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核心价值

作 者:
龚群 

作者简介:
龚群(1952- ),男,江西南昌人,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价值哲学、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研究(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价值现象是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各个领域里的社会现象。不同的社会生活和实践领域,都是一个价值群。而在这诸多的社会价值之中,或在不同的社会价值群中,都有某个起主导作用的核心价值。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有机体论为我们提出社会核心价值和核心价值观指出了理论思考的进路。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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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12)06-0020-06

      价值现象是人类社会广泛存在的现象。一般而言,事物的价值可分为物质价值、精神价值。然而,就人类的社会生活领域而言,可区分为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教育领域、家庭亲属关系领域等领域。这些不同的社会领域,都具有其相应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在其总体上构成社会。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1]363,指的就是这个意思。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论来看,价值是一个关系概念,即在任何存在着人与人或人与物的关系的地方,也就都有价值。任何一类人类的社会关系,都包含着人与人的关系或人与物的关系,因而都可从价值的意义上进行解读。如经济关系中所包含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则表现为经济的价值。不过,经济关系仍然是高度抽象的关系,如在商业贸易、市场交易、生产劳动中的具体劳动者的相互关系,社会劳动群体或整体的关系,经济合同中的立约双方的关系,都具有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物的关系,因此,都表现为一种价值,如我们可以说商业价值、市场交易价值以及劳动价值,等等。任何社会活动领域里,在关系意义来看,都可看作是一个价值群。一个社会领域里的价值群,有着某种共同的特征,从而成为这一类的价值。如经济领域里的各种价值,都具有经济价值的特征,因而我们都可把它们称为经济价值。一个领域里的各种价值也不是不相干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再如家庭。家庭是各种关系的一个集合体,包括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父母与夫妇之间的代际关系等。总而言之,人类生活的任何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家庭领域等,都不是某一种社会关系,而是具有多重的社会关系,因而内在具有多种价值,这些价值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可以说构成了一个价值群或价值系统。这里所说的一个领域里的多重价值,内在包含着物质的价值、精神的价值与人的价值这样三重抽象的价值形态。其次,不仅现实的社会活动领域里的社会关系内在蕴含着价值,在人们的精神生活领域里,也有着相应的价值。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日常生活总会反映在精神思想领域,因而形成相应的观念领域里的价值系统,如理想价值,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则为多重理想的价值系统。观念本身反映着现实的社会生活领域,同时又反作用于现实的社会生活领域。

      就任何一类社会生活领域里的价值群或价值系统而言,不同的价值在该价值群或系统中的地位并不是一样的。我们认为,可以按照重要性的不同来进行区分。如区分为重要的、次重要的、不重要的;或区分为核心价值、非核心价值;或区分为中心价值、次中心价值、边缘价值等。不过,这样三种区分可以合并,即核心价值也就是重要价值或中心价值。那么,实际情形是不是如此呢?举例如下:首先,经济领域是一个巨大的价值群。在诸多的经济价值中,哪一个可以看作核心价值呢?我们认为,劳动价值是核心价值。因为经济领域里的一切价值都因劳动而生成,如果没有劳动,整个经济领域里的价值就化为虚无。不过,就经济领域里的价值而言,经济价值还有一个决定性因素,即经济关系所反映或体现的价值。如奴隶制的生产关系,所体现的不是对劳动价值或劳动者的价值的尊重,而是体现奴隶主的利益与价值以及对劳动价值的贬抑。其次,就家庭领域来看,人类自从文明史以来,产生了传统的父权制家庭和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就传统的父权制家庭而言,父子关系是其核心的价值关系,因此父子关系的价值及其体现孝的价值就是其核心价值,处于传统家庭价值系统的中心地位。现代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中心价值关系是夫妻关系,因此,体现夫妻关系的爱情的价值,就处于现代家庭的核心地位。在现代家庭,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没有了爱情,那就意味着这个家庭要解体。由此可见其核心价值的作用的意义。

      在思想史上,最早对于核心价值的认识可追溯到古希腊思想。古希腊伦理思想中的“四主德”(正义、智慧、勇敢、节制)的德性概念就可以看作是对于不同职业中的核心价值的认识。这里有必要讨论一下古希腊的德性概念。在古希腊人的思想中,德性这个概念是一个表示某个存在物或存在者的功能得到卓越发挥的概念。如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讨论过马的德性、眼睛的德性和耳朵的德性[2]40-41,这种讨论的起点就是不同的东西都有它的功能。从价值论的观点看,“功能”论也就是价值论。有什么功能也就是有什么价值。不过,这一功能如果不能在实践活动中展现出来,那就意味着其功能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功能只是一种潜能,而功能的最好发挥或展现,就是德性。谈论马的德性在于马的功能的卓越发挥,谈论眼睛的德性就在于眼睛的功能的卓越发挥。有“德性”表明某种存在物或存在者在其活动中达到了或实现了最好的价值,在《尼可马科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对于人的德性的讨论也是开始于功能的讨论。亚里士多德如同柏拉图,认为人的躯体的各部分都有它的功能,不同职业的人,也都有他的不同的功能,如一个长笛手,一位雕刻家的功能。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长笛手和一个长笛能手的功能并没有什么不同,“长笛手的功能是吹奏长笛,长笛能手则把笛子吹得更加优美动听”,“能手就是把出众的德性加于功能之上”。[3]13那么,人作为一个人而言的功能有没有呢?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对于人的功能来说,首先要把人与植物共有的营养功能排除掉,其次要把人与动物共有的感觉的功能排除掉,因为这两者都不标明人的特有的功能,人的特有的功能就是人的理性。人在其活动中听从理性或服从理性,摆脱了情感以及其他非理性的影响,即实现了人的功能,从而表现出德性。亚里士多德说:“我们把人的功能看作是某种生命,它是灵魂的实现功能,合乎理性而活动。如若一个人的功能是优秀美好的,那么他就是个能手。每个人只有在他固有的德性上,才完成得最好。”[3]13-14德性这一概念是对功能表现得优秀美好的表述词,换言之,功能价值实现得最为优秀者,即为德性。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看来,不同技能和不同职业的人具有关键性的德性,如军人的德性是勇敢,政治家的德性是智慧,这是从其职业功能的意义上说的。军人的职业在于完成其战斗任务,英勇杀敌。而要英勇杀敌,首先所需要的是自己必须勇敢,不怕牺牲。如果不勇敢,也就不可能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样,一个政治家如果没有政治智慧,那就不可能治理国家,从而也就不可能有效地履行自己作为政治家的职责。因此,勇敢的价值对于军人来说,是核心价值;对于政治家来说,政治智慧是其核心价值。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从军人职业来看,其核心价值古往今来都是一样的,然而,对于不同社会、不同时期的军队来说,其使命、责任应当是不同的。因此,对于特定社会和历史条件下的军人来说,应根据其特殊使命与责任来概括其核心价值。前些时候,中国人民解放军凝练出了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这二十字的核心价值观,全面而准确地体现了我军的崇高而神圣的使命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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