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历史关系问题的价值论意蕴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友文,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原文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人类最初从自然中寻求价值秩序的起源,这表明自然本身就蕴含着价值和规范,是“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到了近代,随着人类主体意识的觉醒和历史观念的成熟,人们开始区分事实与价值。事实与价值的区分孕育了历史主义,古典的历史主义由于坚信历史的意义并没有陷入事实与价值完全二分的境地,从而避免了虚无主义的困境。而“回到自然”式的克服虚无主义方案制造了自然与历史的二元对立,表征了价值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二元难题。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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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与历史的关系问题是近代以来哲学所关注和面临的重要思想难题。从方法论上区分自然与历史之研究对象,从而厘清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研究方法的分殊乃是思考这一问题的一般进路。其实,从思想史上看,自然与历史的关系问题背后反映的是人类认识自我和规范社会的存在论承诺,这一问题的产生和发展承载着价值论意蕴。简言之,人类最初的自然观念体现的是存在论与价值论的统一,而历史观念的出现则使得人们开始区分存在与价值(事实与价值)。因此,从存在论上廓清自然与历史的关系问题是理解其价值论意蕴的首要前提。

      古希腊哲学家们把自然理解为“本性”的做法,是将自然视为外在于人而自存的存在者。“自然物”与“人工物”的二分更是充分说明了自然是独立于人而存在的。以这种思维方式去探讨自然事物,必然探求事物内在的、永恒的性质,探求某种事物“是其所是”的东西,即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形而上学”。可见,“自然”是在本体论意义上被看待和思考的,自然物真正体现了“自然”的内在的本质。不过,这恰恰说明了自然被理解为根本的、主要的和永恒的实体。“既然自然被理解为永恒不变的实体,那么它必然是外在于人类生活的。这并不是说,人类生活中没有自然或者在人类生活中不能谈论自然”①。事实上,古希腊所谓的“自然物”不能等同于现在所说的“自然界”,人的生活及其活动也可以说是自然的。在古希腊哲学家看来,人及其各种活动(如创制活动、伦理实践)甚至人的灵魂和心灵的本性(自然),都与自然界一样属于自然物。这里的自然物的外延要大于后来经过近代化的“自然界”。

      出于“本性”的自然物超出了自然界的范围,换句话说,只要是“本于自然”(by nature)而存在的事物都是自然物。但是,这种自然物是作为绝对的逻辑上的优先性而存在的,是人类不得不接受的,人在自然面前无所谓自觉的自我意识可言。可见,这种“自然”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人只能静观之,深思之;由此造成了思辨活动统摄并凌驾于人类的其他活动之上的局面,其根源就在于理论所探究的对象是永恒不变的自然。这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理论活动高于创制活动和伦理实践。而包含了整个人类活动过程的“历史”,其地位低于“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因为历史是人为的、短暂易逝的。由此产生了与之相应的知识形态:真正的知识是以研究自然为对象的形而上学,历史学只能作为意见而存在。

      通过上面的论述不难看出,自然概念及其自然物的思维方式清楚地表明:由于主体性意识处于萌芽状态,人类只能以自然为其立法者,且敬畏自然、崇尚自然。同样,那时人类真正的历史意识尚未觉醒。面对苍茫浩渺、运行有规律的神奇宇宙,人只能赞叹自然的伟大。而人类历史则相形见绌,因为历史是短暂的、变动不居的,只有自然宇宙的和谐秩序是永恒的、有意义的。极而言之,只有永恒的自然(宇宙)才是不朽的。因此,古希腊的历史观是以自然(宇宙)的和谐秩序及其生生不息的运行规律为解释范本的。这也就意味着希腊人把历史纳入自然的视野。到了近代,由于人的主体性意识的觉醒,自然与历史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自然与历史开始处于二元对立的紧张关系中。准确地讲,自然与历史的二分是由近代主体性哲学的思维模式造成的。近代哲学从对实体性的客体的研究转向了对主体的研究——从意识出发构造对象,即通常所谓的“认识论转向”。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近代以来,关于自然的概念发生了裂变。较之古代的作为“本性”的自然已经完全沦为自然界(即自然物的总和)了,自然成为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培根的征服和控制自然的观点就集中代表了近代的思想倾向。这种倾向背后隐含着深层的观念论基础,即“人为自然立法”(康德语)。征服和控制自然的观念,是与把自然理解为主体思维构造产物的认识论转向一致的。因为,只有把自然看作思维构造的对象,才能控制自然。“人为自然立法”集中代表了近代以来笛卡尔开创的“我思故我在”的致思理路。“自然”与“精神”(思维)开始区分开来,“自然”成为“精神”(思维)的构造之物。近代哲学家都把自然看作精神的“作品”,这与古代的“自我生长”的目的论式的自然观显然不同。康德就明确指出:“自然就是物的存在”,“自然的本质,在这种比较狭窄的意义上说,就是经验的一切对象的合乎法则性,而就其是先天地被认识了来说,它又是经验的一切对象的必然的合乎法则性”②。简言之,康德把自然(物质世界)看作现象界,是由纯粹知性造就的;而物自体则外在于人,不为人的知性所认识。因此,柯林武德评价道:“它(知性——引者注)内在于所有的人类思维中,并且尽管它造就自然,但不创造自然。”③可见,在康德那里,自然与物理学等近代科学语境中的物质世界一样都是自然物,是人类的知性可以认识的。

      随着人类主体意识的觉醒,自然逐渐退隐为“自然物”,成为被人支配和改造的对象。近代哲学不再把自然视为独立于认识主体而产生的,而是将其把握为思维的产物。历史更是如此,它也成为人类创造和认识的对象。维柯认为,既然自然是由上帝创造的,那么,人类不能最终认识自然世界。但是,人类能够认识历史,因为是人类自己创造了历史。可见,近代哲学的历史观显然与古代哲学不同。概括来说,古代的哲学是作为“反历史的形而上学”的面目出现的。这种哲学的根本特征是在千变万化的现象背后寻找统一、永恒不变的本性(即自然),而历史显然不能成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只能作为自然的附属物。到了近代,历史哲学兴起,秉承基督教的历史观念,历史学逐渐获得了一种知识形态。

      在哲学中引入历史的原则,表明传统的形而上学开始展现出新的面貌。然而,近代历史哲学终究是思辨的,历史还是被强大的形而上学引力场所吸附,变成了理性的历史、绝对理念的历史,这在黑格尔那里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知道,近代哲学的一大特色便是将历史作为形而上学中“一”与“多”、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中介。哈贝马斯深刻地指出:“黑格尔之前,形而上学思想一直是以宇宙论为中心的;一切存在者与自然之间都是统一关系。如今,历史领域要被整合为这种存在的总体性。”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通过历史这个中介来完成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同一,而偶然性和非决定性也和历史一起被纳入了这个封闭结构。哈贝马斯对此进行了批评,他说:“利用历史意识,黑格尔建立起了一种权威,其颠覆力量使他自己的结构也摇摇欲坠。历史把自然和精神的教化过程都吸收了过来,它必须遵循这种精神的自我解释的逻辑形式;历史经过升华,成了历史的反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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