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领域瞬息万变,防范风险众望所归。目前证监委对IPO申报企业的涉税问题核查重点主要集中在偷税漏税、欠税补缴、整体变更及分红纳税、税收依赖等历史遗留税务方面。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和税收法律改革进程的日益加快,拟上市公司面临的不仅是经营风险,而更大的风险是来自税收风险。因此拟上市企业需要防范涉税风险,消除涉税盲点,减少纳税差异,多角度洞悉税务法规变化,全方位汲取税务筹划经验,最大化防范税务合规风险。本文再次结合近期IPO典型涉税案例,探究IPO涉税风险,分析IPO涉税败因,对拟上市公司内部因素的五类税务瑕疵进行分析点评如下。 一、上海奇想青晨:国家地方税政存冲突 核定征收纳税引争议 ●案例概述 招股说明书上显示,奇想青晨2008年净利润2599万元,2007年净利润2402万元,但2007年所得税费用高达1252万元,而2008年只有463万元,2005年更只有88万元。2008年非经常性损益为301万元,但非经常性损益小计高达1010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的45万元,竟不见了709万元。这709万元是公司在2007年享受的税收优惠。 奇想青晨招股书上对2007年税收优惠作了明确说明:2007年发行人系以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33%的所得税率计提应交税金和进行纳税申报。但是因发行人2007年属经认定的上海地方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分局同意实际按照15%的税率征收发行人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 然而发行人注册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上海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与当时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在不符之处。因此公司存在不交企业所得税的风险。但奇想青晨也作出一个承诺,如果国家追缴,则由奇想青晨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税收追缴风险责任。 ●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相关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三、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四、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五、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六、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分析点评 奇想青晨是证监会批判的“税务问题不规范运作”的头号典型项目。从财务报表中可以看出,从2006年开始奇想青晨的纳税使用核定征收方式,一直未纠正,不符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上海奇想青晨在2006年时并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它采用的是上海市的地方税收政策核定征收的税收征收方式。因为是上海市地方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分局同意实际按照15%的税率征收上海奇想青晨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上海地方税收政策与国家法规存在冲突,虽然上海奇想青晨的纳税方式不符合国家规范,但据悉上海地方15%的政策优惠涉及金额709万元。上海奇想青晨2007年所得税费用高达1252万元,占净利润的52.12%。而2008年所得税费用只有463万元,占净利润17.81%。税额相差如此之大,这可以从招股书所披露的2008年非经常性损益上找到答案。2008年上海奇想青晨的非经常性损益小计高达1010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45万元后,本应为965万元。但该公司的财务报表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显示为256万元,缺少的709万元的疑惑就存在于该公司纳税方式的变更中。 二、吉林永大:税收优惠占比相对较高 税收政策变化风险仍存 ●案例概述 招股书称,包括2007年及之前,吉林永大控股子公司——电表公司、吉热镀铝公司、自动化公司系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在2007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电表公司、热镀铝公司、自动化公司的所得税率改按25%执行。成立于2007年1月11日的吉林永大控股子公司——开关公司也系国家高新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关公司在2007年度和2008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开关公司于2008年11月17日被重新认定为吉林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三年(2008年至2010年)。按照相关规定开关公司2009年和2010年所得税率按照15%的优惠税率执行。2008年开关公司所得税优惠金额达到1830.22万元,2009年减少至669.12万元。 招股书还显示,开关公司于2007年3月28日被吉林省民政厅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有效期从2007年至2009年。2009年12月20日,开关公司被吉林省民政厅重新认定为社会福利企业,有效期续延至2012年。由此该公司2009年社会福利企业税收优惠达到400.17万元;加上所得税的优惠,2009年税收优惠合计达1069.29万元,占公司净利润(7043.03万元)的15.18%,比2008年的33.67%降低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