名,是因为他正是从上述的独特视角出发试图重新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主题。不过,该书所探讨的虽然名之为“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却丝毫没有否定或贬损客观历史规律的意思。它只是表明,不充分研究“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便不能科学地、准确地把握历史规律之不同于自然规律的独特性质及其表现形式,便不能深刻地说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如何历史地形成这些规律又超越这些规律,进而从自发状态上升到自觉状态,从必然王国上升到自由王国,从而真正地结束人类的“前史”,最终确立其“历史主体”的地位。 在马克思、恩格斯逝世之后,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们曾普遍地用庸俗的经济决定论的观点来解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基本思路。这种观点一方面遭到了以列宁为代表的第三国际理论家的坚决抵制,另一方面也受到以卢卡奇、葛兰西等人为代表的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猛烈批评。从这时起,一场以改良和革命、科学与价值、客观规律性与主体能动性为基本内容的错综复杂的理论争论就在马克思主义者的内部激烈地展开了。而自本世纪30年代以后,一方面形成了由苏联哲学家奠定的过分简单化和刻板化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框架,另一方面则形成了以所谓“历史主体客体同一”的人学辩证法为核心内容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前者着力于历史客观规律的表述,后者则坚决否定这些规律的客观实在性,要求通过唤起人们作为历史主体的自我意识来确立对于物化为外部力量的历史客体的主宰地位。本世纪30年代初,由于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整理发表,使西方马克思主义似乎找到了直接的文献依据。差不多从50年代开始,上述两种相互对立的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思路之间的碰撞和斗争,便迅速在世界范围内扩展开来。而自80年代以后,我国哲学界的一部分人也深深地卷进了这场争论中去。如何正确地评价和解决这场争论中提出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便成为我们目前面临的重要研究课题。张异宾同志的这部著作,正是为突破这一难题而作出的一个努力。在这部著作中,作者试图寻找一种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又深刻地凸现历史辩证法的主体批判精神的统一逻辑。在具体表述中,作者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区分为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基础规律和主导规律、广义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和主体向度等不同逻辑层面,力求在充分肯定客观基础原则的前提下,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批判精神。 该书值得引起我们重视的首先是它对于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进程的重新解读。作者接纳了当代西方科学认识论和哲学方法论的有益启示,采用了由我国学者开创的“深层历史解读法”,充分论证了青年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两次重大理论转变(逻辑转换),尤其是对于第二次转变,即马克思恩格斯在1845—1847年完成的哲学革命的深刻意义,作者做了极为详尽的分析。同时,该书首次指出并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在经历一系列的批判改造工作而最终奠定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的基础之后,并没有放弃从人道主义立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而是扬弃了这种批判的抽象性质,使它建立在严格科学的历史辩证法的基础之上。正是问题的这一方面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社会批判理论的内容。该书的这一观点所以具有重要的理论启示作用,是因为它深刻地揭示了,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逻辑框架中,实际上包含着内在统一的三个理论层面。这就是:第一,社会结构与社会发展理论;第二,社会批判理论;第三,社会革命理论。而在传统的解释框架中,几乎完全忽视了马克思的科学社会批判理论,满足于直接从历史发展的客观机制引出社会变革的理论结论。传统解释方式的这个重大缺陷,近来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意识到了。该书的写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补救这个缺陷。为了重新提出并凸现马克思著作中的科学社会批判理论,作者鲜明地针对以往哲学教科书中一个普遍采用的值得商榷的提法,即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个提法是缘于对马克思的下述论断的一种理解: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曾说:“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据此,人们便把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特殊规律解释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这样一来,似乎支配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自然规律”将永远制约着人类历史的未来发展。这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书作者在对马克思的经典文本进行精心研读和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指出,按照马克思的本意,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不永远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只是在人类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上,即在经济生活关系仍然制约和决定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特定历史时期,人类历史发展中才出现类似自然界的盲目规律对人的统治那样的现象。作者把这种现象称做“似自然性和物役性”现象。他认为,这种似自然性和物役性现象作为一种历史规律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暂时的、过渡的规律,决不能把它混同于在全部历史中始终起作用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产劳动无疑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而作为一定历史时期中生产的社会形式的经济生活关系及其演变发展的规律,则既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又将被历史的发展所取消。正是基于这一点,人类的最终解放,即完成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才是现实可能的。正是从这个独特的视角出发,作者认为,应该把在全部人类历史中起基础作用的普遍规律(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的物质变换的规律),和在特定历史阶段上起主导作用的特殊规律(各个文明时代的经济运动规律)区别开来,前者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基本内容,后者则是狭义历史唯物主义关注的中心问题。马克思所以把后一方面的问题作为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主题,正是为了科学地证明资产阶级社会(乃至一切文明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的非永恒性。同时预示,随着资产阶级社会的覆灭,人类社会将最终摆脱动物式的经济形式并结束自己的前史,进入真正的历史发展时期。在这个历史时期中,经济运动的自然必然性将让位于“自由个人的联合体”。因此,问题十分清楚,揭示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运动的自然规律,正是为了证明这种规律的历史暂时性从而创造必要的条件超越这个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而为了实现这种超越,没有科学的革命批判精神,没有高度自觉的历史使命感,是完全做不到的。据此,作者认为,正确理解马克思关于似自然性和物役性现象的理论,是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