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综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海林(1974- ),男,湖南邵阳人,昆明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研究;韩跃红(1960- ),女,云南昆明人,昆明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生命伦理学研究(云南 昆明 650500)。

原文出处: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我国学界对公共健康伦理的研究主要是从三个层面展开的:一是公共健康伦理的元理论研究,包括公共健康伦理的内涵、学科定位和研究目的;二是对公共健康实践的伦理反思,包括公共健康领域中的伦理冲突、公共健康伦理原则和实践途径;三是对具体公共健康问题的伦理检视,包括对艾滋病等疾病防控、社会弱势群体健康问题以及全球公共健康问题的伦理研究等内容。我国的公共健康伦理研究具有理论与实践结合、宏观与微观互补、多学科交叉研究等特点,并呈现出学科建构、实践对策研究及全球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等三个发展趋势。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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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254(2012)02-0007-07

      “公共健康伦理是生命伦理学在21世纪的新发展。”[1]在我国,公共健康伦理研究是随着2003年“非典”爆发,公共健康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者广泛关注的背景下兴起和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公共健康伦理的元理论研究、对公共健康实践的伦理反思以及具体公共健康问题的伦理检视等三个层面的内容。

      一、公共健康伦理的元理论研究

      任何一门学科的兴起,都必须首先把握其内涵、学科定位及研究目的等基本理论问题。公共健康伦理也不例外,学界对公共健康伦理的研究首先也是围绕这些问题展开的。

      (一)公共健康伦理的内涵

      公共健康伦理研究最早源于西方。我国学界在翻译public health一词时,有的把它译为“公共卫生”,有的则把它译为“公共健康”。与此相适应,public health ethics也就出现了“公共卫生伦理”与“公共健康伦理”两种译法。邱仁宗、翟晓梅、王春水等学者都使用了“公共卫生伦理”这一概念。如邱仁宗教授认为,“公共卫生伦理学是人类有关在人群中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和伤害的行动规范,这些规范体现在一些原则之中,对我们在人群中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和伤害的行动起指导作用”[2]。

      当然,学界使用更多的是公共健康伦理的概念。关于它的内涵,主要有三类界定:一是“伦理问题说”。如肖巍认为,公共健康伦理“是关于公共健康的伦理学研究,它旨在研究与公共健康相关的所有伦理问题”,包括公共健康制度伦理、公共健康理论伦理、公共健康政策和法制伦理、公共健康问题的伦理分析以及公共健康原则和规范伦理等五个方面。[3]二是“伦理反思说”。喻文德、李伦认为,公共健康伦理既是对政府责任的伦理反思,也是对公众责任的伦理规范,是对职业责任的伦理导向。[4]张国霞认为,“公共健康伦理是对公共健康实践的伦理反思,是现代社会人类在全球范围内追求最低的、最大化意义上的普遍生命健康伦理”[5]。三是“道德责任说”。张福如认为,“公共健康伦理是指个人、团体、国家对公共健康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6]。

      (二)公共健康伦理的学科定位

      目前学界对公共健康伦理的学科定位问题尚未形成一致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公共健康伦理具有跨学科交叉性质。肖巍认为,公共健康伦理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公共健康伦理的学科性质注定其必须在跨学科的交叉中成长”,“它既属于一门在当代公共健康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应用伦理学,也是一门研究公共健康专业人士道德行为规范的职业伦理学;既是传统医学伦理学在当代公共健康领域的新拓展,也是当代生命伦理学研究的新方向和新层面——人口健康层面的生命伦理学研究”[1]。

      二是把公共健康伦理视为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的一个分支领域。龚群认为,“公共健康领域可以看作是伦理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公共健康领域里的诸多问题,涉及到伦理学以及政治哲学的一些基本问题”[7]。张国霞认为,“在公共健康领域存在着伦理问题,亦可看作伦理学研究的领域之一”[5]。

      三是把公共健康伦理视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史军认为,公共健康伦理有自己独立的理论体系。公共健康伦理的研究任务主要是“如流行病、家长式干预、免疫、隐私、限制自由(如隔离)等公众健康中的伦理问题”。因此,“公共健康伦理必须形成自己独立的理论体系,以应对公共健康中不断出现的伦理问题”[8]。

      (三)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目的

      一般认为,公共健康的目的是预防疾病,维护公众健康。公共健康的目的决定了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目的——为预防疾病、维护公众健康提供价值原则和伦理指导。如肖巍认为,“公共健康伦理的主要使命是为促进公众健康、预防疾病、减少风险和伤害提供伦理支持”,具体包括“为公共健康提供伦理价值观指导”、“为公共健康制度和政策提供伦理依据”、“为解决公共健康领域的利益冲突提供伦理途径”、“为政府、公共健康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确立伦理规范”、“为公民进行公共健康领域的道德教育”等五个方面。[3]喻文德、李伦认为,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目的是“为公共健康提供伦理辩护”、“确立新的价值取向”。[9]

      亦有学者对公共健康伦理诸目标之间的内部关系进行了探讨。如张福如认为,公共健康伦理的目标是“使人类生活在其中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更有利于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更有利于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这一目标“是手段和目的的辩证统一”。就人类社会整体而言,“公共健康伦理的目标是实现人类社会最终目的的手段”,同时,“公共健康伦理的目标是人类社会最终目的的一个组成部分”。就个体而言,公共健康伦理的目标既“是个体实现自身最高目标的手段”,也“是个体全面发展目的一个方面”。[6]

      二、公共健康实践的伦理反思

      公共健康伦理是对公共健康实践的伦理反思,或者说是从伦理学角度对公共健康实践进行评价和反思的结果。公共健康领域中的伦理冲突、公共健康伦理原则及公共健康伦理的实践途径是这方面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公共健康实践中的伦理冲突

      公共健康实践中的伦理冲突是我国公共健康伦理研究的一个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学者们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共健康领域的利益冲突。如肖巍认为,在公共健康领域主要存在四类利益冲突:一是“证明以及限制政府使用强制手段问题,以及行使这一权力时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公民的责任问题”;二是“公共健康干预由于受到科学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而并不必然保证能够带来利益”;三是“许多疾病,特别是如同SARS和艾滋病类的传染性疾病对现有的伦理道德关系产生冲击”;四是“公共健康研究题目的选择,公共健康资源向哪里投放,以及如何投放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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