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已经启动 2012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1]。6月1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讲话中说:中央正在制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2]。7月6日至7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3]。7月30日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4]。9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5]。 《意见》提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支持和鼓励各创新主体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探索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模式。改革科技管理体制,促进管理科学化和资源高效利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从而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个《意见》将是继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等顶层科技政策重大里程碑[6]之后的又一个标志性文件,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也要发展科技政策学,为科技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为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为建设科学合理、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的国家创新体系做出重要的贡献。 2、科技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是宏观战略性的顶层政策,《意见》提出:有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可以预见,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部委将出台若干重要科技政策与之配套实施,还将出台若干实施细则。这些决策的制定执行必须坚持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修订)》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完善科学技术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规范的咨询和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确定科学技术的重大项目、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应当充分听取科学技术人员的意见,实行科学决策。[7] 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提法,最早来自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1986年7月,万里在一次会议上做了《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的讲话。后来,万里将讲话稿送给邓小平和陈云审阅。邓小平阅后,一字不改,批示:“很好,全文发表!”陈云也做出批示:“这个讲话,解决了我们党多少年以来没有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8]1986年8月15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万里的讲话《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9] 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是现代决策的永恒主题。万里指出:“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里,科学和民主是不可分的。没有民主,谈不到真正发展科学。没有科学,也无从建立真正的民主。同样,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也不可分。所谓决策科学化,首先就要民主化。没有民主化,不能广开思路,广开言路,就谈不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人民的创造智慧,尊重实践经验,也就没有科学化。反过来说,所谓决策民主化,必须有科学的含义,有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否则只是形式的民主,而不是真正的民主。” 按照科学化与主观化、民主化与独断化,可以将决策模式划分为四种“理想类型”:既科学化又民主化的决策,这是“最佳”决策模式;既主观化又独断化的决策,这是最糟糕的决策模式;当科学化和民主化发生矛盾时,可能出现科学化但独断化的决策,也可能出现民主化但主观化的决策,这两种情况都是次优决策模式。我国的科技决策应该采取“最佳”决策模式。 3、科技政策学在美国:追求科技政策的科学化 美国政府每年都投入庞大的经费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2010年达1400亿美元。这些钱是如何分配的呢?美国前总统科学顾问马堡格(John Marburger)等人指出,在美国科技政策的辩论中,关于科技投资的决策,往往是某些利益共同体为着特定的学科或特定的目标而进行的“忽悠”,压倒了经过深思熟虑和严格循证(evidence-based)的分析,而不是相反。可以说,在美国的科技决策中存在着“科学化”不足而“民主化”有余的问题。 如何提高科技政策的科学化程度?2005年,时任美国总统科学顾问马堡格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社论提出要建立“科技政策学”(science of science policy)[10],研究如何在严格循证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科学的决策。 为了建立“科技政策学”,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2006年成立了跨部委联合工作组(简称ITG),2008年该工作组发表研究报告《科技政策学:联邦研究路线图》(ITG,2008)。同一时期,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2007年设立“科学与创新政策学”项目。在《科技政策学:联邦研究路线图》研究报告中,ITG(2008,p.5)提出:科技政策学是一个新兴的跨学科研究领域。其目标是:提供科学而严谨的数据基础,据此政策制定者和研究人员可以评估国家科学与工程事业的影响力,提高对科学与工程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评估可能的成果。科技政策学的研究成果不仅可以被联邦政府利用,也可以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研发管理的各个领域。为了帮助科技政策制定者进行联邦研发投入决策和科技政策制定,需要创建新的数据集、分析工具和方法。[11]ITG提炼出科技政策学应研究的三类主题和10个科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