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12)12-0034-06 在关于意识形态概念问题的探讨中,有一种极富代表性的看法:“意识形态”最初是一个否定性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经历了一个中性化的转变,演变成一个描述性的概念。这种看法似乎真实地揭示了意识形态概念的变化轨迹:一方面,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意识形态”指代的确实是一种被批判的社会现象,狭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甚至包括专门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另一方面,我们今天却在大张旗鼓地号召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意识形态”确定无疑地成为一个描述性概念。如果不是意识形态概念中间经历了这种中性化的转变,似乎无法解释这一事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已经成为一项需要我们长期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事业。 事实果真如此吗?如果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传统中,意识形态概念真的经历了如此转变,那是否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根本看法发生过改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对整个社会科学中“最难以把握的概念”[1](P1)的准确理解,只能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概念,进行来龙去脉式的分析,才能得见真章。 一、马克思恩格斯语境中否定性的“意识形态” 马克思在意识形态概念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分,他是德语“意识形态”的创制者。[2]首先在其《博士论文》中使用了德文的“意识形态”:“我们的生活需要的不是意识形态和空洞的假设,而是我们要能够过恬静的生活”①。已有将“意识形态”与“空洞的假设”等同之意。不过,意识形态问题并非是其当时的研究主题,对于马克思恩格斯而言,《德意志意识形态》才是他们集中研究意识形态问题的重要著作,“意识形态”在该书中的具体用法和真实含义也代表着这个概念发展到一个重要阶段。 马克思曾经在一份声明中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进行如下说明:“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3](P789)将黑格尔之后各式各样的德国哲学视为“意识形态”,而这种“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其被删去的手稿中,被认为“和其他一切民族的意识形态没有任何特殊的区别”。[4](P510)因此,这部马克思恩格斯首次系统阐述唯物史观并对共产主义进行科学论证的著作,同时也是他们对原有的意识形态进行系统批判的重要文献,其中关于意识形态的基本思路和认识,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的理论立场和核心思想。 这部著作留下的手稿中有这样一段话被删除:“我们在对这个运动的个别代表人物进行专门批判之前,先提出一些有关德国哲学和整个意识形态的一般意见,这些意见要进一步揭示所有代表人物共同的意识形态前提。”[4](P513-514)它提示了马克思恩格斯进行德意志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思路——先一般性地揭示其产生的前提,再深入其内容进行系统批判。那么构成德意志的意识形态前提是什么呢?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序言”中同样有一段被删除的话对此给出了部分答案:“德国唯心主义和其他一切民族的意识形态没有任何特殊的区别。后者也同样认为世界是受观念支配的,思想和概念是决定性的本原,一定的思想是只有哲学家们才能理解的物质世界的奥秘。”[4](P510)这种从根本上颠倒存在与意识、现实与观念关系的做法,正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赖以产生的哲学前提。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恩格斯用了一个十分著名的照相机倒立成像的比喻说明意识形态家“在自己的观念中把自己的现实颠倒过来”。 事实上,不是意识决定物质,而是物质决定意识,从根本上来说,“这些哲学宣讲者的夸夸其谈只不过反映出德国现实状况的可悲”。[4](P510)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恰恰在于,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主要代表的德国哲学开展的各种批判,作为黑格尔体系解体过程的思想运动,在德国哲学家们看来是一次具有革命意义的“空前的变革”,[4](P512)但实际上全部批判从来没有离开过原有“哲学的基地”。[4](P514)这些哲学家们“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4](P516)因此,“意识形态家”们的种种努力,只不过是同意识的幻想进行斗争罢了,他们幻想着以“哲学斗争”克服实际的矛盾和冲突,用“震撼世界的思想”使现实崩溃,这不过是在同现实的影子斗争罢了。 尽管如此,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仍然是人们对现实生活有意识的反映,其特殊之处在于以“幻想、玄想和曲解”的方式表现人们的历史和现实,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特殊的方式,同样需要从人们实际的生活及其变化中得到理解和说明。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出现,当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相分离时,意识“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4](P534)意识形态的产生才有了可能。同样由于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大规模分工的出现,单个人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随之发生。“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作为其观念反映的“普遍的东西”,则一般采取了“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4](P536)而成为“意识形态”,以纯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形式而存在,在“国家”架构下进行着不同阶级间的思想斗争。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都“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4](P552)通过意识形态这种虚假的“普遍利益”对其他一切阶级进行实际的干涉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