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2)11-0001-06 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自由”的话题都是一个老话题,似乎该说的人们都说了。然而,笔者发现,由于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双重作用,国外尤其是西方关于自由的论述,似乎还是围绕以赛亚·伯林的“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做文章,“正义”一类价值也是从属于自由的;国内关于“自由”研究存在的问题更多,最明显的问题是借助的资源有限、深度也不够,更有甚者,或者贬低自由的价值和意义(通常的说法是“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都是有限的”,似乎其他的价值或规范是绝对的而不是相对和有限的),或者不加说明无条件地把自由奉为最高的价值。这样,自由对于人生和社会究竟意味着什么,自由和其他价值究竟是什么关系,一直未能得到公允和深入的探讨,就更不必说自由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关系、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更具有理论现实性的问题了。这一状况既严重影响人们对人生和社会的理解,又严重影响中国社会转型和现代价值观的确立。因而,就有了本文对自由的重新探讨。 一、自由是人的起点 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西方人对自由的重视程度和研究成果,明显胜于东方人,不仅在学术上形成了关于自由的话语谱系,而且在社会上形成了崇尚自由的文化传统。尽管民族传统有差异,毕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向往自由是人类的共通性。进入近代以来,这种向往更是成为世界性潮流。因而,本文首先撇开文化的差异来探讨自由的一般性质,也即探讨作为人的“类属性”的自由。 自由和人的历史一样长久。当人从动物界脱胎出来、有了关于自己的意识,自由就降临到人身上。在人的自由不断扩展的历史中,也包括了人对自由的意识和反思。这种意识和反思往往基于人与动物的异质性设定。人假定动物是没有自由的,因为动物只是按照本能活动。所谓本能,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固定化的活动程序或生存习性,即使这种程序和习性不是大自然一次性给定的,在遗传的同时也有变异,但这种变异毕竟以数百年甚至数千年为时间跨度,且仍然跳不出自然选择的范畴。因而,我们常说,人之外的动物不存在自由。 其实,从一定意义上讲,生命的出现本身就意味着自由的萌生。当非生命物质经过极其缓慢和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演化出最简单的生命时,一种具有能动性和内在目的性的生物演化过程就开始了:第一,凡生命都能进行新陈代谢,从环境中吸取自己生存所需要的物质和能量,排放出对生存无用或有害的东西;第二,凡生命都能进行繁殖,无论生命是无性的还是有性的,都能繁殖后代,形成物种的延续;第三,生命的繁殖是遗传与变异的统一,生命能够借助自然选择把发生的有利变化传递下去,使生命机体不断地演化或进化,特别是随着性别的分化即有性选择,生命个体的形态和功能变得越来越具有差异性、灵活性和系统性,生命个体及其所属种类的自组织、自调节能力也越来越强、生存空间越来越大。生物的演化一旦发展出神经系统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生物对外部刺激的反应就不再止于简单的条件反射,而能够通过对各种刺激的整理和分析,给出恰当的判断,在对自身发出指令——或者自我保护、或者主动出击——的同时,也在同类之间传达信号、协调行动,从而做出最有利于自身及其群体的选择。生物就是通过这种合目的性的活动,在充满天敌和危险的大自然中达到趋利避害、趋乐避苦的。所以,在生物特别是高等动物那里,普遍地存在着康德所说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拥有中枢神经的灵长类动物甚至产生了包含认知、情绪因素在内的意识的萌芽。因而,基于目的概念的选择论,比外在的因果决定论更容易合理地说明生物的行为。经验和相关试验也告诉我们,高等动物都有相当高的辨识能力和一定的纠错能力,并且,不要说动物正常的维持生命体存在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会感到痛苦,即使限制它们的活动范围或生存空间,它们也会感到极度的不舒适。就此而言,可以说动物的本性也趋向自主和自由,这种自主和自由,既是它们作为群体相对于环境而言的,也是它们作为个体相对于群体而言的。换言之,生物的自主和自由,不仅属于群体,也属于个体。 当然,由于在动物那里处于萌芽状态的意识和智力未能获得长足的发展,未能在自然选择中形成第二信号系统即语言符号系统,所以动物很难形成清晰的意识特别是自我意识,其活动的合目的性也不能提升为自觉的目的。这样,生物在自身和环境之间、在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就突破不了属于自然选择的固定的模式;并且,从总体上看,动物个体之间的差异远不如群体之间的差异那样大,生物学意义上的动物个体尚未成为支撑它们生存的具有独立意义的单元。因而,如果说动物有某种自由,那么,这种自由还是自在的、本能的,自由即自在,即本能。动物的这种自由显然不是我们所称许的自由。但是,它无疑为人的自由的形成提供了生物学依据。 动物处于萌芽状态的意识和智力,在前后肢分工越来越明确、越来越能够从事简单的社会性劳动的人这里,终于借助大脑神经元的不断丰富和脑容量的不断扩展,发生了质变,发展出自我意识和语言符号,使人类有能力在开展某项行动之前,就形成引导和指挥自己——群体的与个体的——活动取向的自觉目的。这个目的虽然关联于人及其生存环境的现实,它在当下的现实中却只是许多可能性之一,看不见也摸不着,只能凭借思维的想象和抽象从现实的变化中去捕捉或提取,而当它以体现着人自己“目的”的形式出现时,则不仅表明人对外部对象及其变化的逻辑把握,同时也表明人将自己认为“应该”的价值理想与之结合起来,从而使人自己意向性的生命活动突破动物本能的活动,具有了自觉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这样,一向统治着整个自然生物界的因果关系的时间顺序性,也在一定意义上被人倒置过来:不再是“前因”决定“后果”,而是“未来”决定“当下”,指向未来即人们行动结果的目的现在成了人们活动的前提或原因。所以,人类的活动才能在遵循自然的节律或规律的同时,生产、建构出自然界本身产生不出来的各种器物、规则和文化艺术形式。这是人的文化生活世界的诞生之道,也是人类自身的发展和实现之道。所以,达尔文、马克思都曾把人在行动之前就能够设计出关于未来的目标或方案的能力,称之为人优越于动物的关键所在。而外在的决定论也就在人类活动和社会生活的范围内,彻底破产。 人有意识地提出目的并实现这一目的的能力,正是人走向自由的能力。自由是人在天然的自然中打开了的可能世界,是对这个可能世界的实现,这同时也是人自己的生命活力与潜能的实现,是人的认知、意志、情感和信念的展开与发挥。在这个过程中,原来处于混沌、自在、蒙昧状态的人生被启蒙了,好奇心、求知欲、生命的意志和情感都被激活,变得越来越灵动、自觉和强劲。于是,在自在的自然界被人不断地改变中,作为人的生命活动之结晶和自觉形式的意识和精神的世界便伴随着一个可以感觉但更需要理解和想象的文化符号世界,逐渐地形成并确立起来,人由此也越来越远离本能的动物界和天然的自然界。恩格斯所说的“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1],就是对这一过程的实质和意义的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