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都铎王朝时期圈地运动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立田(1966- ),男,天津市宁河县人,天津师范大学欧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欧洲经济-社会史、英国史(天津 300387)。

原文出处:
历史教学(上半月)

内容提要:

都铎王朝时期的圈地运动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发生的,参与圈地运动的社会阶层具有广泛性。其中,由富裕农民构成或转化而成的租地农场主和乡绅,为了实现土地集中进而发展农业资本主义,成为推动圈地的主体;贵族为了抵消价格革命下较低的传统习惯地租带来的损失,也积极参与圈地运动。圈地的方式与手段多样,既有暴力的圈地,也有协议、购买等形式,从16世纪后半叶起,暴力圈地减少,按照协议进行和平式的圈地成为主要形式,圈地的规模不大,对农民的冲击有限,由圈地造成的农民流离失所现象不宜夸大。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12 年 03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11)23-0003-10

      传统观点认为,英国都铎王朝时期发生的圈地运动,是贵族领主以暴力手段剥夺农民的行为,造成大批农民丧失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日益走向贫困化。其实,这样的判断不完全符合历史实际。圈地运动是在新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发生的。参与圈地的社会阶层广泛,既有贵族领主,也有不同阶层的农民;圈地的方式与手段多种多样,既有暴力圈地,也有集体协议圈地等;圈地对农民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也需进一步检讨,不能一概而论。

      一、都铎王朝时期圈地运动的背景

      英国历史上的圈地运动是一个延续了长达数个世纪的漫长过程,早在11世纪就有圈地现象存在,13世纪时圈地已经遍及全国。发生在1455-1607年间的都铎王朝时期圈地运动,历时一个半世纪,既是此前几百年持续不断地对敞田制侵蚀的延续,又是在新的经济与社会背景下进行的,并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运动。

      从社会和经济环境上看,到都铎王朝建立,农奴制在英国基本寿终正寝,广大农民普遍摆脱了封建领主的控制而获得了人身自由。农民个人社会流动性和职业流动性加剧,土地权利进一步强化,土地市场更加活跃。以约曼为代表的富裕农民群体以及主要由约曼转化而成的乡绅阶层已经登上历史舞台,成为15世纪晚期和16世纪英国社会结构中的重要等级。

      约曼和乡绅同时也是农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阶级结构方面的主要标志。他们当中相当一批人是名副其实的农业企业家,或称“资本主义农民”(capitalist peasant)和租地农场主[1](p.142)。他们或通过土地市场购买土地,或通过承租贵族领主自营地和其他农民土地,普遍占有并经营着超出满足家庭自身消费需求的规模较大的土地,使用雇工劳动,其生产带有明显的面向市场的资本主义农业性质。土地在约曼和乡绅的手中,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生产资料,而是能够带来利润的资本。对财富的追求促使他们不仅不断扩张土地,而且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对土地进行改良,谋求高效产出。然而,这一时期的土地关系并没有因经济社会的变革而得到相应的调整,中世纪以来一直实行的敞田制对规模经营、个人土地权利的行使,即自主经营依然构成强有力的阻碍。很多约曼和乡绅尽管有较大规模土地,但未能做到集约化、自主化经营。资本主义农业生产形式需要有与之相配套的现代产权制度——个人自由土地所有权来保障。而只有通过圈地才可以打破敞田制的格局,将个体土地权利从共同体的控制中解放出来。约曼和乡绅因此成为推动圈地的基本力量。

      领主同样也有建立个人自由土地所有权的要求。在敞田制下,领主的土地基本也是分散的,与农民的土地分布特点没有区别;领主个人的土地所有权也同样受到共同体的制约。当然,领主不是先进农业的倡导者,他们实行圈地在主观上并不是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农业,而主要是为了提高地租,获得土地因市场发展而带来的升值。

      “价格革命”成为促成领主要求圈地的直接原因。从16世纪40年代起,英国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价格革命”的影响,尤其是亨利八世政府从1543年开始发行重量不足的劣质货币,导致货币进一步贬值。领主的利益受到很大损害,地租收入实际上越来越低。16世纪时,占有领主土地的主要由公簿持有农、自由持有农和租地农三部分构成。公簿持有农人数最多,占2/3,自由持有农占1/10左右,租地农占1/8至1/9左右[2](p.24)。在领主的收入中,租地农的地租总体上属于竞争地租,地租额普遍较高,最能反映土地的市场价值;公簿持有农的地租基本是按照劳役折算以来确定的货币地租数额缴纳,长期不变。正如陶内所说的那样,有些地方的地租维持200年甚至250年不变。农民交给领主的地租只及其收入的1/5、1/6,甚至1/8[2](p.120)。1568年威尔特郡5个庄园租地农场主和公簿持有农每英亩缴纳的地租比照数据可作进一步的佐证:租地农场主缴纳的地租分别为:1先令6便士、7.75便士、1先令5.75便士、1先令1.75便士和1先令5.5便士;公簿持有农缴纳的地租分别为:7.5便士、5便士、1先令0.75便士、5.75便士和5.75便士[2](p.256)。两者相差悬殊。领主虽然也想根据市场行情波动而改变地租,抵消价格革命造成的损失,但受习惯法的抵制,几乎无法改变这种局面。所以,领主希望打破传统习惯法,利用各种方式将土地收回,再以出租的形式将土地转手,获得竞争性地租,或者改变土地经营方式,通过减少投入,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此外,毛纺织业的发展也对圈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马克思曾指出:“在英国,特别是弗兰德毛纺织工场手工业的繁荣,以及由此引起的羊毛价格的上涨,对这件事(指圈地运动——笔者)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3](p.224)不过,科尔曼对1450-1529年间粮食和羊毛价格对比研究证明,其间两者的价格几乎相差不是太大,因此科尔曼认为不能片面夸大养羊业对圈地的刺激作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