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夏之辨”之解说传统的延续与更新*

——以康有为、刘师培对《春秋繁露》两事的不同解读为例

作 者:
李帆 

作者简介:
李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fanlihu@yahoo.com.cn,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晚清最后十余年,民族国家认同问题成为各派人士特别是学术、思想界关注的焦点,“夷夏之辨”命题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康有为、刘师培通过对《春秋繁露》中“晋伐鲜虞”和“邲之战”两事的各自解读,展现出不同的夷夏观。观念的背后,则是经学传统的各自继承与阐发,以及西方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特别是民族国家认同理论的不同影响。分析康、刘的解读,可了解“夷夏之辨”之解说传统在他们那里的延续与更新,从而对思想观念导源于学术资源这一思想、学术史上的通例,以及这一通例在某种情形下的变化,有更清晰的认识。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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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戊戌维新前后到辛亥革命之时,是近代中国政治、思想、学术变动最剧烈、纷争最多的时期之一。其中,民族国家认同问题因关涉中国的基本走向而受到各方面人士的注意,各种议论纷至沓来。在这一讨论中,中国固有的“夷夏之辨”命题发挥了关键作用,成为各派人士特别是学术、思想界关注的焦点,围绕“夷夏之辨”命题所进行的讨论,确也促进了当时的政治革新和思想更新。所以,这一问题非常值得关注。①本文拟在以往研究基础上,从一个极小的个案入手,通过考察康有为、刘师培对《春秋繁露》中“晋伐鲜虞”和“邲之战”两事的不同解读,分析“夷夏之辨”解说传统在他们那里的延续与更新,力求由此对当时的民族国家认同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并希望由此出发,将政治思想的分析与对思想背后的学术资源的探讨结合起来,使思想史研究的蕴涵更为丰富。

      在《春秋繁露·楚庄王》中,董仲舒说:“《春秋》曰‘晋伐鲜虞。’奚恶乎晋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礼而重信。信重于地,礼尊于身。何以知其然也?宋伯姬疑礼而死于火,齐桓公疑信而亏其地,《春秋》贤而举之,以为天下法,曰礼而信。礼无不答,施无不报,天之数也。”②“晋伐鲜虞”事见《春秋》昭公十二年经。鲜虞属白狄,但为姬姓,与晋侯同姓。晋本为中国(华夏)诸侯之一,经中通例提及时是要“连国称爵”的,这里单言一“晋”字,是予晋国与夷狄一体看待,表达了对晋伐鲜虞的不满。这种不满的出现,在董仲舒看来,是因晋之所为不合“尊礼而重信”的“《春秋》大义”,“礼而信”方为“天下法”,诸夏共遵之,否则就流于夷狄了。

      在《春秋繁露·竹林》中,董仲舒说:“《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夫庄王之舍郑,有可贵之美,晋人不知其善,而欲击之。所救已解,如挑与之战,此无善善之心,而轻救民之意也,是以贱之,而不使得与贤者为礼。”③“邲之战”事见《春秋》宣公十二年经。邲属郑地。宣公十二年,楚庄王伐郑,击败郑军,郑国君肉袒投降,庄王应允。此时,晋大夫荀林父率领救郑的军队到达,请与楚国作战,庄王命楚军迎战,在邲地击败晋军。董仲舒认为,《春秋》记事之通例是“礼”仅予中国(华夏)而不予夷狄,但记“邲之战”事,却偏偏相反,将“礼”予夷狄(楚)而非予中国(晋),这是因为楚不取郑地,“有可贵之美”,其行合“礼”,而晋之所为“无善善之心,而轻救民之意”,故“不使得与贤者为礼”。在《春秋繁露·观德》中,董仲舒再次表达此意:“《春秋》常辞,夷狄不得与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夷狄反道,中国不得与夷狄为礼,避楚庄也。”④

      对于《春秋繁露》所言“晋伐鲜虞”和“邲之战”两事,康有为在1897年刊行的《春秋董氏学》中有所评价。《春秋董氏学》“夷狄”条中,有署名弟子徐勤的按语,可以体现康有为的基本看法。文中引述《春秋繁露·楚庄王》中“晋伐鲜虞”的事例后,所加的按语指出了划分夷与夏的标准:“《春秋》之义,尊礼、重信,故能守乎礼、信则进之,违乎礼、信则黜之,其名号本无定也。‘晋伐鲜虞’与此相背,故拟诸夷狄。”⑤即在康有为师徒看来,依据董仲舒的思想,区分“夷夏”的标准在于是否遵守“礼”和“信”。在这一标准下,背信弃义的晋国虽为华夏,但已堕落为“夷狄”。⑥《春秋董氏学》“夷狄”条在引述《春秋繁露·竹林》和《春秋繁露·观德》中“邲之战”的事例后,分别加按语说:“《春秋》无通辞之义,《公》、《穀》二传未有明文,惟董子发明之。后儒孙明复、胡安国之流不知此义,以为《春秋》之旨最严华夷之限,于是尊己则曰‘神明之俗’,薄人则曰‘禽兽之类’。苗、瑶、侗、僮之民,则外视之。边鄙辽远之地,则忍而割弃之。呜呼!背《春秋》之义,以自隘其道。孔教之不广,生民之涂炭,岂非诸儒之罪耶!若无董子,则华夏之限终莫能破,大同之治终末由至也。”⑦“泥后儒尊攘之说,则当亲者晋,不当亲者楚也,何德之足云?不知《春秋》之义,唯德是亲。中国而不德也,则夷狄之。夷狄而有德也,则中国之。无疆界之分、人我之相。”⑧这两段按语集中批评了主张严“夷夏之防”的“后儒”们,如宋代大儒孙明复、胡安国等人,认为他们的主张其实未能真正理解《春秋》的夷夏观,而且在现实中造成严重后果,罪莫大焉。此外,康有为师徒强调,区分“夷夏”的标准在于“德”,“《春秋》之义,唯德是亲。中国而不德也,则夷狄之。夷狄而有德也,则中国之。”

      综合来看,康有为通过阐发董仲舒思想所表达出来的夷夏观颇为明确,即以是否遵守“礼”、“信”、“德”作为准绳,遵之即为“夏”,不遵则为“夷”。依照当今的概念,这样的标准实为文化标准。依此标准,“夷”与“夏”其实是可变的,“夷”若按“礼”、“信”、“德”行事,可被视为“夏”;“夏”若违“礼”、“信”、“德”,则可视为“夷”。这样,“夷夏之辨”就成为了“夷夏之变”。董仲舒乃西汉经今文学之宗师,康有为是清末以今文言政的大家,他们的主张,代表了今文学派在夷夏观方面的主流看法。

      与康有为见解相异的是倾向于古文经学的刘师培。作为清季著名的革命派学者和民族主义者,1907年前的刘师培致力于从中国传统的“夷夏之辨”中寻求思想资源,以利于排满兴汉,实现革命目标。⑨为此,他极力宣扬《春秋》严“夷夏之防”的微言大义,说:“《公》、《榖》二传之旨,皆辨别内外,区析华戎。吾思丘明亲炙宣尼,备闻孔门之绪论,故《左传》一书,亦首严华夷之界。”⑩即《春秋》三传之旨皆为“严华夷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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