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S框架下科技体制改革问题、思路与任务措施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河发(1968-),男,河南平顶山人,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创新政策与知识产权,北京 100190;眭纪纲(1978-),男,陕西大荔人,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与科技哲学,北京 100190

原文出处:
科学学研究

内容提要:

从体制机制内涵出发分析了科技体制机制及其改革的内涵,结合现有研究和现状分析,从国家创新体系框架出发研究了我国科技体制机制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我国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主线、原则和重点任务与对策措施。重点任务和措施主要包括整合科技创新管理组织体系,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改革经费管理制度,加快创新人才成长,建立完善科技创新评价和奖励制度,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完善法规政策环境七个方面。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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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十年来,科技创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区域、产业和区域创新能力快速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水平稳步提高。2006年,我国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确定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总方针,确立了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有关部门又相继制定了近80项实施细则,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当前,我国研发经费投入、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和科技论文数量已居世界前列,经济规模已居世界第二,科技创新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

      但我国现行的科技体制机制仍沿用1985年《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的基本框架,一直没有大的改革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十年来,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隐藏在科技体制机制背后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现行科技体制机制已不能很好适应当前迅猛发展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需要,已不能很好适应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当前,《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的进程已走完一半,我国已进入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而《规划纲要》所解决的主要是未来15年我国科技发展的重点和相关政策问题,对科技体制和机制改革涉及不多,去年以来相继制定发布的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等“十二五”专项和部门规划也较少涉及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问题,加快进行新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迫在眉睫。

      近年来,许多学者和领导人开始高度关注我国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问题,去年以来我国有关部门也启动了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研究工作。科技体制是科学技术活动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的总称,包括科技组织体制、科技投入体制、科技管理体制、科技创新体制等等[1];促进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是使创新要素围绕科技创新目标进行聚合、并稳定运行的组织、规则、机理和制度的总和[2];促进科技创新的机制就是推动科技创新能力产生和提高所必须的动力的产生机理,以及维护和改善这种作用机理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3]。我国的科技体制存在很多问题,阻碍了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成长和引进;多头管理,导致政策相互打架、项目低水平重复,科技资源严重浪费;项目、经费、评审、验收一体,影响科技创新质量,也易导致权力寻租;科学评价急功近利[4]。因此,李新男研究了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5],李正风从科技体制改革出发研究如何建立新的创新主体[6],韩启德关注科学道德和学风问题,如果学术评价制度、管理机制、科技资源分配机制不改革,那么影响学风的根源还不能够得到根本改变[7]。温家宝总理则指出,我国科技体制的突出问题有: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宏观科技决策机制和组织结构不合理,造成体制分割,有限的科技资源难以实现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短缺与闲置浪费并存,资源利用和投入产出效率不高;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8]。

      现有研究从整体或局部研究了科技体制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领导人则指明了科技体制改革的方向。但我国当前科技体制改革应主要解决那些突出问题,还没形成共识,应坚持什么的目标和原则现有研究还不多,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的研究总体还不深入。因此,急需对我国科技体制机制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研究提出我国科技体制机制及其改革的内涵、目标、原则,以及系统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任务和对策措施。

      1 国家创新体系中的科技体制机制

      1.1 体制机制及其关系

      体制的“体”本意是指人的身体,后来又延伸为事物的存在形式,如物体、长方体、字体、文体等;“制”的含义是指“式样”。将二者联系起来,则有格局和规则两方面含义:首先是指一定的组织格局或结构;其次,这个格局决定了组织为实现某种功能而进行运作的规则[9]。《现代汉语词典》认为体制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10],《辞海》将体制定义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11]。由此,体制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相应关系的制度,是管理机构和管理规范的结合体。体制是国家基本制度的重要体现形式,如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但基本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单一性,而体制则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

      机制最早是指机器运转过程中的各个零部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互为因果的联结关系及其运转方式,《现代汉语词典》认为机制是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是内部组织和运行变化的规律。机制一般具有四种基本功能:一是整合功能,把构成系统的各要素联接和综合起来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二是动力功能,为系统的运行提供所需的动力;三是导向功能,使系统沿着既定的目标方向运行;四是协调功能,当系统的运行出现失调时,能够予以调节控制并使之恢复正常。从机制运行过程分,可分为指导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从功能上分,可分为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约束机制。从独立性程度上分为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机制;从资源配置原则上分,可分为公平机制、效率机制。

      体制和机制有着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制是机制的载体和外在表现,机制是体制的内涵和潜在根据[12]。任何体制都是由若干机构组成,它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联系起来并相互作用形成一定的机制,才能维持体制的存在和发展,发挥特定的功能。体制的要求和目标必须借助机制的作用而具体化和具有可操作性。但赵理文认为体制和机制并非一一对应关系,一种体制需要很多机制表现出来;同一机制也可以表现不同体制。特定体制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机制来实现和运作,更多地取决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判断体制和机制是否合理、完善和有效的标准,是看它们与客观规律相符合的程度。因此,体制与机制是对立统一的,体制的改革必然伴随着机制的建设,机制的建设也必然要体现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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