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投资时,还应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因为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税收待遇有差别。 一、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首先须考虑建立何种形式的主体,或者说,选择何种组织形式。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将企业划分为: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在我国,除上述企业组织形式外,还有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以及股份合作制企业等等。 公司制企业属于法人企业,又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组织中的重要形式,是一种以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以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从事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它有效地实现了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具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投资风险有限等特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制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制企业也称为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为了获利共同经营,并归企业主共同所有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人出资可以是资金或其他财物,也可以是特许权、信用和劳务等。总的看来,合伙制企业的数量不如公司制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多,如在美国全部企业中,这种形式的企业仅占7%左右。合伙制企业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店、经纪业等行业中较为常见。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也称为个人业主制企业、个人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兴办,完全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企业在法律上是自然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最早产生也是最简单的企业组织形式,流行于小规模生产时期,但即使是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这种企业在数量上也占多数。如在美国,个人独资企业就占企业总数的70%以上。这类企业往往规模较小,在小型加工、零售商业、服务业等领域较为活跃。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为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组织形式不同导致税负差异主要反映为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同企业组织形式适用所得税税种、税目不同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公司制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在向自然人投资者分配股利或红利时,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可以看出,由于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如果是个人投资者)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所得税税种的税收,而合伙制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所得税税种的税收,因此,一般讲,从总体税负上公司制企业会高于合伙制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案例分析]:李先生投资兴办一个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该企业如果注册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应按照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税收,所得税负担为: 1000000×35%-14750=335250(元) 税后利润为: 1000000-335250=664750(元) 但如果该企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应首先以法人身份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其税后利润还应按照股息、红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所得税负担为: 1000000×25%+1000000×(1-25%)×20%=400000(元) 税后利润为: 1000000-400000=600000(元) 可见,有限责任公司比个体工商户多缴所得税64750元。 另外,如果投资成立的是合伙制企业,虽然也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现行税制规定每一个合伙人单独按照其所获得的收益计缴个人所得税,因此,使投资人有更多机会按照相对较低的税率计税,其总体税负会比独资企业更低。 按照前例,如果李先生与三位朋友共同兴办一个私人合伙制企业,每人投资均为2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其所得税负担为: [(1000000÷4)×35%-14750]×4=291000(元) 比个人独资企业少缴所得税金额为: 335250-291000=44250(元) (二)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基、税率结构和税收优惠待遇不同 企业的综合税负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不同企业组织形式除适用税种、税目不同外,在税基、税率结构和税收优惠待遇上也不尽相同。 1.税基差异。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在确定生产经营性收入的税基——应纳税所得额时,尽管基本原则是相同的,都是以收入总额减去与经营性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但是,在现行税制中,规定准予扣除项目及标准是有一定差异的。例如,个人所得税对投资人个人的工资薪金不得做税前扣除,只允许每人每月扣除3500元生计费用;再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机器设备,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按照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经税务机关批准后,企业可根据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坏账准备等。而对适用个人所得税的生产经营者却无这种相关规定。这种差异会直接导致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