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民权政治”笔谈

——革命建国与民权政治

作 者:

作者简介:
任剑涛,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2 年 04 期

关 键 词:

字号:

      辛亥革命是一次胜败共具的现代革命。革命的结果启动了建构现代中国的历史巨碾。将未竟的现代建国事业推向前方,直抵民主政体建构的目标,就成为论道辛亥革命的目的性所在。

      国权与民权:辛亥革命的两种动力

      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开启了民国。因此,从现代革命的国内根源与国际视角,审视辛亥革命的前因后果,就成为势所必取的进路。

      辛亥革命发生的国内根源,已经为论者详尽讨论。概括来讲,是内忧外患突兀呈现在中国的社会政治生活进程中,逼使中国无可挽回地滑向一个激进化的状态,非以革命的方式来解决现代建国问题不可。这一总体处境呈现为两个面相:一是晚清时期中国的危机状态,为公众所紧迫感受,因此民众吁请清朝政府进行立宪改革,以求改变中国的国家危局;二是晚清政府对于立宪民主改革的迟钝反应,以及这一改革的封闭化权力预设,将建立民权政体的各种通道彻底堵塞。

      先就后者言。晚清时期的中国(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前十年),历经晚明以来闭关锁国政策的困扰,已经失去了国家发展的活力。晚明与晚清都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两者之间似乎并无直接的政策联系。因为晚明政权是汉族政权,不存在紧张的族际关系导致的政治张力,因此其闭关锁国仅仅是因为惧怕外部出现的政治—经济挑战。而晚清政府遭遇了族际关系紧张的统治威胁,同时又碰上李鸿章所谓的千年未遇的西方列强的挑战,因此其闭关锁国政策受到双重压力的驱使。马戛尔尼使华的悲剧性结果,已经预示了这一政策的外部失败结局。但康乾盛世的虚幻繁荣,则将外部的失败走向引导向国内政治的高压趋势,以及由这种高压导出的政治僵化必致的转型失败之局。在晚清阶段,由于实行闭关锁国政策,政府已经完全不了解世界现代变迁的大趋势。晚清政府经济上强守以农立国的陈旧国策;政治上对传统专制政体向现代民主政体转型的世界大趋势懵然无知。而且在派出大臣考察西洋政经情况之后,仍然对之漠然相待。同时对民权诉求粗暴拒斥,族群权力至上,轻视勃兴民权。正是晚清国家权力的自我宥限,使处于激进化的中国社会,终于掀起了不可抑制的革命浪潮。

      再就前者看,晚清社会的族群张力与现代建国的纠缠、国族的构建与民权的吁求、改良的时机与革命的风暴,成为政治失序和社会混乱的矛盾化显现状态。在这样的处境中,国权与民权成为辛亥革命的两种冲突性的动力。一方面,本来现代建国只需要处理一个政治民族(国族)的建构与其他政治民族(国族)的界限的问题。但辛亥革命将中华民族这一政治民族的建构,放置在自然民族之间的关系上来对待。于是,国权本应是针对中华民族这一政治民族而言的,但辛亥时期的革命者强烈主张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却将一个政治民族内部的族群紧张关系问题,转为国族建构的问题,掩盖了政治民族建构的真实问题。另一方面,本来民权是针对组成人民主权国家的公民个体而言的,这时也变异为汉族族群权力的伸张诉求,掩盖了建构现代国家旨在保护公民权利的政治目的性。这样的双重掩盖,扭转了辛亥革命的方向:革命促成的结局,是一个预期目的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巨大鸿沟。

      这并不是否定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在晚清政权堵塞所有的变革通道之后,无论是国权的伸张还是民权的确立,都与晚清统治者无关。就此而言,辛亥革命具有十足的正当性。当伸张国权和确立民权的政治努力,在统治者那里缺乏积极反馈的时候,人民势必收回他们曾经授予统治者的权力。换言之,改良的终结直接开启了革命的闸门。而且正是辛亥时期留学群体的民权引介、革命家的四处奔走、改良者的彻底失败、统治者的僵化守旧,促成人们从现代建国的正反两个方面,认识清楚推动民权政治、共和建国的积极动力,以及阻碍民权发展、民主立国的消极力量。辛亥革命的完全正当性,在这种清晰的划分中得到深厚的支持理由。只是因为辛亥革命时期的民权认知与国权确认存在的误区,注定了辛亥革命无法彻底实现它的革命建国目标。

      至于晚清时期西方列强的入侵对国家转型形成的强大压力,以及传统帝国之走向现代民族—民主国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论者的分析早成系统,毋需赘述。辛亥革命,可谓中国内外压力得不到丝毫缓解之下的必然产物。

      民权在党国中萎缩

      辛亥革命旨在推翻清朝政权、建立中华民族的民主国家。这样的建国目标,本来需要各方政治力量的理性合作,方才有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能。但是,在晚清三种主要政治力量之间,守旧、改良与革命三派,逐渐处于水火不容的状态。从政治转型的当然逻辑来判断,处于转型时代的各方政治力量之间的紧张对峙,是转型走向失败的决定性原因。而造成各种政治力量间对峙的一方,必然承担转型失败的历史责任。前述历史概貌已然显示出,晚清时期三派政治力量,作为守旧派的晚清统治者,是决绝阻止政治转型的一派。而改良派或称立宪派,是愿意在保守政治秩序与建国民权国家之间推进政治转型的。革命派则是在统治者毁灭改良希望、拒斥国家结构转变的情况下,立志推翻清朝统治者的。因此革命派具有为自己的暴力革命进行辩护的充分理由。晚清统治者之实际拒绝民权建国或共和立国,促使国家从君主主权改变为人民主权,从其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的宗旨上就可以看出,“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正是这种独占国家权力的动机,使清朝统治者拒绝分享国家权力。宣统三年的皇族内阁,更是断送了改良派和革命派对晚清统治者的一线希望。两派的反应,立宪派如张謇的感叹堪为代表。他说改良派“主革命者目为助清,清又上疑而下沮,甲唯而乙否,阳是而阴非”。其政治作为空间实际荡然无存。而革命派在晚清统治者拒绝民权立国、共和建国的当下,认清时势处于“清廷违拂民意,靳宪不予,人民愤激,不得已起而革命”(黎元洪语)的情境。在三派的政治博弈中,逐渐演变为立宪派从亲近晚清统治者转变为主张革命者。因此晚清政治局势最后成为革命建国与顽强守旧两派的对垒。革命之势不可免,人所共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