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与义理

——论王阳明与程朱理学解读孔子正名观念的差异

作 者:

作者简介:
萧无陂,本名肖平,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讲师,哲学博士(湖南 长沙 410081)。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春秋时期的卫国出现了父子争国的风波,孔子由此明确提出了“正名”,旨在端正君臣父子之名。宋明时期,程朱理学与王阳明分别对正名进行解读,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彰显了理学与心学在道德本体上的分歧。程朱理学以普遍存在的天理来规范人情,强调国家政治关系中君位的正义性,因而主张“无父不可以有国”。王阳明则以人情来诠释天理,强调个体“成人”的先在性,因而主张“无父不可以为人”。这种理论上的分歧在现实中则体现为明代大礼议中双方态度的对立。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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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12)05-0035-07

      一、基本史实

      据《左传》记载,卫灵公的夫人南子性淫,与宋公子朝私通,卫太子蒯聩以之为羞,愤而蓄谋杀死南子,结果事败,出奔于宋,既而投奔晋国,卫灵公尽诛其党。

      哀公二年,卫灵公过世。灵公死后,在继承人问题上曾有过一段曲折。蒯聩出逃后,卫灵公曾打算立另一个儿子郢为继承人。但郢以不能担此大任为由予以拒绝。灵公死后,南子又宣卫灵公生前之意,试图立郢为国君。然郢仍然拒绝,否认灵公有此遗嘱,并且提出太子蒯聩之子辄还在。最终,卫国立卫太子蒯聩之子、卫灵公之孙辄为君主,是为卫出公。

      与此同时,流亡国外的蒯聩亦得知灵公丧讯,在晋国的帮助下试图回国继位,然遭到了卫国的抵制,被迫居住于卫国的戚。自此,蒯聩居于戚,与卫出公辄形成对峙,父子相持十余年。直到哀公十五年,蒯聩在自己的姐姐孔伯姬及其佣人浑良夫的帮助下,挟持了当时专政卫国的外甥孔悝,发动政变,赶走了卫出公。孔悝拥立蒯聩为君,是为卫庄公。

      二、孔子的态度

      孔子正好生活在这一时期,显然清楚卫国这一父子相争的事件。在《论语》中,有两节语录涉及此问题。

      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述而》)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子路》)

      在第一则材料中,冉有想知道老师是否愿意帮助卫出公治理国家,因而由子贡去询问孔子的意见。然而子贡并未直接问以卫国之事,而是请老师评价伯夷叔齐。在孔子看来,伯夷叔齐是古代的贤人,他们互相推让君位,并不以没得到君位而产生怨恨,所以是“求仁而得仁”。由历史上的兄弟逊国到现实中的父子争国,子贡推断孔子不赞成卫君的行为。然而这段对话中,孔子毕竟没有直接评价卫出公,我们只能间接地推断,即“孔子赞美伯夷、叔齐,自然就是不赞成出公辄了”[1](P75)。

      在第二则材料中,我们首先有必要分析一下当时的背景。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

      于是孔子自楚反乎卫。是岁也,孔子年六十三,而鲁哀公六年也。孔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是时,卫君辄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而孔子弟子多仕于卫,卫君欲得孔子为政。

      是时,卫出公辄已当政,孔子的不少学生仕于卫,如子路为卫大夫孔悝之邑宰。正是在卫国父子争国的背景下,孔子来到了卫国,并且“为辄所宾礼”[2](卷七),即受到卫国的礼遇。子路想知道如果卫君请老师主政,首先将采取什么行动。孔子明确指出以正名为要务。那么孔子的“正名”具体何指?为何而发?对此,后世儒者有不同解读。

      第一种观点认为正名为“正百事之名”,或正文字之误,马融、郑玄、班固、皇侃、邢昺等持这种观点。如马融注曰:“正百事之名也。”[2](卷十三)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亦曰:“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皇侃曰:“所以先须正名者,为时昏礼乱,言语繁杂,名物失其本号,故为政必以正名为先也。……郑注云:‘正名谓正书字也,古者曰名,今世曰字。’《礼记》曰:‘百名以上则书之于策。’孔子见时教不行,故欲正其文字之误。”[3](卷七)

      第二种认为正名乃正人伦,尤其是指端正君臣父子之名,如正世子之名。宋明理学诸家、清儒全祖望、刘宝楠等多主此义。依据孔子的春秋笔法,孔颖达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对经文“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中的“世子”一词进行推断:

      “世子者,父在之名。蒯聩父既死矣,而称世子者,晋人纳之,以世子告,言是正世子,以示宜为君也。《春秋》以其本是世子,未得卫国,无可褒贬,故因而书世子耳。”

      刘宝楠的《论语正义》亦曰:

      “正名者何?正世子之名也。太史公《自序》云:‘南子恶蒯聩,子父易名。’谓不以蒯聩为世子,而辄继立也,名之颠倒,未有甚于此者。夫子亟欲正之,而辄之不当立,不当与蒯聩争国,顾名思义,自可得之言外矣。”

      考察以上两种观点,笔者认为,尽管孔子的正名可以诠释为正一切事物之名,因而具有普遍的意义①,但在“卫君待子而为政”这个特殊的语境里,在卫出公辄与其父蒯聩一国相峙的背景下,此处的正名主要是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即正君臣父子之名。此时卫国国君的家庭伦常遭到了极大的破坏。首先是蒯聩作为子欲杀母,与父卫灵公为敌,父子关系已经破坏;既而卫出公辄立为国君,以国拒父、父子对峙十余年,已经实质性地破坏了父子关系。由此可知,卫灵公、蒯聩、卫出公辄三代人,每两代之间都是父子伦常关系遭到破坏。这种特殊父子关系的破坏,直接影响到君臣关系。本来蒯聩为世子,如继承君位,则与辄的父子关系同时又呈现为君臣关系;而实际情况是子辄为君,而父蒯聩在外为臣,违背了子不敢臣父的礼制,造成了君臣关系的紊乱。因此,孔子的正名首先应当是端正父子之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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