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形而上学的双重界定评价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和平 云南教育学院社科分院

原文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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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而上学,历来名声不佳。缘由很简单,哲学理论界对它的认识和定评是:形而上学是一种宇宙观,它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原本是有联系的、运动的和整体的世界。打开现行的哲学教科书和哲学书藉,几乎都可看到这类评价。问题是:这样的评价是否合乎实际?事实是:仅仅这样对形而上学持几近全盘否定的单重性质的评价,常使我们的哲学自身陷于一种困惑悖论之中。因此有必要重新研究,从理论上把它搞清楚。

      什么叫形而上学?从词源上看,“形而上学”一词原是古希腊罗德岛的哲学教师安德罗尼柯给亚里士多德的一部著作起的名称,意思是“物理学之后”。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很多,他逝世300年之后,安德尼柯进行编篡这些著作的工作,他把论述超感觉的即经验以外对象的著作,安排在关于有形物体的学说即物理学的著作之后,并以此定名。这本书传到中国后,曾译作《玄学》,意在表明书的内容和中国魏晋时期的玄学有相似之处,都以超感性非经验的东西为研究对象。又由于中国《周易·系辞》中有“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说法,意思是,在有形体的东西之上的,凭感官不能感知的东西叫做道;有形体的、凭感官可感知的东西叫做器。据此,严复把“物理学之后”译为“形而上学”。[①]

      从概念的演变上看,形而上学自出现后,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哲学家那里,具体含义又有不同。在欧洲中世纪,形而上学主要是指研究神和由神派生出的灵魂、自由意志等等的学问。在16~18世纪的欧洲哲学中,形而上学一词的含义较为复杂。有些哲学家,例如F·培根认为形而上学的主要对象是研究物体的永恒不变的形式,即规律。有些哲学家则认为,形而上学的主要对象是抽象的观念。但大体来看这个时期,形而上学一词仍然是指研究经验以外对象的哲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第一次赋于“形而上学”一词以新的含义,这就是指与辩证法相对立的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去观察世界的思维方式。今天马克思主义哲学使用的形而上学概念,通常含义也是指非辩证的思维方式,这一点是与黑格尔相同的,所不同的在于黑格尔基于唯心主义立场,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是这样界定形而上学的:为了认识包括社会和精神在内的自然界总画面的各个细节,我们不得不把它们从自然的或历史的联系中抽出来,从它们的特性、它们的特殊原因和结果等等方面来逐个地加以研究,但是这种做法也给我们留下了一种习惯: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把它们看做运动的东西,而是看做静止的东西;不是看做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做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做活的东西;而是看做死的东西。这种考察事物的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长达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对形而上学,恩格斯作了双重性的分析和笼统性的界定;在评价上,恩格斯则侧重形而上学作为反发展观这一含义而历数了其弊病。这通过《反杜林论》引论和哲学编全文来看是清楚的。恩格斯对形而上学的最初论述的历史功绩彪炳史册,兹不赘述。但同时,他的最初论述也包含一定的历史局限。而后来的哲学发展,对形而上学则由笼统性界定及侧重性评价一变而为几近全盘否定的单重性评价。我以为不能苛求苛责恩格斯,先哲不可能“哲”完,问题是后哲。后来的哲人或哲学工作者有所前进才是。

      笔者认为,形而上学应区分界定为两种:作为世界观的形而上学,可简称为形而上学观;作为方法论的形而上学,可简称为形而上学法。这样,形而上学就不等于形而上学观。形而上学观是我们所不赞成所不采用的,形而上学法为我们所赞同且必须采用。这就引出对形而上学既有肯定又有否定的双重评价。

      这里还牵涉到,盛行的观点认为世界观与方法论是一致的。这似不妥。我以为,说世界观与方法论是既有一致又有不一致可能更为相宜。试问,如果说二者一致或二者实质上一致,那又何必要这两个概念?世界观是人对世界总体的看法,方法论则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理论。一定的世界观原则在认识过程和实践过程中的运用表现为方法,一定的方法论原则也会在认识过程和实践过程中形成、升华为世界观。这是二者的一致方面。但二者还有不一致的方面。常见的事实是,理论上懂得一种世界观未必就能在实践中变其为方法论。此其一。其二,历史的事实是,作为方法论意义上的辩证法,为黑格尔使用,成为唯心辩证法;为马克思恩格斯使用,则成为唯物辩证法。因此,只讲世界观与方法论一致的观点,恐怕站不住脚。此问题暂论到此。本文不拟详加展示,以便集中简述形而上学问题。

      或许有人会说,形而上学本来就是指形而上学观,没有必要再区分出一个形而上学法。让我们来分析回答这个问题,没有形而上学法的界定,只有形而上学观的界定,必定会使对形而上学的评价陷于难解的困惑或悖论之中。形而上学阶段取代了古希腊辩证法,这是历史事实。对此单从世界观上解释,是解释通的。形而上学作为世界观,它对世界的看法即令在当时也不能认为是正确的,更何况恩格斯早就尖锐深刻地指出过,形而上学在一般的自然观上即在理论地掌握材料上是低于古希腊辩证法的。于是,我们从历史作用上评价说,这是由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是同那个时期的生产和自然科学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这诚然不错。但什么使之然呢?单单说形而上学阶段在知识上甚至在材料的整理上高过古希腊辩证法,这也不足以解决问题。单有形而上学观的界定,必然会引向几近全盘否定形而上学。人们要问,形而上学阶段较之古希腊辩证法,难道只是在历史作用上优而胜之,难道在方法上就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实际上,前述恩格斯作的双重分析,就已经包含着形而上学法这一重。恩格斯说:“把自然界分解为各个部分,把自然界的各种过程和事物分成一定的门类,对有机物的内部按其多种多样的解剖形态进行研究,这是最近四百年来在认识自然界方面获得巨大进展的基本条件。”[②]因此,必须把形而上学法作为形而上学的有机部分界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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