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学校到学堂与中西学之争

作 者:
桑兵 

作者简介:
桑兵,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晚清历经半个世纪的科举与西学之争以及中西学校(堂)之争,说到底都是中西学问之争,所争即新旧学问的优劣消长。既然科举制始终无法安顿西学,纳科举于学堂,以学堂兼容中学就成为另外为数不多的可能选择。而由此形成的新学,实际上是西学以及以西学为表现形式的东学战胜中学并进而整合中学的产物。这种不是同化外来文化,而是被外来文化所同化的情形,在中国历史上相当罕见。其结果,一方面推动中国进入欧洲中心笼罩的世界,一方面造成中国文化形似而实不同的断裂,被肢解的中学失去道德伦理的作用,用西式的观念看待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难免误读错解,使得中国文化之于人类前途的重要选项价值无从显现。超越以变化为进化、以现在为现代的观念,重新检讨清季教育变革的因缘得失,成为连接历史与现实的必由之路。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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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知识与制度转型·

      [中图分类号]K25;G40-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2)03-0081-16

      晚清历时半个世纪的所谓教育转型,在近代中国的社会变动中起到重要作用。一方面,它促使培养新式人才机制的形成,推动社会各领域的全面更新,使得中国人的知识系统和思维方式根本改变,促进了新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导致中国社会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向与此前截然不同,中国得以进入由欧洲中心所笼罩的世界,另一方面,这一进程所形成的新学,实际上是西学(尤其是以西学为外在形式的东学)战胜中学并进而整合中学的产物,自古以来一脉相承的中国文化发生形似而实不同的断裂,被分科所肢解的中学失去了维系道德伦理的作用,追赶先进开始扮演终极关怀的信仰角色,欧化西化成为时尚。用分科的眼光看待中国的社会历史文化,难免误读错解,觉得一无是处,从而埋下赶上甚至超越他者之后自我迷失的隐忧,难以发挥中国文化之于人类前途重要选项的潜在价值。超越以变化为进化、以现在为现代的观念,重新检讨清季教育改革的渊源流变和利弊得失,认识历史,了解现状,把握未来,已经成为连接历史与现实的必由之路。

      一、教育与“教”、“育”

      中国现行的教育体制、学制系统和教育理念始于晚清,使用与之相应的一整套教育观念来考察评判中国历代的相关文本、观念和行事也始于晚清。对此,今日通行的教育史和一般通史,大都用之不疑,就连社会大众也常常将古今教育加以比附,而不能察觉二者形同实异。教育一词,据说语出《孟子·尽心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其实这并不是专有名词,甚至根本不是名词。古代汉语以字为单位,所以《说文解字》分别解释“教”与“育”的不同意涵:“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所善也”。清末以前,偶然有来华西人以“教育”为对应西文的翻译名词。今日通行的含义及用法,为明治维新后日本新汉语所固定,清季输入中国,开始专指西式教育,继而概称历代所有教与育的有关行事。

      集合概念往往后出,作为方便名词,尚无大碍。可是如果因此而求定义,好比附,就难免牺牲事实将就概念,造成对于文献和史事的种种误读错解。有鉴于此,不应以后设的教育观念涵盖裁剪形似而实不同的前后史事,削足适履地强古人以就我,而要探求中外本来的理念系统及其相互传播融会、沿革衍化的历程,以致贯通。

      清代教育,前期集唐宋以来学校体制之大成,后期开现代教育体制的先河。前期学校育才教化,贵通不贵专,所重在于养成做人之道和御人之人。后期学堂分科教学,虽有普通学和国民教育取向,总体上贵专不贵通,所重在于培育治事之人和办事之才,使人人各得其所。偏于人可以因人而异,偏于才则势必一视同仁。此一分界,对于中国社会历史文化转折的影响至深且远。

      中国历来重视人文教化,上古即有学、序、庠、塾的理想。汉代独尊儒术,在京师设立太学,在郡国设立学官,后渐立学校。隋唐时期,科举制形成,逐渐取代与门阀等级制相适应的选举制,并与学校相连接。唐代在京城设国子监,统辖各学,在各地设郡县学校。宋代书院勃兴,元代广建社学。至于明代,学校体制大体已备。清代学校体制远袭《礼记》遗意,近承明代成法,京师设国子监(亦称国学),各省设府、州、县学。又以旗人入主,设宗学、觉罗学,置于国学之上,在京师及各地八旗驻防为满洲、旗人子弟设立各种官学,实行专门教育,并专辟仕进的特殊途径,以保障其族性和特权地位。

      清因明制,以科举取士为正途,而科举必由学校。其规制悬学校之名而导以仕进之路。学校乃教化所从出,以纳民于轨物,在王朝统治中地位极崇,作用至大。一方面,学校为天下士子的晋身之阶,承担王朝储才养士的职责,关系人才盛衰,另一方面,学校又是典礼教化的重要场所以及学政、学官整饬士习士风的机构,引导士林风习,端正世道人心,至关重要。

      学校有限,学额不广,遂开设书院,以导进人才,补学校所不及。就实际而言,书院其实是混合当今学校、基金会、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出版社、实验室乃至会议厅、宾馆及同乡会等各种功能为一体的基本组织。书院按照功能不同,可分为兼顾授徒与讲学;考课;授徒与祭祀、纪念并重;从事特殊教学;不授生徒,以祭祀、纪念为主等各种类型。书院的地理位置日益近于城市,与行政、经济中心构成对应关系,逐渐呈现省会书院(或称省城书院、会城书院)、府郡书院、州县书院、民间书院的层级。较有影响力的书院往往位于大城镇,其生源可突破地域局限。偏僻州县和乡镇的书院通常规模影响较小,生源受到限制。书院与行政系统对应而形成的等级区分,使得低一级书院生童向高一级书院流动。当然,这样的层级区分只有相对性。书院掌教水平的高下及其依托地域的经济、文化发达程度,对于书院的学术地位与社会声誉影响更大。

      书院以外,复推广社学、义学,作为府州县学的延伸。社学、义学通常较书院层级低,被视为书院之小者,分工、定位也有所不同,社学、义学以端蒙养,重在推广教化,化民成俗,书院则以育成才,对有一定教养者进行高深教育,积蓄资治人才。社学、义学乃至书院的名实本来分界不严,在不同时期、区域往往混用。各州县及以下地方,社学、义学常有易名为书院者。清中期以后界限益趋混淆。

      学塾(通常有书房、书塾、书屋、书馆、闾学、学馆、馆学等多种称谓,各地特有的名称更是不胜枚举)的情况最为复杂,涵盖各种层次、类型,不可一概而论。书院、社学、义学的设立和运转,每每与朝廷及直省官府发生种种联系,故常有政治影响力施加于此。而为数众多的各种学塾则相对所受干预较少,运作程式依照民间约定俗成者为多。由于学塾名目繁多,星罗棋布,时人难以记之于典簿,或根本不屑于付诸笔墨,留存后世的系统资料反而稀少,向来少人注意研究,而研究者大都以改良私塾的眼光审视。故而关于学塾的实情,只能大体概括言之。学塾渊源甚早,其设置数量、从教受业人数及社会影响都超过书院、社学、义学等,也大量存在彼此混同、难以区分之例,而且并非全由私办。其教学的内容形式未必比其他教学机构守旧落伍。用“私塾”一词指称历代儒学、书院以及官立社学、义学以外各种类型的学塾,始于立停科举前后,趋新人士借此称谓排斥在西式新学堂系统之外的本土学塾,坊间并不通用。直到民国时期,普通百姓仍有不知政府公文与知识人言语中的私塾所指为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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