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相继爆出“差学生”戴绿领巾、好学生穿红校服之类的教育有色新闻,使得不少人认为教育已经“变色”,学校和老师已经变质,教育歧视大行其道。 “绿领巾”事件 10月18日中午时分,随着下课铃响起,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小学生们在老师引领下排队回家。最先走出校门的是一年级学生,队伍自然地被他们佩戴的领巾颜色分成了两类:一半孩子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另一部分孩子则戴着绿领巾。据该校教师解释称,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学生没有红领巾,为教育其上进,该校便给这部分学生发放了绿领巾。“你学习不好,戴绿领巾,我才是真正的红领巾……”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门口,两个放学的孩子嬉闹起来,来接佩戴绿领巾孩子的家长表情尴尬。 苏女士的女儿读一年级,她说孩子看书、写字挺认真,就是反应有些慢,成绩一般。上周五女儿回家就戴着绿领巾,她觉得特别奇怪,女儿说这是老师发给她的。“哥哥姐姐们都是红领巾,我觉得绿领巾不好看,可是不戴的话老师会批评。”一名一年级学生说。调皮、学习不好的学生就得戴绿领巾,老师要求上学、放学都不能解开,不然就在班上点名批评。但不少绿领巾孩子一出校门就赶紧摘下领巾装进书包里。“孩子年龄再小,也有自尊心,嘴上不说什么,也能看得出戴绿领巾不是啥好事情。”苏女士认为,此举对孩子心理有极大创伤,“红领巾是国旗一角,是少先队员的象征,绿领巾怎么能相提并论?” “绿领巾”——很傻很邪恶的教育暴力 据了解,“绿领巾” 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上海、北京、武汉一些地方都曾出现过“绿领巾”,美其名曰是作为少先队员预备期的教育形式,暂且不论这种做法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变了色的仅仅是红领巾的颜色吗?这显然反映出了目前中小学教育体制管理上的一些弊病。面对祖国未来的花朵,我们还要手下留情,不能任由这种摧残青少年心智的事情屡屡发生。 绿领巾七宗罪 一罪:剥夺学生佩戴红领巾的权利。《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第十条规定:凡是7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的,向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可成为少先队员。可见,学习成绩好坏并不是准不准许佩戴红领巾的理由。显然,校方的想法和做法既不合法又不合规更不合理。 二罪:侵犯学生价值取向和尊严。校方将原本佩戴给学生的红领巾,给差生改为佩戴“绿领巾”,这不仅让差生感到自卑和受伤,而且连学生家长都“连带”感到自卑和受伤。以此将学生“划分等次”,有失社会公平与正义,有失教育全面普及。这不仅侵犯了学生价值取向,无形中还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三罪:阻碍学生向上求进取的通道。从某个意义上说,“绿领巾”阻碍了学生积极向上、追求进取、改正错误的通道。按校方说法其举动是为了“激励上进”。其实,无论初衷如何,现在已无法考证了,都是“弊”大于“利”的。将红领巾变成“绿领巾”不但是吃力不讨好,还惹得一身“骚”。 四罪:是歧视差生和侮辱差生的证据。初识校方育才方略,一眼便能看出,这分明是歧视差生,这分明是人为地将学生划等级,却非要为其披上一件所谓的“以资激励”的“马甲”,实在难以服众。这从某个侧面暴露出了我国教育体制亟待完善;暴露出了我们的某些教师法制观念淡薄、思想道德素质低下;暴露出了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等问题。 五罪:破坏了我国百年教育的美学。校方想借一条“绿领巾”来唤醒少数差生“知耻而后勇”的设想,是行不通的。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十个指头有长短,山中树儿有高低。生态自然之规律尚无法改变,对小学生的教育来说,想通过一些“无知”、“激进”、“拔苗”、“速成”等方式来提升,是不可能的。既不符合教育之规律,也不符合教育之生态,更不符合中国教育之美学。 六罪:破坏我中华民族千年“诲人不厌,孜孜不倦”为师美德,违反教师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七罪:推卸责任。将教育民族后代责任直接推卸给尚不懂事的儿童本身。 媒体评论人王石川认为,绿领巾是很傻很邪恶的教育暴力。在我国素质教育普及的今天,当我们听到类似绿领巾事件时,不得不惊愕,不得不心寒。现在看来,我们的道路还任重而道远。我们希望,素质教育有一天不再简单地成为一句口号、一条标语,而成为势在必行的教育大计,成为真正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言善策,还它本来面目。 “红校服”事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0月25日,一则《包头24中给优秀生发“红校服”》的微博一经发出便引来嘘声一片。绿领巾风波尚未散去,学校等级化学生又耍新花样。 25日,“网友天佑中华A”发布微博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24中向初二、初三年级前50名学生发放红色校服。这种红色“优秀生”校服不仅颜色有别于普通的水蓝色校服,而且在运动服背面,更是印有白色“包24中优秀生翔锐房地产”字样。 此微博一经发出,单条转发量达到几千次。网友“太子河2011”说:“‘绿领巾’、‘优秀生服’所发放的对象都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这个阶段把孩子分成三六九等,是违背义务教育法的。另外,且有该校为开发商做广告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