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视阈中的人格理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国荣,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道德与文明

内容提要:

理想人格可以视为价值理想的具体体现,它以综合的形态展示了人的价值取向、内在德性、精神品格。儒家从先秦开始已考察人格理想的问题。人应当走向何种存在形态?完美的人格具有何种内涵?这一类问题都为儒家人格学说所关注。尽管随着社会的演进,对人格的理解需要进行历史的转换,但儒家人格学说中的一些思考在今天依然有其意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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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12)05-0044-05

      理想人格可以视为价值理想的具体体现,它以综合的形态展示了人的价值取向、内在德性、精神品格。儒家从先秦开始已考察人格理想的问题。人应当走向何种存在形态?完美的人格具有何种内涵?这一类问题都为儒家人格学说所关注。尽管随着社会的演进,对人格的理解需要进行历史的转换,但儒家人格学说中的一些思考,在今天依然有其意义。

      按儒家的理解,理想的人格包含多重内涵。早在先秦,儒家已提出了成己之说,所谓成己,也就是成就理想的人格。孔子以仁道立说,仁道的基本要求是爱人,这一要求决定了理想人格以仁爱的精神为题中应有义。作为理想的品格,仁爱不仅仅一般地表现为对他人的尊重、关心,而且更在于同他人在情感上的相互沟通,亦即以真诚之情对待他人。孟子把仁界定为“恻隐之心”,恻隐之心是一种同情心。在孟子看来,一个完美的人应当具有普遍的仁爱之心:“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孟子·尽心下》)同样,荀子也认为,作为理想的追求,完美的人格应当包括健全的情感。对荀子而言,人性之中本来便包含着情:“情者,性之质也。”(《荀子·正名》)当然,本然形态的情感还未能达到理想的要求,人格应当进而提升到诚的境界。

      人格的另一重规定是坚定之志。孔子说:“仁者必有勇。”(《论语·宪问》)“仁者”是孔子心目中的理想人格,“勇”则更多地体现了意志的品格。意志首先具有自主选择的功能,孔子强调“为仁由己”,便把是否遵循仁道视为主体自主的选择。除了自主的选择外,意志还表现为一往无前的坚韧毅力,对孔子而言,为了实现仁道,即使献出生命,亦应在所不辞:“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正是这种意志的坚毅性,构成了完美人格的又一品格。孟子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认为在生命和道义不能兼得的情况下,完美的自我应当勇于“舍生而取义”,这里的取义,既表现为自我的选择,又展示了意志的力量。荀子对人格的意志规定同样予以相当的关注,肯定主体的意志具有“自禁”、“自使”、“自行”、“自止”等能力,而并非完全为外在力量所决定。一旦形成了坚定的意志,便可以获得凛然无畏的气概,所谓“独立天地之间而不畏”(《荀子·性恶》)。

      当然,对儒家来说,至诚的情感、坚定的意志并非隔绝于理性之外。在孔子那里,仁总是与智联系在一起:“未知,焉得仁?”(《论语·公冶长》)孟子要求“从其大体”,所谓大体也就是心之官,相对于耳目之官,它所表现的是理性的品格,从其大体相应地意味着服从理性的引导。荀子也认为,情之动应合乎理性的要求;意志的选择也应以普遍之道为准则,而不能“离道而内自择”。对道的认识体现了理性的功能,以道为选择的准则,意味着以理性引导意志。王夫之强调“志正而后可治其意”,反对“无志而唯意之所为”(《张子正蒙注·中正篇》),同样要求以合乎理性之志抑制意志的盲目冲动。

      可以看到,儒家的哲学对理想的人格作了多方面规定:它既有仁爱的情感,又有坚定、自主的意志,而二者又与自觉的理性相融合,从而完美的人格既涵盖于仁道等观念之下,又表现为知、情、意的统一。这种人格学说注意到了人格不能偏向一端,而应在各个方面获得较为协调的发展。

      理想人格内含多方面的规定,同时体现于“君子不器”的观念中。中国哲学很早便区分了“道”与“器”:“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传·系辞上》)“道”具有普遍性、统一性,它超越于特定的对象;“器”则是特殊、个别的对象。具体而言,相对于道,“器”具有两重含义:其一,指区别于人的“物”,也就是说,器是“物”而非“人”;其二,作为特定之物,“器”有各自的规定性和属性,是此“器”,即非彼“器”,不同的“器”之间界限分明。儒家从先秦开始就注重理想人格与“器”之间的区分。在谈到君子时,孔子便指出:“君子不器。”(《论语·为政》)“君子”即儒家所肯定的完美人格,“器”则如上所述,指特定的器具或器物。与君子和器的以上含义相联系,所谓“君子不器”,至少包含两重相互联系的意蕴:第一,人具有自身的价值,不能把人等同于物;第二,不应将人像器物那样,限定在某一个方面。换言之,君子作为理想的人格,既具有人之为人(不同于物)的规定,又包含多方面的品格,而不能成为单一化、片面化的存在。这种多方面性在儒家思想中往往被理解为全而粹,所谓“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荀子·劝学》)。这里的“美”是指人格的美,“全”和“粹”则与片面、单一相对,强调人格的多方面性。

      在儒家思想中,人格作为内在的品格往往与内圣相联系。所谓内圣,首先表现为人的内在德性。然而,按儒家的理解,人格并非仅仅凝聚于内,它同时又呈现于外,后者涉及广义的外王过程。相对于内圣,外王具体表现为经世治国的活动。儒家的经典《大学》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其中“修身”以正心、诚意为具体内容,从而更多地以内圣为指向,治国平天下则关乎外王。人格的现实形态同时体现于内圣和外王的互动过程。

      在人格的层面,内圣与外王的联系首先表现为人格的外化。对儒家而言,个体总是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在这一过程中他不仅应当具有内圣的德性,而且应该赋予生活过程以广义的历史内容,后者所涉及的便是外王。当孔子的学生问孔子何为其志向时,孔子的回答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这是孔子的人生理想,而其中又明显地蕴含着一种继往开来的历史责任:老者安之,意味着承前代之业;少者怀之,则意味着奠后代之基。人格的外化与这种深沉的历史使命感相结合,已泛化为“外王”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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