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感知和效率感知对供应链合作关系稳定性的影响

——以环境不确定性为调节变量

作者简介:
杜玉申,吉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供应链管理、运营管理和企业理论,吉林 长春 130012;马方园,吉林大学商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供应链管理,吉林 长春 130012;张金玉,吉林大学商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供应链管理,吉林 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
企业经济

内容提要:

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效率感知都是影响供应链合作关系稳定性的关键因素,但对于哪一个影响更为显著的问题,以往的研究则观点不一。本文对226份来自于国内制造企业的调查问卷研究表明,环境不确定性调节着上述三个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当环境不确定性增加时,公平感知——包括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的重要性增加,效率感知的重要性降低。就国内外学者研究推测分配公平与程序公平之间比较而言,程序公平的重要性略有增加,但这一假设并没有得到验证。研究结果提示:供应链管理者不能简单地追求分配公平、程序公平或供应链整体效率,管理的策略应随环境变化频率而异。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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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供应链成员企业间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创造更大的价值,但是供应商关系管理面临着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即如何设计一种有效的协调机制来维持合作关系的稳定性?而设计有效协调机制的前提就是了解哪些因素影响着合作关系的稳定性以及这些影响因素的显著性如何。

      根据现有的研究结果,影响企业间合作关系稳定性的因素涉及以下5个方面:整体协作水平、企业实力对等度、公平、效率、外部环境。然而,这5个因素与合作稳定性的逻辑关系具有不同的性质。本文舍弃了整体协作水平和企业实力对等度两个因素,将公平感知、效率感知作为自变量,环境不确定性作为调节变量,在系统梳理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理论模型,并通过来自国内制造业的226份有效问卷的数据处理进行检验,最后给出作者的分析结论。

      二、变量选择与研究假设

      (一)合作关系稳定性

      关系稳定性是供应链管理追求的境界,它构成了本文的研究焦点。有学者把合作关系稳定性定义为合作各方共同选择一种最有利于合作关系未来发展的行为,进而保持合作关系的动态平衡。这一描述虽然能定性地表达供应链管理者的关系,但无助于开展定量的测量与分析,因为该定义描述的是行为和过程而非状态,从计量的角度看,一个变量取值必定对应着一种状态。企业间的交易从匿名市场转向基于长期合同的双边治理,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应对环境不确定性的冲击。但环境不确定性却是时刻存在的,因此,如果合作关系是稳定的,则企业间合作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可以呈现出时间长、范围广、交流与互动充分的特点。这些特点在以往研究者的文献中都曾提及,它们构成了本文测量关系稳定性的维度。

      (二)关系稳定性的影响因素的筛选

      在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中,影响关系稳定性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两大类:(1)供应链内部因素,包括整体协作水平、企业实力对等度、公平和效率;(2)供应链外部因素,主要是指环境特征。

      1.整体协作水平

      所谓整体协作水平一般是指参与程度、企业间的匹配性和目标一致性。其中参与程度是指成员企业积极参与信息共享及冲突解决等系列活动;企业的匹配性反映了成员企业在经营战略、经营模式等方面的一致性和资源的互补性;目标一致性指成员企业的努力方向和努力程度。参与程度是对关系状态的描述,属于关系稳定性本身而非影响因素。从根本上说,每个成员企业都是自利的主体,供应链合作关系的研究就是在承认目标冲突的前提下探讨如何维持关系的稳定性,所以将目标一致性作为自变量纳入理论模型的实践意义不大;企业经营战略和经营模式的匹配性会影响到关系的稳定性,但不是主要的原因,因为成员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之初,首要的标准就是战略与经营模式的相互匹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两个企业的战略和经营模式不匹配,导致关系的解体就可能是一种对双方都有益的结局。

      2.企业实力对等度

      强强联合模式备受理论和实践领域的推崇,但围绕强势核心企业构建的供应链也比比皆是。供应链协作要求的是能力匹配而非实力对等。Kumar(1996)[1]认为并非是实力不均衡导致合作关系紧张,而是强势企业对待弱势企业的态度和方式影响了弱势企业的公平感知,进而影响了他们对关系的承诺。由此看来,企业实力不对等并不必然导致关系的失稳,这两者之间要受到强势企业权力运用方式的调节,而强势企业对待权力的态度又与其系统思考能力以及外部制度环境有关(Bachmann,2001)[2]。这些议题显然无法在一次实证研究中进行全面的探讨。所以,本文将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公平、效率和环境不确定性方面。

      (三)公平感知与合作关系稳定性

      1.公平感知的维度划分与测量

      Adams(1965)的公平激励理论主要探讨组织成员对分配结果的主观感受[3]。其他学者在组织情境研究中解答以过程为导向的公平这一问题时,提出了程序公平的概念,认为不管结果如何,只要人们对过程具有控制的权利,人们的公平感就会获得提升。众多学者的研究均证实了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的重要性。

      (1)分配公平

      分配公平是指合作成员从合作关系中所获结果与付出的代价相比是否成比例。Stephen et al.(1998)[4]提出,分配公平可以从平等性(equity)、需求性(need)以及均等性(equality)三个方面度量。其中平等性(equity)是指所得收益是否与投入相称;需求性(need)是指分配结果满足参与相容条件的程度;均等性(equality)是指不同成员企业所得的收益是否相同。均等性是可以客观描述的,而平等性和需求性显然与成员企业所持有的参照标准有关,因而是一个主观感觉。基于这一认识,本文采用“公平感知”而非“公平”的概念作为研究对象。

      (2)程序公平

      程序公平是指合作流程的公平性,主要从无偏性(impartiality)、知识性(knowledge ability)和可驳性(refutability)三个方面度量。其中,无偏性是指成员企业政策的一致性;知识性是指成员企业对其经营所在地状况的熟知情况;可驳性是指企业可以驳斥合作伙伴经营政策的程度(W.Chan & Renee A.,1991)[5]。

      2.分配公平对合作关系稳定性的影响

      行为经济学的研究表明,个体不仅关心自己所得的数量,而且关心对方所得的数量(Camerer,1997)[6]。这一偏好在最后通牒博弈、独裁博弈、信任博弈、礼物交换博弈和公共品博弈等一系列实验中得到了证实。对于不公平的行为,如果报复成本较小的话,实验对象就会牺牲部分利益报复那些自利的对手;同时,他们也会为了追求公平分配的感觉而放弃部分个人收益。体现在供应链成员企业间合作方面,成员企业会追求分配公平,当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时所采取报复行为,可能是供应链成员企业间合作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Kumar,1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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