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转型时期主导价值观的构建

作 者:
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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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杭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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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分析了我国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缺陷,阐明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需要构建和倡导一种具有鲜明时代性的社会主导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既不同于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又不同于个人主义价值观,而是坚持以社会为本位、突出人的主体性的集体主义价值观。

      目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存在着多元价值观并存的格局。这种多元价值观并存格局呈现出非整合的散乱状态的特征,各种价值观念都按自身的逻辑运转着,相互整合的程序很低。从某种程序上说,当今中国社会从社会层面而言,还没有完全建立起一种占主导地位的、为大部分社会成员所接受、认同的价值导向。应当肯定从原有单一的、纯而又纯的价值观结构转变为目前这种多元价值观并存格局,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因为每个个体之间是千差万别的,加上经济发展、文化传统、地理环境的差异,多元价值观的并存是不可避免的,它具有历史的和现实的合理性。一般来说,社会中的个人可以有多种价值追求的权利和信仰的自由。但是,作为社会整体而言,社会主导价值观只能是一种,不能搞多元化,只能是一种导向。可见,从社会层面上讲,在社会转型时期,构建并倡导一种具有鲜明时代性、广泛的群众性和强烈的实践性等特点的主导价值观念,已是当务之急。

      (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或思想文化观念,价值观总是随着社会实践和经济基础的改变而改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什么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导价值观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如何正确认识建国以来,我国逐渐形成的集体主义价值观的问题。

      建国以来,我们已构建起以集体主义为导向的社会主导价值观体系。它的根本原则是一切活动以社会为本位。这种集体主义价值观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因此,它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但是,不可否认,长期以来,在“左”的思维方式影响下,我们曾经片面强调整体价值本位,无条件地要求个体为整体作出牺牲,只要集体主义,不要个人利益。例如,有的把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同按劳取酬的劳动态度对立起来,认为集体主义提倡的是不计报酬的劳动态度,而按劳取酬则被视为精神境界低下的表现;有的片面强调集体主义精神而否定个性的发展,甚至要求人们具有同一个模式,讲一样的话,穿一种色调和一个式样的服装等等。在实际运作中,总是过分强调行政命令的作用,存在着家长制的残余、忽视个人权利和个性因素等倾向。这种把坚持集体主义与个人利益对立起来,把个人正当的利益说成是个人主义,片面强调集体主义精神而否定个性的发展等的言论和行为,实质上是以维护道德价值为借口,要求个体舍弃个人价值,核心的问题仍然是没有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因此,我们可以说,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缺陷是缺乏对人的主体性的承认和尊重。

      人的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一块基石。马克思主义认为,主体性是人对世界的一种“从我出发”的把握。然而,这种把握首先是一种实践关系,是人对世界的一种主动的改造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行为方式。既然人是以主体方式存在的,这种存在方式既可以是积极能动的,也可以是消极被动的。在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的思想和行为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实践主体表现不出积极的能动的精神。例如,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生活的运作,无论是生产、流通,还是分配、消费,都是按照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性计划进行的,实践的主体,特别是生产者个人没有或者很少有参与生产、经营、分配的决策权利,因而实践主体的主体性无形中受到极大限制、压抑和束缚,在一定意义上,劳动者个人成了仅仅是完成指令性计划的实施者和执行者,如同机器部件一样不需要也发挥不了什么主体性。因此,实践主体往往带有单一性、机械性的特征。从这里,我们找到了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症结所在。马克思主义的集体主义本来不应当成为限制个性发展、束缚个人主体性的桎梏,更不应是实现个人价值的障碍,相反,只有集体主义才是实现个人利益,包括个人尊严、个人的个性和个人价值的必需的条件。为什么长期来人们在处理集体和个人关系时,总是把集体主义与个人利益对立起来?为什么我们在强调集体主义精神时总要排斥人的主体性呢?毛病就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限制人的能动的主体性的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扭曲了集体主义的含义,逐渐形成了传统的忽视人的主体性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这种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从体制层次上看,显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

      (二)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要实现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那么,是不是随着这一根本性转变,社会主导价值观也应该有一个根本性的变革,彻底推翻过去的集体主义价值观,重新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社会主导价值观体系呢?不是的。我们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经济体制上的革命,不是制度上的革命。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是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当时的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在基本经济制度没有变,那么,植根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之中的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性质也不会改变。换言之,现在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基本经济制度而言,并没有发生性质变化,只是在经济体制层次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所以,我们在讨论构建社会转型时期主导价值观的过程,只是对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从体制层次上进行变革,使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就是说,传统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中的以社会为本位的根本原则不能变,而如何以社会为本位,则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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