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的辛亥革命作为一场社会政治革命,深刻影响了当时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它不仅有因政权的更迭带来的人事的代谢,而且也有社会企事业的经营管理的推陈出新。这里,就辛亥革命对中国通商银行(以下简称通商银行)的影响略作论述。 中国通商银行开办于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银行开办后的头几年,因得到清朝户部百万两定期存款和发行货币以及可以揽存汇解官款等特权,加上盛宣怀控制的企业如轮船招商局、仁济和保险公司、中国电报局等企业营业较好,在通商银行存款较多。仁济和保险公司在银行开办的当年,一次存款即达40万两,后又陆续增至70万两。轮船招商局在银行开办不久,也暂存了32万两。所以,银行经营状况大致不错。“银行开办两年有余,据商呈报,每六个月结账一次,除开销外,收银发给商利四十万两,缴呈户部利银十万两,尚属平稳。”①到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三年盈余所得即达40多万两。②但好景不长,此后因义和团运动发生、八国联军发动侵华战争,日人山下忠太郎等一伙伪造行钞引发行钞遭人挤兑风潮③等一系列事件,银行损失惨重。义和团运动期间,北京分行先被“拳匪”、清兵抢劫,继遭“洋兵蹂躪”,所存银行钞票被一抢而光,所有账册荡然无存,直接损失高达41万多两。后虽经交涉收回武卫中军抢去的部分存款及追回部分放款,但亏欠仍有20多万两。义和团运动发生后,天津分行即关门歇业。八国联军入侵天津,大班梁景和逃至上海,不久病死。总行在清点天津分行账目时,发现梁景和私自挪用行款高达31万两,因梁氏已死,后虽向粱的保人、远在香港的梁志刚索赔,但官司一直打到英国联邦法院,旋因辛亥革命爆发,最后不了了之。④这次上诉非但亏款未能追回,而且新增诉讼费7万多两。此后又发生镇江分行大班尹稚山亏挪行款高达64万两的事,盛宣怀在两江总督端方、周馥等人支持下,通过镇江府、扬州府查抄尹氏家产、将其变卖、发行彩票等手段,方才收回大部行款,但亏空仍高达21万两之多。到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银行收支两底,亏短仍多达70余万两。盛宣怀承认“本督办奉旨招股选董承办此举,原欲为中国开利源,不料迭遭患难,致亏巨本,始愿难偿”。⑤由于银行经营不善,盛宣怀曾一度打算将银行资本移作萍乡煤矿商股,将银行关闭,但最终未获清政府同意。 通商银行在创办之初,即遭外国的重重阻挠,英国曾鼓动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创办一家由英国资本操纵控制、由赫德督理的“中华汇理银行”,劝告中国不必另开银行。华俄道胜银行则要求盛宣怀将银行股本移入该行,由中俄合办,不必另行开设通商银行。在这些阴谋活动遭到失败后,列强侵害通商银行的事始终不曾停止。通商银行开办的第二年,英商福公司就向清政府提出由它代中国筹办官银行,由于商通银行刚刚开办,清政府没有同意这一要求。义和团运动后,有见通商银行经营严重亏损,法国、奥地利等国认为有“机”可趁,再次提出吞并通商银行的无理要求。1904年1月,法国驻沪领事向盛宣怀提出“请将通商银行归并法国银行合办”。⑥同年2月,奥地利政府派商人卞宜德大携带拟好的合并通商银行章程草稿找到盛宣怀,说:“目下通商银行如一人患痼疾,奧商现有四百万资财,不啻精壮之人……华奥合办,有此成规,便觉易于措手”⑦盛宣怀和银行总董们以“中国商务大,近来各国到此(指上海)添设银行不少,中国是一主人,仅一通商银行,论面子亦不能少”为由,加以拒绝。⑧ 为了维持银行业务,弥补行亏,盛宣怀和银行总董们被迫采取以下措施: 一、裁撤洋帐房。银行开办之初,盛宣怀雄心勃勃,计划将通商银行打造成中国的汇丰,成为一家在英国伦敦、美国纽约、法国巴黎及日本东京、南洋新加坡等地均开设分行的国际银行。为了扩展与外国的业务,取得外国银行对通商银行的承认,特聘英人美德伦为银行洋大班,组成洋帐房,此外,北京分行、香港分行也先后聘请了洋大班。然而,银行开办后,与外资业务往来较少,外资银行大多拒绝与通商银行往来,当时(即使在辛亥革命后),钱庄、票号是外资银行认可的唯一的金融机构,势力很大。钱庄的“庄票”和钱业公会的“公单”在金融市场上信用很高,通商银行的钞票必得钱庄和钱业公会的担保,外资银行方肯收受。所以洋帐房设立后,对外业务并不多。洋大班日常事务“仅止钞票签字、遇有交涉控案为本行出面,及所作押款核对洋栈单,三事之外,余皆无关轻重”。⑨业务虽不多,但开销却很大,年约银3.6万两。这对资本只有250万两的通商银行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节省经费,从1905年起先后裁撤总行洋帐房(保留洋大班),以及裁撤北京、香港两分行的洋大班。 二、减息。通商银行开设后,每股年息八厘,为了早日弥补银行亏空,总行决定从1905起将年息由八厘减至六厘。减息之举每年可为银行节省开支5万两,到1914年,十年减息,共为银行节省50万两。 三、增发钞票。从1905年起到辛亥亥革命爆发,通商银行发行钞票约870万元。其中没有准备的部分,每年约有140万元,按当时贷放利息8%计算,通商银行所获利润至少在80万元以上。这种虚本实利、将自己的亏损转嫁到社会头上的做法对弥补行亏起了不小的作用。 四、裁撤大部分行。通商银行成立之初,盛宣怀为了垄断国内的金融业务,先后开设北京、天津、烟台、汉口、镇江、福州、广州、汕头、宜昌分行,无锡支行,聘用各地钱庄、票号老板为分行大班,开展业务,企图将这些地方金融活动纳入通商银行经营活动范围之内。然而与盛宣怀的想法正好相反,这些分行大班大多借通商银行拨存分行的行款去从事自己的私人业务,以至分行徒有其名,平日银行门可罗雀。或干脆被人称为“大钱庄”。不少分行大班以银行名义私自挪借钱款,经营私人其他业务,结果造成一系列严重亏空事件。如前面提到的天津、镇江两分行的严重亏空。此外,还有上海总行韩祝三亏空事件、广州分行周石逋欠款事件、香港分行石何三欠款潜逃事件等。有见各分行盈利有限,而事故频频发生,为了弥补巨额亏空,从1905年起先后裁撤大部分行,祇留下烟台、汉口两分行。经过这一番裁併,银行业务活动大为收缩,此后业务活动主要集中于上海、江、浙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