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大程度上,百年中国的伦理学研究同百年中国社会及其道德文化的递嬗流变是一致的。进而言之,近代以降的中国学术与中国社会文化几乎有着同样的命运,只不过由于伦理学研究的主题即道德文化自身所具有的日常生活世界之独特的价值相关性,或曰,仅仅因为道德伦理之于国民和民族的精神——心理影响的终极性,而使得百年中国的伦理学研究显得格外严峻和沉重,对于这段学术史的任何回忆和反思也因之变得分外艰难。重温作为百年哲学史研究之一部分的伦理学研究,仍使人难免感慨唏嘘。 如果说,近代百年的中国历史是一部充满内外压力、多重矛盾紧张和急遽变化的风云春秋史,那么,冲决传统、抢步现代、摆脱落后、争求先进便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社会变革动力。这一社会变革取向使得近代百年的社会变化不仅集中表现在社会“物器”和“政制”的显形层面,也最终反映在社会文化、道德和精神心理的隐形层面。其中,文化(语言)和道德成为近代中国文化变革首当其冲的对象,即所谓用新文化取代旧文化,用新道德取代旧道德。这便是我们了解近代百年中国伦理学研究所必须首先正视的历史前提,它表明,作为伦理学研究对象的道德文化自近代伊始便处在革命对象的位置上。近代社会变革之初,道德已然被置于一种被解构的地位,具有典型的否定辩证法的特征。 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作为新文化运动领袖之一的陈独秀将道德革命视为近代中国和中国人走出传统文明和文化的“最后觉悟”,而“五四”新文化运动以降,道德文化及其理论研究始终难以进入正常而纯粹的学术进程,直到改革开放多年以后才能得到有限改变。上世纪初,中国文化思想界和学术界启动了对传统道德文化的反省批判,并以西方自由、民主、平等的现代价值理念启蒙国民、驱逐传统旧道德。对于一个后发的、被植入现代化发展模式的前现代民族—国家来说,这一“变局”的确前所未有,却也具有相当程度的实际合理性和必然性。然而,这种现实合理性和必然性是否同时具有文化正当性,这确乎是值得重新反思的。“五四”前后的文化保守主义(如“学衡派”)曾经提出过严肃的质疑,但在当时,这种质疑只是被看作某种不合时宜的杂音,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与之相对,各种各样的新式“主义”或新式“学说”倒是颇具“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三五年”的“时尚景象”。在此充满情绪躁动的时代,真正从容地进行伦理学研究其实已经非常困难。事实上,这一时期能够真正凝聚成学术形式的伦理学研究成果并不多见,更多的是时论时评、挞伐论战,或是启蒙宣传、旧学新解之类。像蔡元培先生那样潜心撰写《中国伦理学史》并躬身于国民修养、德育和劳工道德普及教化的伦理学学术努力,即使不是绝无仅有,也十分罕见。当然,清华国学院和文学院时期吴宓、冯友兰等先生能够在大学课堂坚持开设“道德哲学”或“伦理学”一类的课程,也算得上近代早起为数不多的伦理学研究的中坚力量。只是总体而论,蔡、吴、冯等诸先生的学术努力最多也只是那个特殊时代的空谷足音,远非时代学术的基调和主流。一个值得留意和反思的道德文化事件是,上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曾经主导过一次具有明显复古意向的国民道德教育运动,儒家伦理被当作根本性的道德伦理资源诉诸社会道德改善运动,梁漱溟先生在山东乡村所做的道德文化建设试验堪称这一道德教化努力的重要尝试。可惜,这一切都因为日本侵略所引起的民族外患而被迫中断。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上世纪前中期的民族外患与国家内忧是影响近代中国伦理学术从容展开的主要原因,而这种历史的境况本身又凸显了中国道德文化精神之现代建构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新中国建立之后,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终于得以独立自主,百废待兴的国家终于在社会主义旗帜下得以解放。然而,由于建国兴业之初诸事紧张,作为学术的伦理学研究实际上并未开展。 进至上世纪60年代初,以吴晗、冯友兰等人为代表的学者开始思考社会主义新道德的建设及其与中国传统道德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道德的批判性与继承性问题开始进入学术探讨并逐渐形成一场颇具影响和规模的学术争鸣。应该说,这场学术争鸣最初还是非常严肃而有效的,讨论和争鸣有较高的学术平台和理论起点(作为党中央最高理论刊物的《新建设》杂志成为其主要学术探讨平台),发起者和参与者不仅学望高、层次丰富、范围广,而且探讨本身切中了当时的时代主脉和社会急需:对于一个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新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在以政治行动或实践证明了自身的政治合法性之后,如何从文化和道德上进一步证成自身的“国家伦理”(黑格尔语)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以及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法制秩序之后,如何建构新的社会主义道德伦理规范体系和基本价值观,这自然而然地成为当时的社会文化主题和时代课题。然则,要充分有效地展开这一课题的探究,首先需要解答的问题便是:如何看待和处理社会主义新道德与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之间的关系。换言之,只有首先确认和处理好革命道德与传统道德的关系问题,才可能进一步解决如何把革命道德转化为社会主义建设新型道德这一根本课题。殊为可惜的是,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这场原本极其重要的学术讨论并未深入展开便戛然而止,“道德继承性”的主张为“道德批判性”的过度诉求所压倒。其后不久,“文化大革命”爆发,不仅是传统道德文化,而且连道德文化本身都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成为“文化革命”的主要对象。十年“文革”是中国伦理学学术上的一段令人悲痛的空白。 进入改革开放时代以来,中国的伦理学研究真正迎来浴火重生的时代。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伦理学研究经过长时间的冰冻蛰伏终于苏醒萌动。首先开展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虽然没有直接触及道德伦理问题,但是它所关注的实践问题实际上为基于实践理性的伦理学探讨营造了必要的思想氛围和学术条件。其时,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稍后的华东师范大学先后开设“伦理学原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等大学课程,周辅成、周原冰、李奇和罗国杰等先生成为这一大学课程创制的先行者,他们和他们各自所领导的学术团队开始了各具特色和风格的伦理学学术研究。周原冰先生继续了他早年的共产主义道德理论研究;李奇、罗国杰两先生开展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研究;周辅成先生则恢复了他在文革前经年积累的西方伦理学史、中国伦理学史和与之相关的西方人道主义史研究。1982年,罗国杰先生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率先出版,成为我国第一部完整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科书。不仅如此,罗国杰先生还迅速组织起一支较为强大的伦理学学术团队,根据当时伦理学教学科研的急需,仰仗《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教材,先后组织了多批次伦理学研究生班或伦理学培训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罗国杰先生及其学术团队所做的这些努力,促进了改革开放之初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快速发展,也为现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教学科研培养了大批新生的学术力量,其学术贡献十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