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命伦理学的“问题域”还原

作 者:

作者简介:
田海平,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江苏 南京 210096)。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中国生命伦理学在问题域上呈现日益明晰的还原路径:由“历史还原”展现其文化路向;由“逻辑还原”凸显其原则进路;由“实践还原”揭示其难题取向。从该视角审查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范式不可避免地遇到从“一般性话语”到“具体项目”之间的断裂。由此两翼出发,中国生命伦理学亟须进行三种认知旨趣的问题域还原:“一般性话语”之旨趣,在于辨识中国生命伦理学的文化路向与原则进路;“具体项目”治理之旨趣,在于诉诸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实践智慧;“具体项目”与“一般性话语”之关联的旨趣,在于展现生命伦理学的“伦理分层”路线。这些认知旨趣唯有落实于中国生命伦理学的语境勘测与国情应对,才能进入中国生命伦理学之“问题域”。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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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1-0104-06

      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伦理学或者说通常人们所理解的生命伦理学,是与生命科学和医疗技术相关联的“应用伦理学”。然而,如果着眼于生命伦理学在近半个多世纪以来所展现的伦理世界观的重大变革来看,生命伦理学无疑代表了对一种新型伦理形态进行理论反思或问题诊治的伦理学理论形态或道德哲学形态——究其根本,则涉及一个内涵生命科学、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之生态文化系统,且作为这样一种生态文化系统而担负着重整人类伦理生活形态的医疗实践运动之重任。因此,以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理念回应现代医疗技术在医疗实践中带来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并从原则—理论、问题—难题、政策—实践三大向度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和解释框架,无疑是中国语境的生命伦理学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无疑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学术谋划。于此,一种先行的“问题域”还原乃成为某种不可或缺的预备性探索方案。

      一、中国生命伦理学的“问题域”:文化、原则与难题治理

      生命伦理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即打上了深刻的西方中心论印记①。因此,有必要从“问题域”的界划及其还原入手,切近生命伦理学的中国语境。

      这里所说的生命伦理学的“问题域”就是对问题所由以产生的“条件”或“境域”的判析,它们为设计具体问题及其解题路径(包括价值评判)提供背景支援、问题方式、思维取向和价值标准。中国生命伦理学在“问题域”之基本架构或问题取向上呈现出日益清晰的三大层次分别。

      第一,“以文化为问题取向”的生命伦理学。它界定生的问题、死的问题、生命质量问题以及个体生命强化或大众生命健康的基本方式,是由作为“文化”的医学现象出发,界划出其特殊统一性和特殊差异性之分殊的“地理位置”。因而,在一种历史的甚至本土知识学的文化境遇中,产生生命伦理学的问题。比如说,人们必然注意到基督教生命伦理学与儒家生命伦理学在文化根源上的“差异”及其“融合”的问题。从这一意义上看,生命伦理学一词尽管“晚出”,但作为广义的生命伦理现象实际上早已根植于人类文化中最为古老的生命经验与医学道德传统之中。以文化为问题取向的生命伦理学旨在打通人文价值世界与医疗科技世界。其在中国语境中的构型或展现亟待从一种文化的和语境的视阈进行“问题域”的历史还原,以反思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历史文化乡土”或“生活意义根基”。

      第二,“以原则为问题取向”的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作为针对融合人类价值体系与现代生命科学和技术(包括日新月异的现代医疗技术)之变革的新的交叉领域,必须在面对现代医生—医院体系的专业化发展和现代技术对医疗系统的座架化统治中寻求一种可普遍化的道德原则,以规范、指导、约束或诠释人们在生物医学研究(包括人体试验)、医疗技术运用和医疗卫生实践活动中的正当行为并为其提供伦理理据。毫无疑问,建构一种以普遍共识为基础的生命伦理学的“原则系统”是其责无旁贷的使命。在此原则进路中,生命伦理学经历了从致力于某种稳定而统一的道德权威的原则进路(例如生命伦理学的“四原则”)到某种宽容而自由的道德程序的原则进路(如允许原则的提出)的发展演变。以原则为问题取向的生命伦理学往往搁置具体内容上的道德争议,重点聚焦于一种程序合理性的价值共识。其在中国价值理念上的挑战乃是从一种形式的和程序的视阈进行问题域的逻辑还原,以思考中国生命伦理学如何应对(或提供)生命伦理的“普遍原则(甚至是国际伦理形式)”或“抽象立法”。

      第三,“以难题治理为问题取向”的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作为一门始终保持对“生命伦理事件”有着高度敏感性的学科领域,其问题域的直接发源是由高新生命技术的进步(包括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深远的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②。以“现代医疗技术”为例,它作为人的“医疗技术行为”,在生殖干预、生命维持、人体强化等医疗技术进步中,将医疗技术变革与生命伦理突破以一种亘古未见的方式相互紧密关联起来了,凸显了技术干预所进入的“从生到死”的生命之过程以及“从身体到心灵”的生命之体系,从而在实践上给医疗抉择带来了各种各样棘手的伦理难题和法律难题。在此难题治理的进路中,生命伦理学强调在“文化历史语境”与“普遍伦理原则”之间进行裁量,从一种实践智慧和道德决疑的视阈进行“问题域”的实践还原,来探索治理各种生命伦理学难题的“途中道德”和“实践伦理”③。从这一意义上看,中国生命伦理学的问题取向,尤其是生命伦理学的中国难题及其治理的实践论域,亟须从实践还原的意义上获得问题域的清晰界划④。

      以上三个方面构成了生命伦理学的“问题域”还原的基本层次。这里要强调指出的是,这三个层面对西方生命伦理学同样适用,但是我们这里并不打算展开针对“西方生命伦理学”(或者“国际”生命伦理学)的“问题域”还原。毫无疑问,以“问题域”还原作为方法论契机,对国际生命伦理学(特别是其中的“西方经验”)进行删繁就简之梳理,将会使我们简捷明了地看到西方生命伦理学在其文化路向、原则进路和问题取向上的话语布展与价值诉求。比如在西方生命伦理学的文化路向上,人们至少勘测到西方基督教传统的生命伦理学与启蒙现代性的俗世人道主义生命伦理学两大问题论域的交汇重叠与内在紧张;同样,人们也注意到西方生命伦理学在不同“问题域”取向上的多样性或异质性。限于篇幅,我们这里仅限于指证由“西方话语”主导的国际生命伦理学在文化路向、原则进路和问题取向上的显著特征,必然投射并实际影响到中国生命伦理学的话语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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