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资本逻辑与资本的文化逻辑:资本创新场景的辩证批判

作 者:
任平 

作者简介:
任平,1956年生,江苏师范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在新全球化时代,西方文化资本与文化产业的当代出场,是资本创新逻辑的必然结果。在周期性危机中探索创新之路的资本不断变换自己的主导形态,从工业资本到金融资本,再到知识资本和文化资本,不断重塑历史场景,不断造就新的资本拜物教,同时也不断创造新的生产繁荣,实现推动历史的新的“伟大文明作用”。文化资本和文化产业,就是资本创新的当代出场形态。文化产业是文化的资本化、创利化的结果。文化资本与文化产业和以往一切资本功能一样,既有推动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一面,同时也有“另类牵引”的消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充分利用文化资本、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进程中,应当谨记马克思关于资本的辩证批判的深刻见解。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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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文化的资本逻辑”问题首先基于一个时代的挑战。当走向世界的中华民族正在实现伟大复兴、亟待实现文化自信、自觉、自强的时代,当我们热衷于提升文化软实力、发展文化产业之时,切勿忽略资本的文化逻辑的双重性,切勿遗忘马克思对文化资本批判的辩证视域。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2020年,我国要将文化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过程不仅伴随着对“日益增长”的人民大众精神需求的满足,更伴随着资本与市场在文化领域支配权力的扩张。换言之,发展文化产业,不仅涉及新媒体时代文化产业整体供给的文化物品与公众精神需求之间的使用价值关系或技术关系,更涉及文化权力资源配置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布局调整。这必然涉及如何看待资本的文化逻辑和文化的资本逻辑及其历史功能,如何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发展道路。追求崇高、秉持“核心价值”、守望“精神家园”的人们本能地拒斥充满“铜臭”的资本和市场,对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可能引发的“金钱至上”、“精神污染”等种种“另类牵引”心存疑虑;而新自由主义思潮则以美国好莱坞为范本,主张自由市场的文化产业发展策略。我们的追问仅限于相关的两个问题:第一,在文化产业进程中,如何认识资本的文化逻辑或文化的资本逻辑?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如何看待文化资本和文化产业的双重历史作用?

      文化的资本逻辑:历史驱动与产业兴起

      “文化”一词的含义有广狭之分。从西方远古的“耕作”到中国的“文而化成”,从泰勒《原始文化》中外延指称(包括人类的信仰、习俗、观念、婚嫁、居住等样式)到克拉克洪与克劳伯所说的内涵指示(“价值指导下的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都表明:广义的文化概念包括了三个层次内容,即物质器物(物质样态)、行为制度(活动样态及其凝固的制度样态)和价值观念(精神样态)。而狭义的文化主要指精神文化。文化产业虽然包括了文化精神的物质载体,但主要是从属于精神文化的存在。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是一个全面生产的体系。一定时代的文化生产作为一种精神生产而存在,是随着物质生产发展而发展的,但两者在时序上并不完全同步。文化产业是文化生产的发达形态,本质上是文化商品大规模生产而造成的经济业态,通常是文化物品为满足大众化文化消费而采取商品化、市场化来实现大规模生产、流通、消费形态的产物。作为一种业态,与所有物质生产领域一样,文化产业也经历了漫长的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前资本时代。从罗马广场上的公共戏剧演出(艺术展演)到为“挣钱”而在中外宫廷和各类民间艺术(所谓琴棋书画茶戏雕等各道)等个别的商品交换到扩大的商品生产,都可以说是文化产业的前史。

      然而,个别、零星、局部的文化商品生产只有进入以普遍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才会真正发达起来,成为一种普遍的产业;或者说,只有文化物品供给进入普遍的商品交换场域,“为卖而生产”、“为赚钱而生产”的文化生产发展为资本对相关劳动力占有的独特领域时,文化工业形态才得以生成。当年,巴尔扎克已经看出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在书店老板的眼里,书不过是低价收进,高价售出的商品,同头巾店老板看待头巾一样。”(《幻灭》)然而,文化产业剩余价值产生的秘密与物质生产部门一样,既通过流通,但不限于流通,而首先是在流通环境支撑下由生产部门形成。同样的事实是:文化的资本逻辑,或者说文化生产的资本化,形成非物质领域的文化产业的扩张和成长却比在物质生产领域要晚近得多。

      在《资本论》时代,马克思面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要是发生在大工业物质生产领域,资本在其中已经表现出相当典型的成熟形态。相比之下,资本在非物质领域即文化生产领域的发展却要滞后得多。在《资本论》的草稿中,马克思曾经对“非物质生产领域中的资本主义表现”有如下的思考,“在非物质生产中,甚至当这种生产纯粹为交换而进行,因而纯粹生产商品的时候,也可能有两种情况”①:其一,生产的结果即商品与生产者和消费者可以离开而独立存在,作为可以出卖的商品而流通,如书、画等艺术家艺术活动完成后可以相对分离的艺术品买卖;从事各种科学或艺术上的生产者,工匠或专家,他们为共同的商人即书商而劳动,这还仅仅是“向资本主义生产过渡的形式”。其二,“产品同生产行为不可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家、演说家、演员、教师、医生、牧师等等情况。在这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进行,而且按照事物的性质只能在某些部门内发生”。如教师教育主要在学校,“老板用他的资本交换教师的劳动能力,通过这个过程使自己发财”。虽然演员对观众是艺术家,但是“对自己的企业主说来,是生产工人”。②马克思进而提出了一个总判断:“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③

      我们不应当为马克思的这一结论感到惊讶。那一时代文化产业之所以“微不足道”,究其原因主要是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大众的文化需求不足,无法形成大规模市场去拉动文化产业。而造成这一需求不足状况的主要原因正是早期资本对雇佣劳动者的残酷剥削。具体来说,至少有以下几点:第一,资本家为了追逐绝对剩余价值,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客观上使工人无闲暇时间和精力消费文化产品。一般企业工作时间都在12个小时以上,有的甚至突破生理极限,达到15~16个小时,工人疲惫不堪,无闲暇时间和精力消费文化产品。第二,工人因贫困化而无力支付昂贵的文化产品消费价格。工资仅仅是再生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只能养家糊口,除了一小部分工人贵族,其他人根本不能支付“奢侈的”文化消费。第三,由于受历史的“精神贵族”和“苦力”的阶级身份传统界限影响,工农劳苦大众受文化教育程度偏低,难以理解“上流社会”的文化,更难以形成文化消费的欲望和习惯。第四,没有成本低廉、消费方便、适合大众的新媒体,文化传播和消费形式完全“贵族化”,如在高级戏院中上演的戏剧、音乐会等。虽然书刊报纸已经大量出版,但“新闻纸革命”没有发生;影视、新媒体都远没有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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