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三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俞吾金(1948- ),男,浙江萧山人,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哲学研究(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幸福是由外在因素和自身因素(包括身体因素和精神因素)构成的。如果说,条件论只注重幸福的外在因素,快感论(幸福感)只注重幸福的身体因素,那么,心态论(幸福论)就只注重幸福的精神因素。文章主张确立一种新的幸福观,并在语言分析方法的基础上,综合性地考察了上述三方面的关系,并从幸福感的相对性和合理的比较方法着手,展示出追求幸福的新路径。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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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13)02-0005-(10)

      随着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国际交往的增加,人们的观念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而这尤其体现在近年来人们对幸福问题的普遍关注上。毋庸置疑,这个问题早已超出了单纯学理研究的范围,扩展到全社会不同的人群中。在网络上,只要人们输入“幸福”这个关键词,无数个讨论栏目、名言警句、采访记录、当事人的感受、不同见解的争论就会映入眼帘,令他们目不暇接。那些孜孜不倦地致力于调查当代中国人对目前生活的“满意度”或“幸福指数”的人,甚至在大街上把行人们一个个拦下来,劈头就问:“您觉得自己幸福吗?”弄得这些人一头雾水。其实,幸福问题既不是实证科学和实证调查所能解答的,也不是伦理学家们引证历史上某些名人关于幸福的见解就能加以解决的问题。

      自从语言诞生,人们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就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然而,也正是因为语言本身性质的缘故,人们在某些问题上的理解和沟通变得困难重重。比如,“沙子”这个概念可以涵盖宇宙中所有的沙子,甚至包括任何一幅画作中的沙子,这就把表达方式大大地简化了。假如人们必须给宇宙中的每粒沙子取一个不同的名称,他们肯定会累死。事实上,这样具体而微的语言也没有任何人掌握得了。然而,当人们轻松自如地使用沙子这个抽象概念时,它指称的究竟是中国青岛海滩上的沙子,泰国柏塔雅海滩上的沙子,还是澳大利亚悉尼邦迪海滩上的沙子,或者是某幅画作中的沙子?这里就产生了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所说的“能指”(signifier,即人们说“沙子”这个概念时发出的声音)与“所指”(signified,即人们在说出“沙子”这个概念时实际上所指的对象)之间的分离。在许多场合下,人们漫不经心地使用着某个能指,但这个能指的所指究竟是什么,却并不总是明确的;反之,假定人们心中的所指是明确的,但假如他们在表达自己的思想时使用了不恰当的能指,同样会使自己的表述处于含混状态中。

      长期以来,人们关于幸福问题的探讨之所以始终处于原地踏步的状态,在相当程度上要归咎于他们在使用语言表达自己思想时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分离。本文试图通过对幸福、幸福感、幸福论和幸福观等概念的厘定,对这个问题作出新的探索。

      一、何谓幸福?

      人们关于幸福(happiness)问题的见解之所以长期以来处于迥然各异、莫衷一是的状态,一个根本的原因是,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含混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曾提出如下的疑问:“究竟什么是幸福,人们对此的看法却不一致,而且一般民众和有智慧的人的意见迥然不同。一般大众所理解的幸福是某种抓得着、看得见的东西,例如快乐、财富或荣誉。但究竟是哪一个,这个人说是这个,那个人说是那个,甚至同一个人有时说它是这个,有时说它是那个。生病时,说健康就是幸福;贫穷时,说财富就是幸福。而在感觉到了自己的无知之后,又羡慕那些高谈阔论、说出一些超出他们理解力的东西的人。”[1](P43~44)无独有偶,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表达过类似的看法:“也有一些僭越的概念,例如幸福、命运,它们虽然凭借几乎普遍的宽容而流行,但毕竟有时需要回答quid iuris[有何权利]的问题;此时,在这种情况下就陷入不小的麻烦,因为人们无论是从经验出发还是从理性出发都举不出清晰的合法根据来澄清使用这些概念的权限。”[2](PA84-5/B117)值得庆幸的是,康德说的是“无论是从经验出发还是从理性出发”都很难厘定幸福概念的含义,而我们这里的切入点则是语言分析。或许从这个新的角度出发,可能对幸福问题作出别具一格的阐释。为便于理解起见,我们不妨从希罗多德讲述的那个关于幸福的故事开始。

      吕底亚人的国王克洛伊索斯征服了许多地方,拥有大量财富。当雅典人梭伦去拜访他时,他让梭伦住在宫殿里,让仆人带着梭伦去参观他所拥有的一切华美贵重的东西,然后对梭伦说:“我很想向您请教一下,到目前为止在您所遇到的所有的人中间,怎样的人是最幸福的?”[3](P14)显然,克洛伊索斯希望梭伦说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梭伦并没有这么做。他先说雅典的泰洛斯是最幸福的人,因为他拥有繁荣的城邦和出色的孩子,他一生享尽了安乐却又死在战场上,雅典人给他举行了隆重的国葬。

      克洛伊索斯勉强地听完了梭伦的话,又追问他,除了泰洛斯,世界上还有谁是最幸福的?梭伦这次提到的是阿尔哥斯人克列欧毕斯和比顿兄弟,因为他们不但拥有充裕的财富,而且天生具有强健的体力。有一次,阿尔哥斯人在神殿为希拉女神举行盛大祭典,兄弟俩的母亲要乘牛车赶到那里去,但牛还在田里,为了赶上祭典,兄弟俩竟然把牛轭套到自己身上,飞奔着把母亲送到神殿那里。尽管他俩倒地而亡,但阿尔哥斯人给了他们最高的荣誉。听到这里,克洛伊索斯发火了:“雅典的客人啊,为什么你把我的幸福这样不放在眼里,竟认为它还不如一个普通人?”[3](P15)梭伦回答:“只有在我听到你幸福地结束了你的一生的时候,才能够给你回答。毫无疑问,纵然是富豪,除非是他很幸福地把他的全部巨大财富一直享受到他临终的时候,他是不能说比仅能维持当日生活的普通人更幸福的……不管在什么事情上面,我们都必须好好地注意一下它的结尾。因为神往往不过是叫许多人看到幸福的一个影子,随后便把他们推上了毁灭的道路。”[3](P15~16)

      后来,波斯人的统帅居鲁士征服了吕底亚,当克洛伊索斯即将在火堆上被烧死时,他才意识到梭伦的话是对的,“即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幸福的”。[3](P44)尽管克洛伊索斯认定梭伦关于幸福的见解是深刻的,但我们却没有理由去盲从梭伦的观点,因为按照他的观点,只要一个人还活着,他就不可能是幸福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批评的:“假如我们接受这种观点,岂不是只有等人死后才能说他是否幸福?这难道不是完全荒谬的吗?”[1](P65)

      那么,亚里士多德本人又是如何看待幸福问题的呢?他把幸福理解为最高的善,并指出:“众所周知,有一种对善的三分法,称作外在的善、身体的善和灵魂的善,而我们在这里是把灵魂的善称作真正的、最卓越意义上的善。”[1](P59)显然,亚里士多德的这一“三分法”为我们深入分析幸福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启发。如果用现代语言加以表述,对他的三分法可以作如下的阐释,即人们通常谈论的幸福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是由外在因素(客观因素)和自身因素(主观因素)构成的,而自身因素又可进一步细分为身体因素和精神(或灵魂)因素。有鉴于此,也可以说幸福是由以下三大因素——外在因素、身体因素和精神因素构成的。下面,我们先对这三大因素的内容作一简要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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