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知善而不行,知恶却为之

——论一个道德动力学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传有(1947- ),浙江鄞县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道德哲学(湖北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早在古代,人们就看到人知善而不为和知恶而为之的现象,并试图对此给予说明。如何才能使人们心甘情愿地去遵守道德法则,知善而行之,知恶而避之,对于伦理学来说,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从理论上看,这是一个道德动力学的问题,从实践上看,这是一个知行如何统一的问题,面对当代中国的道德状况而言,这是一个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提出该问题以引起人们的关注,是很有必要的。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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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3)01-0020-03

      道德哲学讨论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个是道德规范的问题,也就是逻格斯的问题,另一个则是道德动力的问题,也就是努斯的问题。前者主要涉及道德认知的问题,后者则主要涉及道德实践的问题。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对道德哲学的探讨更多地是集中于前一个问题,即具体的道德规范以及具体道德德性之德目的研究上,忽视了对后一个问题,也就是对人们实施某种道德行为之动力的研究。其结果如《圣经》中所言:“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罗马书》第七章第19节)。简单地说,也就是出现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的脱节。近些年来,我国在伦理道德上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人们不知道各种道德规范的问题,而是人们不愿意或不能按照此道德规范去行动的问题,是明知某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却仍然要去做它,或者明知一个行为是道德的却不去做它的问题。比如既然知道说谎作假不对,那为什么还要去做?既然知道诚信是对的,是一种美德,为什么不去做?对此,流行的一种解释是:因为“利益驱动”。然而,问题显然不是用“利益驱动”这四个字就能解释得了的。因为这里不仅有一个谁的利益的问题,还有一个对利益本身的正确看待的问题。“利益驱动”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驱使人们为恶,也可以驱使人们为善,而最终是为恶还是为善,取决于行为者自身的意志。所以把一切坏事都用“利益驱动”四个字来解释,只能是一种过于简单的思维方式,它不能找到问题的真正原因。正因为如此,近些年来,尽管我们对道德规范的宣传很多,在道德教育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成效却不是很大。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作更深入的研究。我们有必要对“人为什么要遵循道德法则?”“促使人们遵循道德规范的动力是什么?”以及上述“人为什么知善而不为知恶却为之?”这类道德哲学的重要问题进行一番深入探究。

      上述圣经引文足以说明,在历史上,人们早已关注此类问题,并试图寻求其原因。早在古希腊时期,西方的许多哲人就此类问题进行过研究。特别是西方伦理学的鼻祖亚里士多德对此就有过比较详细的研究。历史上的伦理学家对此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问题上:(1)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的关系问题;(2)情感兴趣对意志的影响的问题;(3)发动道德行为的意志力的强弱的问题;(4)实践判断力的问题;(5)社会对恶的惩罚的问题。

      在古希腊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伦理学中,由于他们把人的美德直接归结为知识,提出“知识即美德”,并推论出“人因为无知才作恶”的著名命题,所以在他们看来,由于人的德性本身就表现为对知识的具有,因此,有知识者就必然会有德性,也必然去做德性的事。因此,他们关于“无知而作恶”的说法,实际上是不承认有知善而不行的情况发生的。他们认为,所谓人之知善而不行,乃是由于他们的所知并非真知,不是对真理的认识,而是对意见的知晓,不是对理念世界的认识,而是对现象世界的知晓。而真知本身就是德性,就是善的体现。这种观点把知和行绝对地统一起来,从根本上否定了知善而不行和知恶而为之的可能性。对此,亚里士多德有着不同的看法。

      首先,对“知识即美德”的说法,亚里士多德进行了必要的分析。他一方面肯定了该命题对德性与理性、知识之间的联系的关注,另一方面则是批评了苏格拉底说法与现实生活的不符。他说:“有些人说,一个人如果知道那个行为是恶的,就不会去做。因为如苏格拉底所说,一个人有知识,又奴隶般地被别的事物宰制,这是荒唐的。苏格拉底一直完全反对这种观点。他坚持说,既然没有人会明知而去做相反的事,除非不知,那么就完全不存在不能自制的情形。这种说法与现实不相符[1]194。所以,一方面,他认为人的行善或为恶确实与道德认知有关。也就是说,为恶者的行为确实与行为者对何者为“应当”的(正确的)道德规则的无知有关,与对什么是真正的善缺乏了解有关。他说,万物都是向善的,但是善有真善和显得是善的区分。我们说某人知恶而为之,这种情况有可能是他自己认为他的行为是善的,而在大家看来,那种行为实际上是恶的。他说:“我们应当承认,所有的坏人都不知道他们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这种无知是不公正的行为的,总之是恶的原因。”[1]74那么怎样才能区分真善和显得是善呢?对此,亚里士多德的答案是寻求中道。但是,另一方面他又认为道德德性主要是与人的情感和爱好有关,是如何正确对待情感和爱好的问题,因此不同意把道德德性直接等同于知识。对于把为恶完全归因为无知的说法,亚里士多德的看法是,为恶固然与知识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与行为者自身的意愿有关。他认为,恶是行为者自己的意志所选择的。他明确指出:“如果一个人不是不知道,却做着使他变得不公正的行为,那么就必须说他是出于意愿地变得不公正的。”[1]74

      其次,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们之所以知善而不行知恶而为之还与不能正确地对待情感有关。他曾明确指出:“我们甚至因享乐而行可耻之事,因痛苦而搁下善事不做。”[2]81也就是说,人的情感直接影响到他的行为。他把快乐与痛苦区分为应当的和不应当的,在他看来,人只能享有应当的快乐,而不应当追求不应当的快乐。亚里士多德的这一思想后来为康德所强调,他认为,如果我们在行事时不是以道德律为根据,而是以情感、兴趣或利益为根据,虽然有时也能做出善事来,但大多数情况下会为恶。

      第三,亚里士多德还认为,我们之所以因情感而知善不行知恶反为之,这也与一个人的意志力的强弱有关。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就讨论过与此相关的“不能自制”的问题。在亚氏看来,决定人们行为的意志经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受到各种利益和欲望的诱惑。如果一个人的意志力不够坚定的话,他就可能经不住诱惑而明知是恶而为之。所谓意志坚强与否,也就是我们行为的决心是否坚定的问题,后来西季威克明确地指出这一点,他说:“行为的决心是欲望与行动意志两者间的中介。我们可以以某种方式把行为的决心放到将来某一时刻去实行。我们不断地下这类决心,而有时当实行它们的时刻到来时,我们却由于情欲或仅仅由于习惯而做了相反的事,同时却没有意识到这违背了我们先前的决心。我们的实践理性将意志的这种不一致性谴责为不合理的。”[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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