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很重视自己的伦理学,但有些地方好像没说清楚。 答:我以为都说清楚了。有何问题,请提出,但我的回答大概仍是重复一遍而已。 问:例如,你既明确区分伦理与道德,道德只讲心理形式,为什么又提出宗教性道德和(现代)社会性道德,应该是宗教性伦理和社会性伦理嘛。 答:这不是就外在群体的伦理规范(制度、秩序、风俗、习惯等)做分类,而是指个体内在的道德心理中所包含的不同的伦理内容(即规范)。同一道德心理(即形式)有不同的伦理规范或内容。我举过恐怖分子与救火队员的例子:个体的道德心理形式是相同的,但同一形式所包含的伦理内容不同。 我的伦理学的要点是做出了三个重要区分。第一是对中外一直都混同使用的伦理(ethic)、道德(morality)两词做了前所未有的严格的词义区分,即将伦理作为外在社会内容、规范和道德作为内在心理形式、结构的区分。第二是在内在心理形式、结构上,又做出人性能力(理性动力)与人性情感(情感助力)的区分,并强调情感助力的重要性。第三就是内在心理形式、结构(包括能力和情感)含有传统宗教性与现代社会性的不同内容的区分。 问:这第三个区分也就是你所谓“善恶”(宗教性)与对错(社会性)之分。但“对错”毕竟与“善恶”有联系。 答:对。三种区分都是为了突出矛盾与问题。“对错”与“善恶”之分也如此。 在前现代,无论中西,这两德基本是同一的,不需要也不可能区分,西方是基督教,中国是儒家,既是宗教、情感、信仰,也是制度、秩序、风习,但到了近现代,日常生活发生重要变化,政教开始分离,这就使以公共理性(public reason)为基础的现代社会性道德与以传统为基础的宗教性道德产生歧义、矛盾甚至冲突。当然即使在今日现实生活中,两种道德也常有重叠、一致、难以区分的情况,但毕竟可以、也需要做出区分。而且由于现在世界上还有各种不同的宗教、文化和传统,有着并不相同的情感信仰。它们所持有的善恶标准还并不一致,甚至矛盾冲突。例如至今在某些文化、宗教传统中,通奸是罪大恶极,但男方可以无事,女方就必须用石头砸死,这被视为“理所当然”,也就是应当绝对执行的伦理命令。我也一再举过中国百多年前“节妇烈女”的善恶标准和戴震慨叹“以理杀人”。这种种善恶标准和观念应用到现代社会中,便明显是错误的,它们不是“善”而是“恶”。但由于考虑到各种文化、宗教和传统难以一时改变,就特地把“对错”与“善恶”即现代社会性道德与传统宗教性道德区分开来,并且指出,这两种道德可以有冲突。今天的塔利班所履行的传统宗教性道德与今天社会性道德不就如此么?而且也远不只是塔利班而已。所以在社会转型期(由前现代转入现代)的世界历史中,做出理论上的这一区分就特别重要。在当前中国也如此。 问:现代社会性道德的“对错”本来应该就是现代社会性道德的“善恶”,这区分似乎是一种目前采取的策略。那么,未来呢? 答:随着时代的进步,特别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使人们生活的物质内容和方式逐渐同质化,从而要求人际关系和个体权益(如自由、平等、独立、自主等等)的同质化,这会使现代社会性道德的“对错”越来越冲破许多宗教、文化、传统的种种阻碍,被越来越多的各地区、民族、人民所接受,而逐渐被认作共同的善恶标准或观念。这也就是道德的进步。要注意的是,这“进步”指的还是道德的伦理内容,而并非心理形式,它是伦理规范的改变而非道德形式的改变。牺牲自己的心理形式亦即道德行为不变,但是为何种伦理规范、内容而做牺牲(例如是为了“圣战”或“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而牺牲,还是为了对付恐怖分子而牺牲)却变了。由于伦理与道德一直混为一谈,才把个体行为中伦理规范的进步说成是道德的进步,因为伦理规范、内容总是通过个体行为即道德形式、道德心理来实现的。今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再只是个别人的英雄行为,而可以成为普通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心理。今天中国的互联网、手机信息就都在起这种“打抱不平”的作用。这就是社会伦理进步所体现出来的个体道德行为的进步。又如,以前战争中杀俘虐俘以及滥杀平民几乎是常规,如今则是巨大的恶事丑闻,会受到舆论的揭批和公众的谴责。这也就是说,现代人们已开始将社会性道德的“对错”作为个体自身的准宗教的情感信仰的“善恶”来对待了。我以前讲过,各不同文化、宗教、传统中一些相近或相同的善恶观念构成人类共同人性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以为今天的普世价值亦即现代社会性道德在不远的将来也会如此。 问:但你不又提出历史与伦理的二律背反,即社会前进而道德倒退么? 答:那毕竟是指较为短暂、局部的情态,也特别是针对社会转型时期某些状态而言的。这里说的“进步”是就更为全面、久远特别是就整体人类历史而言。 问:这样,“对错”和“善恶”就可以统一了? 答:仍不会“统一”。因为人们对“善”(如“幸福”)的追求永远不会同一。特别如以前多次所说,现代社会性道德的“对错”基本上是一种公共理性,常常不能满足人们对人生意义、生活价值的追求。在饥饿、战争、疾疫等物质方面的“恶”大体消除之后,什么是“善”,什么是“幸福”,什么是人生意义、生活价值,会有更多的困惑和更多不同的解说。各种宗教性道德在可见的未来永远不可能为现代社会性道德所吞并或“统一”。基督教有原罪说,中国人讲“性善”,伊斯兰有“圣战”,印度教无有,有人信佛,有人信耶稣,等等,从而,所奉行的善恶观念和标准,便不会“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