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高势位”建设的目标诉求与方针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秉公(1941-),男,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 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全球化”时代必须重新认识“价值信仰”系统的地位和特性,文明的实质是以“价值信仰”系统为纽带的“生存共同体”。“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发轫的前提、文明凝聚力的基础、文明的动力源泉和文明有序与无序的“晴雨表”,具有结构性、流动性和合法性,必须“高势位”建构。“高势位”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具有五种优秀品格——真理性品格、民族性品格、时代性品格、包容性品格和自觉性品格。“全球化”时代,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实行“叠加创新”方针,通过“叠加创新”和“高势位”建设,实现人类文化和文明的“高势和存”。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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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2)05-0001-06

      依据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不只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结构与功能”关系,意识形态内部各个观念系统之间也存在“结构与功能”关系,而且,相比较而言,意识形态内部各观念系统之间的“结构与功能”关系往往表现得更直接、更精细、更富变幻,有时更迅捷而激荡。深入研究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问题,不能不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结构与功能”理论指导下,深入探索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高势位”建设的必要性、目标和方针等规律性。

      一、重新认识“价值信仰”系统的地位与特性

      今天,几乎所有国家都高度重视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将其定性为国家“软实力”的核心,坚定维护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并努力争取社会成员认同。世纪之交所发生的苏东剧变、“颜色革命”和中东北非战争,令人震惊,也深刻地告诉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价值信仰”系统的地位和特性。

      1.重新认识“价值信仰”系统的地位

      5000多年的文明史揭示,“价值信仰”系统与文明之间存在着“文化根基”与“文明共同体”的关系——“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共同体”的“文化根基”。这表现在:“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发轫的前提、文明凝聚力的基础、文明的动力源泉,也是文明有序与无序的前兆,关系文明的起伏盛衰和生死存亡。具体表现在:

      第一,“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发轫的前提。尽管有多种“文明发生论”,但笔者仍坚信“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发轫的前提。文明的实质是以“价值信仰”系统为纽带的生存共同体。毫无疑问,文明发轫需要有一定的自然环境、科学技术、经济水平和一定的控制力,但是最根本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要创造出比较完备的“价值信仰”系统,并为绝大多数成员所接受,使彼此之间视为某种“同类”。世界上具备一定自然环境、科学技术、经济水平和一定的控制力的共同体很多,但并未都发展成一种文明。只有那些同时也创造出比较完备的“价值信仰”系统的共同体才升华为文明。按照这种理论,汤因比先生统计,大约在距今3000~5000年,世界只产生了24种文明,并未创造出更多的文明。这深刻地说明,“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发轫的关键和前提。

      第二,“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凝聚力的基础。“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生存的“文化之根”,也是文明存在的标识系统。纵观人类文明史,所有文明都高度依赖自己的“价值信仰”系统,基至与“价值信仰”系统共存亡。历史一再证明,文明的产生是因为创造了被绝大多数成员所接受的“价值信仰”系统,而文明的最后消亡也是绝大多数成员最终放弃了原有的“价值信仰”系统。如,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和古印度文明,均随着原有“价值信仰”系统被放弃而最终消失,并由于接受了其它“价值信仰”系统而转变为另外的文明。

      第三,“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生存发展的动力源泉。“价值信仰”系统具有从价值观和道德层次上调动和开发人的潜能的功能,是开发人的潜能的基本方式之一。不同“价值信仰”系统开发人的潜能的方式不一样,效果也有差别。“高势位”的“价值信仰”系统能充分调动人的潜能,使文明动力十足,经济发达,而“势位”较低的或“低势位”的“价值信仰”系统只能阻碍人的潜能开发,使经济落后,文明落伍。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价值信仰”系统为核心,奉行以“家族伦理”为核心的整体精神本位,基本用“道德义务感和责任感”调动人的潜能,曾经在2000余年间保持了“价值信仰”系统的“高势位”,支撑中华民族创造了世界文明的高峰,但是近代以来由于“闭关锁国”,拒绝文化“反省”和超越,发生严重的文化“内卷”,终于走入文化低谷,也使中华文明跌入低谷。近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深刻的文化反思,实行“马中西”融合,重新创造了“高势位”的“价值信仰”系统——两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推动中华民族实现了伟大复兴。显然,“价值信仰”系统具有开发人的潜能的重要功效,是调动人潜能的基本方式之一。

      第四,“价值信仰”系统的“合法性”状态是文明有序与无序的前兆。“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的敏感神经,人们对某种文明的态度总是突出地表现在对待文明“价值信仰”系统的态度上。一般而言,从分析人们对待文明“价值信仰”系统的态度就可以看出人们对待文明本身的态度和秩序的可能趋势。今天,发生在中东北非的政治危机,从根本上说是“价值信仰”系统的危机。上述地区首先出现的几乎都是“跨国认同”和“价值信仰”危机,而后引发了秩序混乱和族群分裂,最终将国家推入动乱和危机之中。“价值信仰”系统是文明的“文化根基”,也是文明有序与无序的“晴雨表”,“价值信仰”系统的冲突和分裂,必然引发文明的混乱和分裂。

      2.重新认识“价值信仰”系统的特性

      国家核心价值体系“高势位”建设不仅是由“价值信仰”系统的地位决定的,也是由“价值信仰”系统本身的特性决定的。主要表现在:

      第一,“价值信仰”系统具有结构性,其状如网络,有核心。马克思在论述黑格尔的辩证法时,曾指出,在理性的辩证运动过程中,“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的融合,就形成了一个新的思想,即它们的合题。这个新的思想又分为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而这两个思想又融合成新的合题。这种增殖过程就构成思想群。同简单的范畴一样,思想群也遵循这个辩证运动,它也有另一个与自己矛盾的群作为自己的反题。从这两个思想群中产生出新的思想群,即它们的合题”。又进一步指出,“正如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整个体系”。[1]价值观念系统就是这种思想“群”、思想“系列”、思想“体系”,具有明显的网状结构。各个横断面类似蛛网,每个网络联结处均有网结——核心价值观念。核心价值观念也有层次之别。不同层次的核心价值观念之间也存在着合规律、合逻辑的联结和吸引。在这个价值观念网络系统之中,核心价值观念具有强大的逻辑力量(能量),能够吸引和凝聚其他价值观念,使之紧紧地围绕自己运动,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各个价值观念系统。国家核心价值体系是由国家建构并运用国家公共权力推行的“价值信仰”系统,是全社会所有价值观念系统的核心,只有“高势位”建设才能够成为这个核心,并充分发挥凝聚、整合和引领其它价值观念系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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