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流企业物流金融模式创新探析

作者简介:
王爱虎(1969-),男,河北省人,天津大学和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大学双博士,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和工业工程等,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王娜玲(1987-),女,湖南益阳人,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广东 广州 510640;刁国华,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700

原文出处: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总结我国物流金融模式创新的经验能有效促进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为此,本文选取广东省有代表性的三家国有物流企业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研究、调研和访谈的方法,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对这三家企业的物流金融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归纳总结了物流金融模式创新的经验。研究发现物流金融模式创新的差异在于各物流企业核心优势之间的差别。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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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随着全球外包管理模式的普及和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最佳实践的推广,中小制造企业面临严峻的融资需求。为应对二战后日本制造业的崛起对美国制造业的冲击,美国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展开制造业的外包和离岸。这种管理模式迅速从美国蔓延到其他发达国家并且逐步从制造业扩展到服务业。外包管理模式的普及导致了跨国企业全球供应链网络的形成,使得发展中国家(如中国)的制造企业有机会融入世界级的供应链网络。然而,供应链管理模式也带来了整个制造过程财务成本的增加。财务成本的增加主要来自两方面:第一,在供应链环境下,从原材料采购到在制品生产以及最终产品的配送过程中,更多的生产工序必须通过市场来协调,贸易总量和交易频率都提高了。企业为了满足市场交易的需要必须准备更多的现金,从而带来运营成本的上升。第二,当前赊销模式(如作为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最佳实践之一的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VMI)已成为供应链贸易中的主要交易模式,这种赊销贸易模式通过延缓买家的付款时间,表面上降低了核心企业的财务成本,却将资金压力转嫁给了上游的众多中小企业[1-2]。

      上述两方面的压力使得原本资金就不是很充裕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为了生存,它们不得不寻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然而,由于现代企业“轻资产”的发展模式,中小企业能提供给银行当做抵押物的固定资产不多,加上中小企业本身信用不足以让银行放心地以信用贷款的方式贷款给它们,中小企业想要通过传统的方式获得贷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中小企业却一般都有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半成品或存货等。针对此情况,一些中小银行(由于中小企业融资具有“急、少、频”的特点,贷款的违约率相对大企业来说较高,而信贷审批、监管成本和单位交易费用却没有太大区别,因此我国四大国有银行开始并不屑于开展这种收益成本比低的业务)为了扩大贷款规模获得更多利润,开始想方设法就中小企业的这部分资产作为某种担保提供贷款。然而这些生产资料不像固定资产一样难以位移,银行在看管货物方面相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又没有足够的经验,为了降低风险,银行委托信誉良好、赔付能力强的物流企业看管货物。由此确定了物流金融参与的三方主体,物流金融业务从此在国内蓬勃开展起来。

      与物流金融实践蓬勃发展不相匹配的是学术界鲜有人对物流企业物流金融实践进行理论的总结。而对广东省而言,由于缺少大型国有制造企业,本土的制造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3-6],因此广东省是物流金融业务开展得比较早的地区。而广东省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物流企业大多局限在少数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的国有和私营物流企业。因此,本文选取广东省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实践当中的创新模式为研究点,以物流企业为研究对象,以典型案例的形式,采用文献分析的方法对中储公司物流金融业务创新模式进行经验总结,并对中远物流公司、中外运广东公司和中国邮政等公司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访谈并归纳总结了中远和中外运物流金融业务创新模式和经验。希望在此基础上,归纳和总结广东省物流企业物流金融创新模式的经验,促进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

      二、文献回顾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没有与物流金融直接对应的概念,但与此相关的研究开展已久,根据融资质押物的特点分为不同的分支:存货融资(Inventory Financing)[7]、仓单质押(Warehouse Receipt)[8]、基于资产的融资(Asset Based Financing)[9]、应收账款融资(Accounts Receivable Financing)[10]、供应链融资(Supply Chain Financing)[11]等。国外对上述与物流金融有关的概念从模式、信用评级、运作、监管、风险、发展趋势、涉及到的法律条款等都进行了很完善的研究。伴随着物流金融实践的发展,国外还有部分学者投入到物流金融的案例或实证研究,Rutberg(2002)[12]以UPS为例介绍了物流金融模式的主要特征;Kerle(2009)[13]通过对1000多名企业财务总监的调研,发现:为有效缓解供应商所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的手段来达到提升其供应链绩效的目的。具体而言,55%的德国企业和83%的英国企业表明,与银行的紧密合作关系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Seifert和Seifert(2009)[14]运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供应链金融的作用进行研究,发现:平均而言,供应链金融可以使核心企业和供应商分别降低13%和14%的运营资本;供应链金融的成功实施与合作银行的选择、CEO的介入和囊括供应商的比例三个因素紧密相关。

      虽然国外在物流金融创新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都很充足,并形成了一套规范的法律和监管流程,但是,国外物流金融的理论和经验却无法照搬到我国。这主要是因为在制度上,国外物流行业与金融行业允许混业经营,而国内物流行业与金融行业不允许混业经营,而且国内跟国外信用制度和法律政策也有很大不同,从而使得国内物流金融具有“中国特色”。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关于物流金融相关领域的研究最初是对“物资银行”、“仓单质押”、“保兑仓”等方面的探讨,但是这种探讨在物流金融实践之前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学术界对物流金融业务也没有统一的定义。直到2004年5月,才有人提出“物流金融”这一概念,并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15]。至此“物流金融”作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越来越受到研究者的广泛关注:截至2011年12月27日,中国知网上以“物流金融”作为题名关键词的文献就有455篇。这些物流金融相关文献,主要集中于对物流金融模式分类的探讨、风险分析和控制上,只有少量的文献对物流金融业务创新及其发展进行了研究,鲜有文献对物流金融模式在物流企业中的实践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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