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深化社会认识论的研究思路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泽雄 武汉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8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认识论研究围绕社会认识科学化这一主题已在论域确定学科界说、体系建构以及社会认识活动的分类分层概括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从总体上看社会认识论还处在初创或形成时期,许多问题随着当代科学和社会实践的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化。这种深化是否可能,如何进行,在笔者看来,关键在于寻得一条通达社会认识科学化的合理的研究思路。

      一、确认社会认识论研究的本体论前提

      勿庸置疑,哲学乃至一切科学研究都要以一定的本体论承诺为其前提或出发点,社会认识论自然亦不例外。然而,社会认识论究竟应采用何种本体论前提为理论思维的逻辑基点,长期以来并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哲学问题提出来,它或者被掩蔽在一般本体论的探讨之中。或者从一般本体论出发作简单的逻辑推演。

      目前学术界对本体问题的关注及其可供参照的大致有几种观点:(1)实践本体论;(2)社会存在本体论;(3)社会系统论;(4)社会有机体论,其中尤以持(1)(2)见解者居多。以实践为本体,这与实践唯物主义讨论热有关。相对人而言,实践只是人的本质或本质活动,显然只具有从属人的性质和地位。视社会存在为本体,这与人们对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推广和运用的传统理解相关。事实上,唯物史观的创立,其深刻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它揭示了社会生活的客观方面,经济因素和社会存在论方面的意义,更重要的在于它揭示了社会生活的主观方面,人文因素和社会认识论方面的意义。它启示我们:自然存在可以脱离人的意识意志而表现为事物、现象的客观实在,而社会存在恰恰由于人的目的性意识性而显示出与自然不同的样态、特点及其规律性。这就是说,离开了人和人的目的意识性存在,既不能说明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的区别,也不能说明社会的一切是如何“在”起来的。所谓“在”也就失去了根基。至于(3)和(4),论者提出的主要是一个方法论问题而不是本体论问题,即尝试用系统方法对社会进行系统分析或将社会视为自组织、自调控的系统整体来加以考察。

      直接地看,社会认识论是以人们对社会的认识为其研究对象;深层地看,社会本身又是由人的活动创造的,因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但这种对象化的存在又反过来成为人认识的对象,因而人对这一对象的认识实质上是人的自我认识。由此笔者大胆认为,人(指个体)才是社会认识论研究由以出发的本体论前提。这里,“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①]亦非费尔巴哈所理解的自然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社会历史中实践着的人。

      其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已注意到这一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历史的考察正是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从社会的存在或横向方面看,人类史之所以区别于自然史,就在于“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②]由此产生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这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③]所谓人类社会复杂的关系之网都是在人的活动的基础上编织而成的。对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作了更为精辟的论述与说明。从社会的发展或纵向方面看,随着生产力、分工和交往的普遍发展,人类“历史也就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④]而共产主义的最终实现,是以“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⑤]为深刻标志的。

      不仅如此,从西方哲学对本体探究的演变逻辑中,我们也能洞见它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具有某种接近、靠拢或相合之处。海德格尔曾把马克思“对柏拉图形而上学的颠倒”看作是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哲学批判的开始。[⑥]假若西方哲学本体论研究大致经历了传统和现代两个阶段:传统研究受柏拉图理性主义哲学的影响,大体上遵循的是一条从寻找根据(世界本体)到解释人(人生价值、意义等)的思考模式;而现代研究则在总体上开始了一条不同于传统的反向思考模式,即从人、人的生存及意义到解释世界。尤其西方解释学(哲学解释学),注重从人的生存方式去揭示、阐释一系列哲学问题,强调“本文”解释的特殊性、人文性,提出由于人的在才“在”出了它周围世界的思想。这种思路对于我们今天思考哲学的本性、哲学的对象以及如何深化社会认识论研究,都具有启发性。

      二、转换社会认识论的研究方法

      社会认识表现出的与自然认识不同的复杂性,归根结底在于人的复杂性。在自然领域进行的全都是一些盲目的,不自觉的力量;在社会历史领域进行活动的则全都是有意识、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追求某种目的的人。对自然的认识,人们可以按照“主客二分”的认知模式,借助一定的工具和手段实现对其对象的把握。对社会的认识则不同。在社会认识活动中,既表现出主客体自我相关,又表现为社会认识运动与社会历史运动的内在交织。对同一对象,不同的人由于其动机、需要、目的等的不同而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显而易见,社会现象和事件的独特性和人文价值因素无疑决定了社会认识要趋向合理、达到科学,必须拥有适合于社会现象和事件特点的研究方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