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机构参与欧盟框架计划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同涛,徐离永,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北京 100045 王同涛(1980-),男,山东泰安人,博士,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新能源、新材料、科技政策、科技管理; 徐离永,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北京 100045)。

原文出处:
中国科技论坛

内容提要:

对欧科技合作是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欧盟框架计划内的中欧科技合作是目前的主要合作渠道。欧盟框架计划是全球最大的多国合作的官方科技计划之一,也是中国科学家参与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本文介绍了中国参与欧盟框架计划的现状,探讨了制约中方机构参与欧盟框架计划的几个问题,提出了促进中方机构参与欧盟研发计划的对策和建议。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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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科技国际化的今天,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参与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下促进自主创新,才能更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欧盟及其成员国是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伙伴。中欧科技合作日益成为发展中欧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1]。

      欧盟框架计划简称框架计划(FP)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多国科技合作计划之一,具有期限长、投资大、注重基础研究、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合作、研究水平高等特点,是我国科学家参与世界顶级科学研究的平台。“框架计划”即将于2013年年底完成使命,继而代之的是欧盟委员会2011年年底通过的研究与创新框架计划——“地平线2020”(Horizon2020)。该计划总预算为800亿欧元,计划执行期为2014年至2020年[2]。为此,在调研我国参与框架计划的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的基础上,总结中方机构参与欧盟框架计划的现状、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参与欧盟科研计划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促进中方机构进一步参与欧盟科研计划。

      1 中方参与欧盟框架计划的现状

      欧盟及其成员国是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伙伴。中欧科技合作从两个层面展开:中国与欧盟的科技合作、中国与欧盟成员国的科技合作。主要有三个渠道:同欧盟科研框架计划合作、中国同欧盟成员国政府间合作及中欧技术贸易合作。其中,中国同欧盟科研框架计划的合作是目前中欧科技合作的主要渠道[3]。

      欧盟框架计划从1982年开始实施,投入逐年增加,经费已经由最初的32.7亿欧元上升到第七框架的505.21亿欧元。与此同时,欧盟框架计划的影响力也不断提升,最新数据表明,参与国家已从最初的欧盟少数成员国扩展到世界上162个国家上千个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欧盟框架计划合作计划的全部主题领域均向欧盟成员国以外的第三国开放,非欧盟国家都可以至少与两个欧盟成员国共同参与联合研究。

      1998年中国与欧盟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欧盟从第五框架计划开始正式对中国开放。自第五框架计划至今,我国作为第三国共参与欧盟框架计划446项,其中第五框架计划(1998—2002年)项目数为82项,参与第六框架计划(2002—2006年)项目数为214项,第七框架计划截止到2011年10月为181项[4]。与此同时,随着一些影响全球的重大问题,如气候变化、能源、环保、健康等问题的日益凸显,中欧双方在这些热点问题上的合作发展迅速[5]。今天,中国已成为参与欧盟框架计划最踊跃的非欧盟国家,欧盟及其成员国已经成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伙伴。

      2010年7月完成的欧盟第七框架计划第三份监测报告指出:2007—2009年期间,国际参与第七框架计划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入围申请书来自全球162个国家的研究人员。下面是中方机构参与欧盟框架计划的现状。

      (1)入围人数总量中国排行第三。截至2009年,以入围FP7项目总人数为序,在非欧盟成员国中,中国排行第三。前十名的国家是:美国、俄罗斯、中国、印度、巴西、澳大利亚、南非、加拿大、乌克兰和阿根廷。

      (2)获得研究经费中国排行第四。截至2009年,以获得欧盟对FP7项目研究经费累计总额为序,在非欧盟成员国中中国排行第四。前十名的国家是:俄罗斯、美国、印度、中国、巴西、南非、乌克兰、阿根廷、摩洛哥和突尼斯。另外,在申请成功率方面,截至2009年,中国排在第13位,排名较为靠前。

      

      图1 中方机构参与第七框架合作领域比例图

      据不完全统计,在欧盟第五框架计划期间,我国参与科研人员共获得欧盟研究经费9200万元人民币;第六框架计划期间,共获得欧盟研究经费3.2亿元人民币;正在执行中的第七框架计划期间,截至2011年6月,共获得欧盟研究经费2171万欧元。

      第五框架计划期间,我国与欧盟的合作主要分布在“国际合作”和“能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两个领域,项目占总项目的77%;第六框架计划期间,合作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能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纳米技术、食品六个领域,占总项目的80%;第七框架计划期间,合作主要集中在“能力建设”、“主题合作”、“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人力资源”四大专项中的15个主题合作领域,按签订合同数量排行前三的领域是“食品、农业、渔业和生物技术”、“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包括气候变化)”[4](见图1)。

      全国31个省区参与申报了FP7项目。参与度较高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湖北等,都是科技、教育比较发达的省市。在中高等教育机构、营利性私营机构、公共机构、研究机构和其他5大类机构中,我国参与第七框架计划的主体仍然是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两项合计占78%,企业仅占12%。

      成功率是框架执行中监测招标情况的重要指标。截至2010年6月,对中国1099个项目和1747个申请单位的统计结果表明,中国申请项目的成功率平均为22.66%,申请单位的成功率平均为23.53%。表1列出各主题领域我国申请的成功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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