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研究的历史、现状与设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金美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哲学系,副教授,长沙,410081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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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从古希腊到公元13世纪,哲学家们主要研究的是自然对象的规定性,从15世纪至18世纪,才转向人的认识能力、方法的探讨,到了德国古典哲学时,才真正从主客体关系角度研究主体性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宏观上科学地阐明了主体性理论,现代西方哲学则从微观上展开了对主体性的探讨,形成了几股主体性研究思潮;我国近些年对主体性涵义、原则的讨论,掀起了主体性研究的热浪;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深化主体性研究的三点设想。

      关键词 主体性 发端 宏观研究 微观研究 设想

      主体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问题,考察主体性研究的历史与现状,理清这一研究的基本脉络,分析这一研究的基本内容,进而提出深化主体性研究的设想,对于发展主体性理论是很有意义的。

      一、主体性研究的发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宏观研究

      从古希腊到公元13世纪,欧洲各国的哲学家们主要是从自然对象入手,探究自然对象之规定性,因而谈不上真正研究认识论意义上的客体、客体性,更未涉及研究认识论意义之主体、主体性。当然,这种倾向是有其自然科学背景的,这就是自然科学在这一漫长的时期内,注重的是对自然界对象事物的研究。与此相应,哲学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世界的尤其是自然界的本质问题。

      随着科学领域转向重视对人的作用之研究,哲学也开始注重探索人及其感觉、思维的作用。从15世纪人文主义运动到18世纪欧洲各国,哲学家们纷纷从人入手,着重探讨了人的认识能力与认识方法问题。如人文主义思想家彭波那齐、爱拉斯谟、蒙台涅等,反对宗教神学,力主人研究、考察自己。经验论者培根、霍布士、洛克与唯理论者笛卡尔、斯宾诺莎的争论,就是围绕人的认识能力、道路与方法问题展开的。后来拉美特利、狄德罗、爱尔维修、霍尔巴赫以及贝克莱、休谟都从各自立场论述了这些问题。这些研究显示出这一时期哲学家们已经开始注意主体问题,但还不是完整意义的,至多只是一种潜在的主体性探索。

      可以说,从德国古典哲学开始,哲学家们已开始从主客体统一的角度来研究主体性,把主体性问题作为主要哲学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以主体为轴心来研究主客体关系,把主客体统一性问题作为近代哲学的核心问题突凸出来,是从康德发端的。他率先提出了人的主体性,第一次从哲学高度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原则。他以唯心的抽象的形式,把人的主体性推到了极致境界。继康德之后,费希特、谢林、黑格尔都站在唯心主义立场上,论证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唯有费尔巴哈与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绝然不同,是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阐述主客体关系的。

      德国古典哲学家们虽然率先提出并系统研究了主体性,但从康德到黑格尔,却片面夸大了主体的作用,形成了唯心主义的主体性理论;费尔巴哈却又片面夸大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形成的是一种忽略人的主体性的直观的、机械的唯物主义反映论。这说明,德国古典哲学家们未能科学地解决主体性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地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对主体性问题的讨论,既克服了康德、黑格尔等人的唯心主义倾向,又与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主体的社会性、历史性入手,宏观地考察和分析了主体对客体、客体对主体的相互作用,建立起“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主体性学说。这一学说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主体性问题牢牢地建立在实践基础上;二是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论述了主体性发挥的辩证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主体性问题宏观而又科学的阐述,使认识论发生了根本变革。

      二、现代西方哲学的微观研究

      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科学技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科学领域中,不仅专门研究主体的思维科学、心理学等学科得到飞速发展,而且历来认为同主体似乎无关的物理学、宇宙学等学科,也引入了主体的坐标,尤其是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十分注重主体的作用。还有现代宇宙学的“人择原理”,美国物理学家布里奇曼的操作定义,都突出了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在这种科学背景下,本世纪以来,现代西方哲学出现了主体性研究“热”,各流派从不同侧面对原有理论提出新的挑战,产生了“非理性论”、“价值论”、“理解论”、“认知结构论”、“补充论”等几股主体性微观研究思潮。

      人本主义的“非理性论”主体性思潮主要有二种:一种是新托马斯主义、人格主义,把上帝作为主体,作为最高人格;另一种是唯意志论、生命哲学、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将神秘的直觉、内省、意识或下意识,当作真正的主体。还有弗洛伊德的性本能、弗洛姆的个人心理异化之主体性本质论,都属于“非理性论”主体性研究思潮。它们的共同之处是,具有极为浓厚的神秘主义特征。

      “价值论”主体性思潮把价值范畴引入哲学,揭示出认识对象的确立和对象属性的规定,是与主体的价值指向密切相关的,作为认识结果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生活知识,都有主体的需要、情感和理想对于客体的融合与渗入。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提出的“先验意识”、“先验规范”,现象学中对“还原”和“意向”的探讨,分析哲学中关于两种判断的划分,还有叔本华、尼采、克尔凯戈尔的反理性主义与直觉主义,以及工具主义者把认识既看作是主体对外部客体属性的认知,也看作是主体效用之满足的“效用论”,都突出了价值性在主体认知中的意义。价值论主体性研究对于发展认识论是有益的,但它把主体性理解仅仅建立在主客体价值关系基础上,又显得有些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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