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少年坠入犯罪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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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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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对“问题”孩子没有足够重视缺乏有效的教育方法。在这里,专家建议:家长要加强学习,学习一些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提高自身素质,不要等到孩子出了问题才想到学习。家长还要注意改进教育子女的方法,对“问题”孩子,家长千万要引起注意,避免让孩子坠入犯罪深渊。


期刊代号:V2
分类名称:家庭教育导读
复印期号:201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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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没有不犯错的孩子,关键是家长如何正确引导孩子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不再犯类似的错误。但是现实生活中,许多家长对“问题”孩子不是束手无策,就是没引起足够重视,错过最佳教育时机,从而小错酿成大祸,使孩子刚步入社会便身陷囹圄。

      当孩子与犯罪行为“擦肩”成为“问题”少年时,家长该如何帮助他们走出迷区,避免成为凋零的“花朵”?调查发现,家庭教育出现偏差是“问题”少年坠入犯罪深渊主要原因。

      发现孩子抢钱物掉以轻心

      家住邢台清河县坝营镇的肖锋,1994年9月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肖锋还有两个姐姐,他在家最小。平时,父母总是将好吃的留给他,两个姐姐把家里所有的杂活都承包了。肖锋从小失去很多锻炼机会,不仅生活自理能力差,而且养成霸道不讲理、懒惰的坏习惯。

      2009年9月,肖锋在镇上某中学读初一,和章华在同一班上。由于章华身体矮小,肖锋总是欺负他。一天,在校门口不远处肖锋拿着粗木棒,拦住放学回家的章华:“把身上的钱拿出来!”见章华不给,肖锋强行从章华衣袋里掏出20元继续威胁说:“不许告诉任何人,不然打断你的腿。”

      章华非常害怕不敢跟任何人说此事,没想到一个星期后,肖锋又在章华放学回家途中堵住他:“听说你以前偷过别人的钱,再去偷二百,明天中午来这儿给我。”

      因为一下拿不出两百块钱,章华回到家不得不告诉妈妈。一听孩子在学校受到欺负还被抢了钱,章妈妈很生气,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当天晚上,肖锋被派出所民警带去核实情况,结果,因为肖锋属于未成年人,派出所警官只对他做出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

      起初,肖锋父亲被孩子抢钱的行为吓了一跳,但是看到孩子没有受到刑罚,认为问题不严重,“孩子还小,长大了就会懂事好起来”。经过这次事件后,肖锋见父母无所谓的态度,于是不久便故态复萌。

      2010年6月肖锋要求退学,他非常厌学,成绩差的“呱呱”叫,他的父母不仅没管孩子学习,还同意肖锋辍学的要求。没有学校老师的教育,加上平日里父母只顾赚钱疏于管教,此时的肖锋就像失去缰绳的“野马”。

      2010年9月的一天,肖锋在县城一家网吧做网管。他和哥们小金用章华好友的QQ号与正在家上网的章华聊天,欺骗章华带些钱一起到邢台旅游。上午10点左右,章华来到约定地点等“好友”,没想到等来的却是肖锋和小金。肖锋两人将章华拉上一辆出租车,并带到网吧,肖锋两人抢了章华手机、现金70元,还强行让章华待在网吧三天两夜。第三天下午,肖锋对章华说:“以后每个月给我300元钱,不然就别待在清河县。”

      章华点头答应,肖锋顺手递给5元路费,章华坐上车逃回家。章妈妈听说孩子几天来的遭遇,气愤至极再次报了警。这一次,肖锋没那么幸运,2011年1月21日,清河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肖锋有期徒刑5年。

      检察官说法:按理说,抢别人即便是没抢到一分钱也构成犯罪,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不说明这种抢钱行为性质不恶劣。本案中,肖锋抢同学的钱受到治安处罚,肖锋的家长继续疏于管教,还同意孩子辍学要求,这无疑给孩子再次触及法律“高压线”创造条件,进而滑入犯罪深渊。

      此案警醒家长:孩子因过错受到治安处罚时,要对孩子教育提高警惕,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仅靠棍棒式教育处理问题

      晓亮的父母在他6岁时离了婚,晓亮一直跟着爸爸和奶奶生活。在花钱方面,父亲秉承“儿子穷养”的传统,对晓亮的零用钱管得很紧,常常为多花一元钱,而棍棒相加;在学习方面,父亲希望晓亮将来考大学、读研、攻博出类拔萃。然而,理想与现实相距甚远,晓亮不仅学习成绩平平,而且常常因恶作剧给家里“惹祸”。所以,晓亮经常遭到父亲打骂。

      2009年10月的一天,正在上初中二年级的晓亮,到同学海涛家写作业。大约17点左右,海涛妈妈赶回家,急匆匆地将银行取出的2000元放在抽屉中,随后,她告诉海涛有急事要外出。海涛妈妈放钱的一幕恰好被客厅写作业的晓亮借门缝看到,一个恶念闪过,晓亮打起偷钱的主意。于是,他趁着海涛上厕所时机,悄悄地拿走抽屉里2000元钱。

      晚上,海涛妈妈回家发现丢了钱,就报了警。经过公安人员调查,晓亮承认“拿”走2000元钱的事实。最终,晓亮受到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罚。听说孩子偷钱的事,晓亮的父亲暴跳如雷,他用皮带狠狠地抽打晓亮的屁股,并且不让孩子吃饭。父亲这种极端做法并没有使晓亮产生丝毫悔改之意,反而变得更加叛逆。

      2009年12月4日下午6点多,上网玩了一整天的晓亮对好友贾涛说:“钱花完了,咱们把宋老头的商店抢了吧。”宋老头是村里70岁的孤寡老人,开了一家日用品小店维持生计。贾涛没有吭声,晚上8点多,晓亮又来到贾涛家,再次问他:“干不干?”思忖片刻,贾涛从桌上拿起一枚硬币递给晓亮回答:“用硬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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